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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转入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3,499.98万元,实际股份回购累计已支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500.23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及证券账户产生的利息)。 注5: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超过100%的原因系部分暂时闲置资金的利息以及进行现金管理形成的收益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注6:研发中心项目为纯研发投入项目,不产生相应的效益。云PC系统与AI智能代理开发平台项目目前处于研发阶段,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注7:募投项目2024年7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承诺效益和实现效益计算期间不足一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目前处于研发阶段,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1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祝国胜、祝国强、胡霞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许巧丰回避表决,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而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数据,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经审计,本次预计金额未经审计; 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总额; 3、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4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前次关联交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祝国强 1.基本情况: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最近三年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关联关系:祝国强先生是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胡霞 1、基本情况: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最近三年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关联关系:胡霞女士是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许巧丰 1、基本情况: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最近三年担任公司保密办主任,公司现任职工代表监事。 2、关联关系:许巧丰女士是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四)祝国兴 1、基本情况: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最近三年担任公司总裁办主任。 2、关联关系:祝国兴先生为祝国胜、祝国强之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五)翁汉清 1、基本情况: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最近三年担任公司子公司总经理。 2、关联关系:翁汉清先生为祝国胜、祝国强之三姐夫,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六)深圳市健成星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60HTH6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宁馨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12-13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志鹤路100号1301 经营范围: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大数据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数字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业务:基于人工智能的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和心理教育业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市健成星云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营业收入123.90万元,净利润-723.24万元,总资产1,367.19万元,净资产276.76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祝国胜持有其60%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七)神农架生态酒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21309713885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庭林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06-13 住所:神农架林区松柏镇八角庙村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包装材料销售;房屋租赁;电子商务;旅游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营业收入7,357.98万元,净利润903.90万元,总资产3,675.01万元,净资产519.51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劲牌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向关联方提供研发技术服务,关联方之间销售采购产品及服务。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价格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监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2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特立信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立信”)、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网信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网信安”);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特立信、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网信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出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授信具体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保证上述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特立信及控股子公司中网信安申请金融机构授信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同时接受下属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资产抵押、保证担保等担保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国胜先生作为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有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有效期、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祝国胜先生系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述规则7.2.11(五)的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二)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特立信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2年12月27日 2.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7幢1至3层2 3.法定代表人:晏元贵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经营范围: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通信设备、智能化机械、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通信设备、智能化机械、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深圳市邦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彦通信”)持股1%,邦彦通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市中网信安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8日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志鹤路100号1401 3.法定代表人:祝国强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信息安全产品、密码产品、网络通信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研发与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系统的开发与集成;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研发。 7.股权结构: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深圳市中网信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系为了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被担保方包括非全资控股企业深圳市中网信安技术有限公司,由于上述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自身性质,信用情况较难被金融机构认可,对于中网信安的担保其他少数股东将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信及担保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对外涉及主体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祝国胜先生自愿为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系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3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彦技术”或“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7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5.630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06.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484.6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21.9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0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90595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部分需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包括人员薪酬(含人员工资、奖金、现金形式发放的福利费)。公司人员薪酬支出通过基本存款账户统一支付。 (二)根据国家税务局对社会保险、税金等的缴纳要求,公司的社保费用及各项税费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协议银行、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通过协议银行账户进行统一缴纳。公司所有员工住房公积金需通过公司账户一次进行缴纳。 (三)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还包括购买水、电、天然气等燃料动力支出。上述支出为相关单位根据公司总用量整体收取,由公司指定账户统一支付。 (四)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各类材料根据生产经营用量统一采购。 (五)其他费用,如员工报销的差旅费、招待费、临时垫付的小额服务费等,由于募集资金专户不能直接支付给个人款项,上述费用报销时通过自有资金账户先行垫付。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预先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一般账户,该部分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操作流程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按月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经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编制以自有资金垫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表,由财务经理/副经理审核后,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一般账户。 (二)公司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应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存款账户/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摘要信息等,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并将该台账按月发给保荐代表人。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能够有效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一般账户。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一般账户,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邦彦技术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4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3月29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祝国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讨论,全体委员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其中关联董事祝国胜先生、祝国强先生、胡霞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其中关联董事祝国胜先生、祝国强先生、胡霞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9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8月12日签发的《关于同意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9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05.630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8.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06.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484.6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21.97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9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2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9059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已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编制的《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0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彦技术”或“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7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5.630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06.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484.6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21.9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0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90595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使用安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拟投资产品都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等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好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0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672.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份,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经测试,2024年公司冲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24.84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008.49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42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23.60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303.09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441.96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672.73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672.7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5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3月29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巧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所有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应当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信及担保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对外涉及主体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祝国胜先生自愿为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许巧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 2025-016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605,190.7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81,118,004.51元,其中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31,037,752.12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满足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因公司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值 ,尚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且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7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18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18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nj3fTcKAE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一、说明会类型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04月18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18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祝国胜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邹家瑞先生,独立董事 柴远波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18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j3fTcKAE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1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86168628 邮箱:irm@bangyan.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 2025-018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 (二)2023年5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申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9日,于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有效期内以向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28)。 (四)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2023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五)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六)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七)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数量 (一)激励对象发生异动不再属于本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的范围,股票期权拟注销 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或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再行使,由公司进行注销。”,鉴于本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全部二期共计6.65万份股票期权。 (二)公司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股票期权拟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第二款的相关规定“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均为:以2022年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2024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或以2022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5%。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3.47亿元,较2022年下降;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60.52万元,较2022年下降,均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拟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2.39万份(包含上述异动人员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2.85万份)。 综上,公司拟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6.19万份(为剔除上述数据中重复计算数据的净额)。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相关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 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1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依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执行该规定。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准则解释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准则解释18号要求,对首次施行准则解释18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年初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无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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