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的通知,获悉冀中能源集团将其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备注: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张矿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冀中能源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二、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