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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民币。 上述为参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债券担保提供反担保 经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同意批复。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1日、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临2024-33号)、《东阳光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4-37号)、《东阳光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临2024-65号)。 为保证本次公司债券的顺利发行,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拟委托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农担保”或“被反担保人”)为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的债券担保额度,同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20%的股权和其自身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包括兴农担保依担保函约定代主债务人向主债权人偿还的款项、垫付款利息和违约金、实现追偿权的合理费用以及委托人应履行的担保费等义务、违约金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反担保期限为兴农担保取得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之日或委托人违约之日起三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反担保担保合同为准。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参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以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债券担保提供反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公司(包括被反担保人)的基本法人信息请见附件。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旗下参控股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是为了保障公司的公司债券顺利发行。被担保对象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参控股子公司,其融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同意为其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本次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是向公司的债券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旨在保障公司的债券发行,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五、2024年第四季度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和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4年度计划向相关参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73.8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应付款等,担保期限、担保方式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 (二)2024年第四季度担保事项额度调剂的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保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相关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具体额度调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56,545.40万元,占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4.65%。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 附件: 被担保方相关信息如下: 1、控股子公司 ■ ■ ■ 注:江西蓝恒达化工有限公司系2024年11月30日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故上述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系2024年12月数据。 2、参股公司 ■ 3、被反担保人 ■ 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公司的关系:兴农担保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5-26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种类:安全性较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委托理财事项不可避免会受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量择机进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减少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降低财务成本。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通过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较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将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较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产品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理财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5、公司将根据《委托理财业务操作指引》《委托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遵守具体的操作权限和业务流程,做好相关的审批决策程序和日常管理工作。 6、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及时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 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5-30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8日 上午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侯公渡镇东阳光工业园区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8日 至202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雪宝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重庆元素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元素沅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与前述股东有关联的其他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五)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 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地点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侯公渡镇东阳光工业园区会议室 (三) 登记时间 2025年5月8日上午 9:00。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耿豪先生、邓玮琳女士; 联系电话:0769-85370225 联系传真:0769-85370230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5-31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 50%以上; 2、预计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00.00万元到32,300.00万元,同比增长比例156.17%-227.05%;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400.00万元到31,400.00万元,同比增长比例166.25%-242.63%。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00.00万元到32,300.00万元,同比增长比例156.17%-227.05%。 2、预计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400.00万元到31,400.00万元,同比增长比例166.25%-242.63%。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10,607.7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76.2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9,164.43万元。 (二)每股收益:0.033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第三代制冷剂(HFCs)作为主流制冷剂,其供给端因配额管控而受限,市场供应格局趋于稳定。与此同时,需求端下游市场用量显著增长。随着2024年配额的快速消耗以及东南亚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供需结构得到深度改善,制冷剂价格同比快速攀升,为公司经营利润的显著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 2、报告期内,数据中心和储能行业的蓬勃发展带动电子元器件市场需求持续复苏。公司的积层箔和化成箔产能稳步释放,规模效应逐步显现,单位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在市场需求增长、产能利用率提升及成本优化的共同驱动下,公司化成箔业务经营利润同比大幅增长,为整体业绩提升提供重要支撑。 3、报告期内,公司加速在智算中心液冷领域和人形机器人领域的战略布局,与中际旭创成立合资公司,整合资源,打造从技术研发到市场推广的完整生态体系。同时,公司经过近一年的筹备,与智元机器人及北京大学武汉人工智能研究院等合作方成立光谷东智具身智能机器人子公司,借助公司丰富的产业场景和自动化能力,着力打造强大的机器人数据采集中心,为机器人本体到应用落地打通最后一公里,目前已获得具身智能机器人首批订单,为公司新增长曲线打下坚实基础。 4、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事业部制变革,强化研产销一体化管理,实现资源高效整合与协同效应最大化。同时,公司全面升级大客户部制度,优化运作机制,构建敏捷市场响应体系,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通过深入调研大客户需求及行业动态,公司制定针对性销售策略,巩固并拓展战略客户关系,显著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整体利润率。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5-27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二)业务实施主体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三)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四)实施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实施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最高额不超过2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降低收到假票、瑕疵票等异常票据的风险; (二)票据池业务的开展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票据供需不均衡的问题,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全面盘活票据资源; (三)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提高融资灵活度,将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四)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审议情况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二)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5-28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资助对象: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溪煤业”,包含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下同),乌兰察布东阳光洋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洋电子”),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财务资助情况:2024年度公司与狮溪煤业之间形成的构成财务资助的拆出金额为300万元,回收金额为0万元;预计2025年度向狮溪煤业拆出金额不超过22,000.00万元,向东阳光洋电子拆出金额不超过4,000.00万元。。 ●利率: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提利息。 ●本次确认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鉴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采取收支集中管控的管理模式,即将子公司的收入统一归集到母公司管控,再根据子公司用款需求进行资金划拨。因公司控股子公司狮溪煤业的其他股东遵义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义东阳光”)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东实”)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狮溪煤业之间形成的资金划拨构成公司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寓帅先生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阳光洋电子的其他股东阳光东洋轻金属株式会社中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东阳光洋电子属于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的资助对象。 基于上述管理模式,为保障狮溪煤业的日常经营需求,公司预计本次需向狮溪煤业提供不超过22,000.00万元资金划拨,预计需向东阳光洋电子提供不超过4,000.00万元资金划拨,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提利息,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议案》。因被资助对象狮溪煤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670730352M 法定代表人:张磊 注册资本:2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9-01-15 注册地: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楚米镇三座村蒙山路14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煤炭的开采及销售;煤矿投资。)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狮溪煤业60%股权,为狮溪煤业的控股股东;遵义东阳光持有狮溪煤业40%股权。 遵义东阳光为公司控股股东深东实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狮溪煤业2024年末资产总额207,544.39万元、负债总额328,268.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0,724.5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848.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836.25万元。 2、乌兰察布东阳光洋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00MAC5K8DK02 法定代表人:周政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4-01-05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白海子乡红海子村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东阳光洋电子90%股权,阳光东洋轻金属株式会社持有10%股权。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在阳光东洋轻金属株式会社中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为公司关联方。 东阳光洋电子2024年末资产总额41,607.87万元、负债总额33,110.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497.4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82.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72.21万元。 (二)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狮溪煤业和东阳光洋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鉴于除公司外其他股东未参与狮溪煤业、东阳光洋电子的实际运营,且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狮溪煤业和东阳光洋电子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是基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采取收支集中管理形成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狮溪煤业和东阳光洋电子的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被资助对象狮溪煤业和东阳光洋电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全面负责狮溪煤业和东阳光洋电子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能够对狮溪煤业和东阳光洋电子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把控狮溪煤业和东阳光洋电子的经营及资金管理,将及时对财务资助款项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规范其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是基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采取收支集中管理形成的,旨在保障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2022-2025年度向狮溪煤业和东阳光洋电子划拨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59,029.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46%;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5-29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控制公司生产成本,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铝锭、碳酸锂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决定选择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由公司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控制公司生产成本,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具选择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期货品种,预计将有效控制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敞口。 (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在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铝锭、碳酸锂等。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第四十七条中的(一)至(四)项。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可能造成交易损失。 2、政策风险: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造成交易损失。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并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3、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同时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定期组织业务关联岗位培训,强化业务流程学习,增加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养。 4、根据业务需要,在公司主管财务部门安排指定人员进行账目处理、资金调拨,并跟踪账目结算,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完善内部资金监管机制。 5、遵循锁定项目利润、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货交易操作。密切跟踪市场行情变化,关注价格走势,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尽可能降低交易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控制公司生产成本,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公司已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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