信息披露义务人克拉玛依市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克拉玛依投控”)应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克拉玛依城投”),实际控制人仍为克拉玛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克拉玛依市国资委”)。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025年4月8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公司实际控制人克拉玛依市国资委将持有的克拉玛依城投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克拉玛依投控。本次权益变动后,克拉玛依投控将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2025年4月9日,公司收到克拉玛依投控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目前,克拉玛依城投正在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变更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的上层股权结构将因此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