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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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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2024年10月28日,公司十一届五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2025年1月17日,公司以总股本743,057,880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4,305,788.00元(含税)。
  2、公司董事会建议,2024年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43,057,88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5,764,470.00元(含税)。公司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5年度。上述利润分配建议尚须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作为”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部门积极落实”两新”政策,全行业协同发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年汽车产业展现出强大韧性,产销量持续突破历史新高,实现产销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连续两年稳居3000万辆高位平台,充分发挥了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引擎作用。
  一、市场结构深度调整
  (1)乘用车市场保持稳健增长,完成产销2747.7万辆和2756.3万辆,同比增幅5.2%和5.8%,持续发挥消费基本盘作用;
  (2)商用车市场承压明显,产销380.5万辆和387.3万辆,同比下滑5.8%和3.9%,未达400万辆预期;
  (3)新能源汽车实现历史性跨越,产销首次突破千万辆大关(1288.8万/1286.6万辆),同比增长超34%,市场渗透率提升至40.9%,较2023年提升9.3个百分点;
  (4)汽车出口持续攀升,全年出口585.9万辆,同比增长19.3%,产品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发展动能多维转换
  宏观经济持续向好为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消费升级趋势推动需求结构优化,消费者对智能化、网联化、个性化产品的需求显著提升,倒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步伐。政策层面,《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等系列政策出台,形成”政策组合拳”效应,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三、未来发展趋势展望
  在稳增长、促消费政策持续发力与创新驱动双重作用下,预计2025年汽车总销量将达3290万辆,同比增长4.7%。智能网联技术加速商业化应用,L3级自动驾驶车型将进入量产周期,车路云一体化发展模式逐步成型。随着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政策的深入实施,商用车市场有望触底回升,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有望突破50%临界点,汽车产业将迎来智能化、绿色化、国际化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当前,我国汽车产业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期,需要持续完善产业生态体系,强化核心技术攻关,深化国际合作,推动汽车产业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轮毂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研发。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
  主要经营模式为:“设计+生产+销售”型模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面对汽车产业颠覆式重大变革和行业内卷、竞争加剧等严峻挑战,2024年度,富维公司营业收入196.36亿元,同比下降5.44%;利润总额10.35亿元,同比提升13.82%;归母净利润5.09亿元,同比下降2.2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22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刘红艳女士出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刘红艳女士个人简历如下:
  刘红艳,女,1983年出生,籍贯黑龙江庆安,2007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毕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一汽财务有限公司批售业务部贷款管理岗;业务管理部运营管理岗、网络管理岗、制度与流程管理岗;管理部制度及流程优化管理专员;规划管理部企划与流程管理岗、见习经理;总经理办公室秘书、见习经理;综合管理部秘书、见习经理。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战略管理中心管理部负责人;战略管理中心管理部部门经理;战略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兼管理部经理;战略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兼管理部经理;战略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兼战略发展部经理;战略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一汽租赁有限公司业务总监;总经理助理。一汽智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出具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43,057,88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5,764,47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现金分红比例合计占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51.12%,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要求。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不含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合营联营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单位:万元
  ■
  ■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聘请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执行。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一汽财务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一汽财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运营正常,资金充裕,内控健全,信用风险可控,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贷款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与关联方发生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一汽财务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25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信息
  ■
  说明:
  (1)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数据为2023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数据;
  (2)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合营及联营企业数据为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23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延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延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秘任职无异议通过。李延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李延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李延军先生个人简历
  李延军,男,1978年出生,籍贯辽宁鞍山,2001年8月参加工作,200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春税务学院会计系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专业毕业、管理学学士,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三级管理师;长春富奥石川岛增压器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长春富奥石川岛增压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控制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长。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28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为提升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结合公司发展规划,拟在经营质量提升、智能制造加速、现金分红等领域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制定《估值提升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公司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9日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复权价格)为6.53元/股至9.82元/股之间,均低于2022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10.62元/股;
  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复权价格)为7.19元/股至10.23元/股之间,均低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11.06元/股,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规定的长期破净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主业经营质量提升
  加速提升市场开发能力。在公司制造优势、体系能力及优秀技术人才梯队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各分子公司开拓新客户的路径,通过"市场洞察-经验共享-考核闭环"的机制,2025年起,公司新市场新订单的规模将迈入新台阶,新业务的构成将更贴近行业发展的趋势。
  高质量达成募投项目目标。突破国外垄断的氧传产品新车间2025年将全面投入使用,用于开关氧传感器、宽域氧传感器、氮氧传感器等多个产品的生产制造,进一步满足客户降本需求,快速实现主机厂供货,同时为富维实现后市场及国际化业务布局打下坚实基础。轻量化产品项目通过快速导入镁合金半固态注射工艺,不仅为公司实现了自身产品技术的革新,同时助力公司实现转型升级。公司将以此次新工艺技术导入为契机,力争2025年底实现支架类产品首件量产。
  多维度降低生产制造成本。持续提升交付窗口及问题解决机制有效性,满足客户交付要求,彻底消除浪费、降低成本。完善质量成本模型,夯实质量成本数据底座,通过开展系统对标活动,深挖质量降本机会,共享系统改善经验。通过开展能耗对标和节能诊断活动,识别节能机会并立项,持续提升能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通过流程标准化、数据透明化、作业自动化重构各制造业务环节,赋能制造成本降低。
  (二)智能制造加速升级
  加大研发投入,推进新产品研发。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大在智能座舱领域研发投入,积极布局新兴产业,高质量完成“十五五”产品布局规划。在产业布局发展方面,立足现有核心业务,不断丰富智能化、网联化元素的“智能座舱”品类,同时积极拓展自动驾驶领域的产品,探索其他新赛道转型产品。
  推进成果转化,开创发展新格局。智能域控制器通过欧标认证,并持续支持国内主机厂拓展海外市场。氧传感器项目全面完成开关、宽域传感器的开发与验证工作,产品性能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力争实现前装业务定点;氮氧产品建立自主验证能力,完成开发验证并推向市场。智能表面项目继续深入研发模内电子工艺技术,实现从电路设计、印刷到电子控制,以及一体注塑工艺的核心参数掌握。
  布局前沿新技术,传统产业升级迭代。在传统保险杠制造基础上探索环保化表面喷涂工艺与材料的研究应用。冲压件业务板块拓展新能源电池包保护结构件产品序列。车轮业务通过“产学研”方式开展镁合金轻量化创新工艺的应用,加快新技术研发实现新型半固态镁合金车轮制造技术的自主掌握。
  注入“智”能制造,推动数字化转型。以“精准投入+聚焦场景”为核心,结合AI技术实现效率提升,模块化开发工具降低技术门槛,推动数字化项目自主开发,培养内部数字化人才,低成本数字化,实现成本节约与估值重构的双重目标。
  拓展产业机会,“新质生产力”应用探索。深入推进与沃飞长空的战略合作,为低空EVTOL提供制造服务;启动智能制造转型试点,在创新项目上启动无人工厂示范运用运营,形成可复制的智能化生产模式与能力;加强“产学研”合作,联合成立人工智能实验室,探索人工智能大模型在企业中的应用场景;通过战略合作等模式积极开展毫米波雷达等智能驾驶相关领域的研究。
  (三)ESG治理深化
  践行ESG理念,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每年定期开展ESG报告编制、发布,全面系统展示在公司治理、环境保护、社会贡献三个方面的实践与成效,回应资本市场、塑造责任形象。通过以编促推,识别公司ESG方面的不足,持续改进,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打造公益品牌,提升公司品牌效益。推进公益品牌体系建设,明确核心价值观与使命,构建长效化项目机制,聚焦多元社会责任实践,开展弱势群体志愿服务、教育捐赠帮扶活动、生态绿化及城市环境美化行动等公益活动,提升公益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与执行效能。通过消费帮扶等形式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多维度践行社会责任,塑造企业责任担当形象。
  完善约束机制,守好风险防控合规底线。开展年度重大风险评估,识别公司年度重大风险,完善重大风险跟踪机制,定期向经管层汇报年度重大风险跟踪情况。完善联合监督模式,对公司重点企业重点业务领域开展联合监督,有效识别公司管理问题,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在公司内横展,提升整体管理水平。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完善下属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及合资合同,推动提升公司内生约束机制的有效性。
  (四) “关键少数”责任强化
  2025年,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精神,强化其合规意识,确保履职规范。结合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实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举办的相关培训,确保其能了解最新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市场动态,提升履职能力和合规意识,共同推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以及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五)积极争取股东增持,吸引耐心资本长期投资
  本公司控股股东亚东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于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188,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3%,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7,494,750 元(不含税费)。截至2025年1月13日,亚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12,392,2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3%。
  公司将持续推动控股股东、主要股东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六)股东回报持续提升
  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让广大投资者有回报、有获得感。公司本着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合理资金需求的原则,平衡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二者间的关系,定期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以上,分红次数不少于两次。未来公司将继续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盈利水平、现金流等因素,继续制定明确的、清晰的、合理的分红规划,持续实施稳定的、及时的、可预期的、更具竞争力的高比例现金分红方案。通过提升股东回报,让长线投资者有明确的预期,培养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理念,吸引长线投资资金。
  (七)加强投资者沟通
  定期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在2025年每次定期报告发布后,均举办业绩说明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独董等出席,向投资者解读公司业绩和发展规划,倾听投资者的意见建议。投资者可以通过e互动、投资者咨询电话、投资者邮箱等多个方式与公司开展直接对话,将对公司的意见、建议或任何想法与公司进行一对一沟通,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的同时,公司也能够更好地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和诉求。
  创新信息披露工作方法,多渠道开展投资者交流。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以长图、海报、可视化年报等形式增加报告的可读性和传播度;于本年度起,主动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进而保障广大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公平性和时效性。加强舆情监测和跟踪分析,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将及时发布澄清公告。公司2025年拟开展投资者交流互动12次以上,积极参加各证券公司举办的策略会,通过路演、反路演等活动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交流,增加公司曝光度,传递公司真实价值;邀请机构投资者、分析师和对公司感兴趣的中小投资者来公司进行参观调研,了解公司的研发能力和经营水平,直观的感受到公司的内在价值。
  持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保障投资者关系工作高效开展。公司已配备专业人员专职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参加交易所、中上协的各项投关工作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能力及专业度。2025年,公司也将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工作内容,保障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合规、高效、高质量的开展。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
  五、风险提示
  本《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24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5CCAA2B0057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49,450,422.89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7,616,019.4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8,735,028.83元。经董事会决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43,057,88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5,764,47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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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现金分红比例合计占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51.12%,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要求。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21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推荐,公司总经理刘洪敏先生提名李延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李延军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李延军,男,1978年出生,籍贯辽宁鞍山,2001年8月参加工作,200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春税务学院会计系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专业毕业、管理学学士,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三级管理师;长春富奥石川岛增压器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长春富奥石川岛增压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控制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长。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李延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四次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胡汉杰先生提名李延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开展工作。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李延军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李延军,男,1978年出生,籍贯辽宁鞍山,2001年8月参加工作,200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春税务学院会计系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专业毕业、管理学学士,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三级管理师;长春富奥石川岛增压器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长春富奥石川岛增压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控制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长。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李延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李延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秘任职无异议通过,认为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43,057,88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5,764,47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不含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本议案已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胡汉杰先生、卢志高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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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已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胡汉杰先生、杨文昭先生、孙静波女士、卢志高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守东先生、独立董事冯晓东先生、独立董事刘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守东)》《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晓东)》《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柏)》《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聘请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一汽财务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一汽财务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号:2025-027;《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一汽富维2024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一汽富维2024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公告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关于修订《内幕交易防控责任及考核制度》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内幕交易防控责任及考核制度》(2025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关于新增《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新增本制度。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发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7.关于暂不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2项议案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具体将另行适时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暂不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29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不含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关于聘请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具体将另行适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27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名称拟变更为: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英文名称拟变更为:Changchun FAWAY Group Automobile Components Co.,Ltd
  ● 公司证券简称拟变更为:富维股份,证券代码“600742”保持不变。
  ●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公司变更证券简称尚需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拟将公司中文名称“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英文名称“Changchun FAWAY Automobile Components Co.,Ltd”变更为“Changchun FAWAY Group Automobile Components Co.,Ltd”,现有公司证券简称由“一汽富维”变更为“富维股份”,证券代码“600742”保持不变。
  鉴于公司名称发生变化,《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相应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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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
  1、公司作为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领军企业,一汽富维在汽车内外饰系统开发、轻量化材料创新应用及智能视觉技术研发三大核心领域深耕多年,形成了显著的技术优势和产业积累。此次更名是一汽富维深入落实“四化战略”之一中性化战略,推进集团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公司降低对单一集团化客户的依赖,提升市场化运营能力,聚焦技术研发与创新,抢占行业技术制高点,业务布局多元化发展的战略升级。新名称不仅承载着我们在新能源汽车和智能驾驶领域深化布局的雄心,更将作为开拓全球高端客户市场、突破前沿技术研发、拓宽高端制造领域、构建智能出行生态的新起点,开启企业发展的新纪元。
  2、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改革规[2023]41号)和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管理文件《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定位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公司变更证券简称尚需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署的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合同的效力。公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
  4、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一并进行相应变更或登记备案。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26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创立于1987年,2012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信永中和具有A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H股审计资格,同时拥有工程造价甲级资质、税务师事务所AAAAA资质等执业资格,是第一批取得证监会专项复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宗生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梁晓燕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桂香女士,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审计费用47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万元,审计费用较上期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且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审计服务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公司代码:600742 公司简称:一汽富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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