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购买的资金收益产品基本情况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资金收益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货币基金等,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授权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资金收益产品的公告》。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近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资金收益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资金收益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资金收益产品余额为110,208.19万元人民币(其中南方收益宝B余额为23,369.76万元,南方天天利B余额为11,000.00万元,鹏华金元宝余额为70,810.48万元,红土创新优淳货币B余额为5,027.95万元)。 三、备查文件 基金交易确认单。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