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2024年实现合并口径归母净利润80,271.94万元。
  为了回报广大股东,秉承长期现金分红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29,938,500股后的股本数1,967,324,953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96,732,495.3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经审计)的24.51%。
  2、2024年半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已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6,732,495.3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累计回购金额为148,478,785.62元(含印花税及交易费等费用)。综上,2024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预计为541,943,776.22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7.51%。
  3、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规则》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光伏及风力发电行业。
  2024年,新能源行业迎来了里程碑式的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达到356GW,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14.1亿千瓦,超过煤电装机规模,提前6年完成我国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承诺的“到2030年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目标。
  2024年,新能源行业在持续繁荣和阶段性压力中笃行。202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国能源发展仍面临需求压力巨大、供给制约较多、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等一系列挑战;应对这些挑战,出路就是大力发展新能源。这预示着,新能源的繁荣不是昙花一现,而是国家中长期战略下的大势所趋和必然选择。同时,在新能源加快入市交易背景下,受限于电网调节消纳能力和新能源发电出力反调峰特性等因素,新能源面临的电量消纳和电价下行的压力增加。
  2024年,新能源行业在加速探索和逐步规范中提质。面对日益严峻的消纳挑战,新能源加快探索与负荷侧结合,探索“绿电+”模式,首次提出了电解铝行业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目标,部署了“1+4”重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电网投资建设加速,提高清洁能源资源配置能力。新型经营主体运行进一步规范,鼓励探索新能源直连增加企业绿电供给;分布式光伏进一步细化分类,调整上网模式;新型储能加强并网流程、相关标准、涉网试验要求以及调度运行方式等明确;电力市场运行、绿证核发交易等实现规范稳定运行。
  (一)从供应侧看,风电、光伏装机增长再创历史,新型电力经营主体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
  2024年,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加快建设,“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部署实施,全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新增装机3.6亿千瓦,再创历史新高,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83%;气电、抽水蓄能发电装机分别新投产1,899万千瓦、753万千瓦,同比分别增长85.2%和38.1%,其中,气电新投产装机规模创历年新高,抽水蓄能新投产装机规模为历年第二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进一步提升。截至2024年底,全国并网风电5.2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4.8亿千瓦、海上风电4,127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8.9亿千瓦,同比增长45.2%。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达到14.1亿千瓦,首次超过煤电装机,提前6年完成我国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承诺的“到2030年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目标。2024年底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在内的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
  新型电力经营主体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随着分布式、新型储能、源网荷储项目、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的大规模接入,结合日益增加的国内新能源消纳、国际碳关税压力,新型主体的运行、盈利模式亟需优化和规范。2024年12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电力新型经营主体包含单一技术类、资源聚合类2类,鼓励其探索建立通过新能源直连增加企业绿电供给的机制。对于分布式,进一步细化了分类、调整了上网模式,要求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全部自用或在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区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可接入电压等级从10kV提高到最高110kV。2024年4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明确新型储能分为调度调用和电站自用两类,强调规范新型储能的并网流程、相关标准、涉网试验要求以及调度运行方式,具体执行方式由各省自行制定。
  电网对清洁资源的配置、调控能力建设加速。2024年,全国电网工程投资增长15.3%,超过电源工程投资12.1%的增速。政策方面,2024年2月27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支撑全国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利用率保持合理水平。2024年3月1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配电网在形态上从传统的“无源”单向辐射网络向“有源”双向交互系统转变,并逐步实现主配微网多级协同、海量资源聚合互动、多元用户即插即用。2024年8月1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一2027年)》明确,推动配电网在形态上从传统的“无源”单向辐射网络向“有源”双向交互系统转变,建立配电网发展指标评价体系,满足各类新主体、新业态发展需求。
  (二)从需求侧看,电力消费需求增长旺盛,绿电消纳更加注重系统性发力和向重点行业渗透
  202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增速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增加约6,300亿千瓦时。从用电产业看,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0.3%,明显高于同期制造业平均增长水平,其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14.5%)、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3.7%)增长领先;四大高载能行业2024年用电量同比增长2.2%。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用电量同比分别下降1.0%、2.4%;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4.3%、6.5%;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9.9%,其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用电量同比增长21.7%,主要得益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快速发展。从用电区域看,西藏(13.9%)、安徽(11.9%)、重庆(11.0%)、云南(11.0%)、新疆(10.8%)5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10%;浙江、湖北、江苏3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位于8%~10%。
  可再生能源消纳更加注重全环节协同、系统性发力。长期以来,新能源的消纳责任主要由电网协调火电、水电等传统可调节电源承担,用户侧调节能力、新能源侧电能质量管理等尚未发挥消纳作用。2024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2024年第15号令《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明确,由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等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组织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按分工完成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工作。2024年8月6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数据局发布《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一2027年)》,部署了9项专项行动,涵盖提升上网质量、优化网架结构、加强智慧调度、新型储能应用、推进车网互动、注重需求侧协同等源、网、荷、储全环节,通过系统协同发力,提升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调控能力。
  绿电消纳需求加力向重点行业聚焦和渗透。2024年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重点行业方面,国务院部署了“1+4”重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2024一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20%左右,2024年6月7日,国家发改委联合相关部门发布了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四大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2024年7月23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电解铝、数据中心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明确2025年电解铝行业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达到25%以上,且首次给各省分别下达了电解铝行业可再生能源/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目标,数据中心要求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要求年均增长10%。工信部牵头发布了建材行业、制造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导意见,促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三)从体制侧看,电力市场运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和规范化,碳排放核算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
  2024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61,7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2.7%,同比增长1.3个百分点,占售电量比重为76%,同比增长1个百分点;其中,省内交易电量合计为47,528亿千瓦时,省间交易电量合计为14,268亿千瓦时。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46,5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其中,省内电力直接交易(含绿电、电网代购)电量合计为45,484亿千瓦时,省间电力直接交易(外受)电量合计为1,052亿千瓦时。
  电力市场运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和规范化。通过市场化交易,还原电力商品属性,让电价体现电能量的真实价值是当前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2024年5月14日,国家发改委2024年第20号令《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系统总结以往电力市场运行经验、形成运行规范、做出顶层设计,明确电力市场成员的分类和职责、交易品种的分类和交易方式、市场计量、结算、风险控制等。《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一一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等陆续出台,进一步细化新能源、新型主体市场注册、信息披露以及绿电参与电力市场相关规则。2024年11月29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发布,明确“三步走”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电力市场顶层设计基本完善,实现全国基础性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基本规范统一;到2029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到2035年,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新能源统计监测日臻完备、绿证交易步入正轨。及时完整统计和监测新能源建设和并网情况,是统筹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基础,然而大量的新能源项目的建设,尤其是分布式项目规模小且分散,导致统计监测管理不及预期。2024年7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建档立卡项目编码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唯一的身份识别代码;项目只有建档立卡才能核发绿证。2024年9月5日,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明确,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1个绿证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现阶段仅允许交易1次。2024年10月9日,《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分布式光伏首次提出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四可)要求;此后对所有新型经营主体均提出了四可建设要求。
  碳排放核算制度、标准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2024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聚焦职责领域,出台多项完善碳核算体系文件。具体内容包括:国家发改委指出,2024年发布70项碳核算、碳足迹、碳减排、能效能耗、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国家标准,2025年建设100家企业和园区碳排放管理标准化试点;2025年国家及省级地区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全面建立,2030年系统完备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构建完成。工信部明确,2025年制定200项以上碳达峰急需标准,2027年制定出台200项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203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明确,2027年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2030年制定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为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目前主要包括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两个板块。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开有限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要经营模式为光伏电站和风电场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
  (一)公司主营业务
  新能源发电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在投资、管理、市场多线发展,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在消纳情况良好且具备电价优势的津冀、长江经济带及珠三角等中东南地区开展业务布局。目前,公司业务已覆盖全国23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等在地方国有新能源上市公司中位居前列。
  在电力市场化大背景下,公司近年来积极布局创新业务领域,不断探索绿电与高载能、高附加值产业融合,加强培育绿电转化相关产业,从单纯地生产绿电,逐步向提供绿色能源、绿色产品、绿色解决方案的绿色能源生态服务商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源荷联动、多能互补”等多种模式,赋能绿色电力项目开发,积极探索绿色算力、绿铝等领域的战略机遇,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体系,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范,加强对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采购流程图如下所示:
  ■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是依靠光伏发电组件设备、风力发电机组等,将太阳能、风能等转化为电能,通过电站内的集电线路、变电设备,将电能输送至电网,发电过程无需人工干预。日常生产过程中,公司需要做好运营监控与日常维护工作,以保证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3、销售模式
  (1)地面式电站、“全额上网”分布式电站、风电场、生物质发电厂及储能电站
  地面式电站、“全额上网”分布式电站、风电场、生物质发电厂及储能电站的销售模式主要是通过与电网公司签订售电合同,将电力销售给电网公司。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的并网承诺,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项目公司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将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其中电量计量由电网公司指定的计量装置按月确认,电价按照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区域电价确定。
  现阶段,公司部分项目除采取上述交易模式外,还采用市场化交易的模式。
  (2)“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电站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是指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使用业主企业建筑物屋顶架设光伏发电组件,所发电量优先供业主企业使用,若存在剩余电量则并入当地电网公司系统。该模式下,发电企业与业主企业自行根据电表结算自发自用部分电量,当地电网公司月度下发结算单确认总发电量和余电上网部分电量。
  4、盈利模式
  公司盈利模式为获取销售给电网公司或电力用户的电力的收入,扣除生产经营的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其中收入根据单位上网电价价格与供应电网公司的电量计算或通过电力用户约定电价与用户实际使用电量等方式计算得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备注: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已由天津津诚金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津融国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但目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记载的股东名册,其股东名称与最新营业执照信息存在差异。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注:上述持股信息的更新日期为2025年3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注:上述持股信息的更新日期为2025年3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79.05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7.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0%;实现利润总额10.68亿元,同比增长9.6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03亿元,同比增长0.0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7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9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只金瑞女士召集,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针对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其中包括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均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制定了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提升监事会工作效率,优化监事会运作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三)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财务预算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具有合理性,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监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9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现拟定2025年度债务融资计划,年度内新增总合同额不超过290亿元,其中,项目融资约78亿元,融资再安排约83亿元,银行综合授信约110亿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15亿元。相关融资主要用途为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建设资金以及置换存量项目债务等。
  一、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按照资金需求进行匹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补贴款融资产品及项目融资、项目融资再安排、并购贷款、融资租赁、发行债券融资等方式。币种不限于人民币,包含等额外币。
  二、融资主体范围
  本年度债务融资计划适用于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或新设的境内、境外控股子公司)。
  三、授权事项
  为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年度债务融资计划额度内,实施上述债务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方式、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协议、文件的签署事项:
  (一)上述债务融资额度内,融资方式及其不同种类的融资金额可做适度调整;
  (二)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0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纳入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
  ●2025年度,预计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11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90亿元、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70.58亿元,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将根据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等保障措施。
  ●特别风险提示:部分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0.58亿元。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2025年4月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2025年度,预计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11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90亿元、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含现有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控股和参股子公司)。
  担保范围包括:
  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3、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子公司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方式以担保业务发生时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方式,并需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国资委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公司具体实施担保额度可在不违反监管相关规定及未突破预计总额的前提下进行内部额度调剂。上述担保额度,对于资产负债率分别高于和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等四类担保对象,在调剂发生时,仅能从各自类别内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币种不限于人民币,包含等额外币。
  (四)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对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管理层作为相关授权人士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决定对外担保的方式、在以上担保额度内部进行调剂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内,发生在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三、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所属公司,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5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若预计的担保需要履行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或程序,公司将遵循相关法规要求。
  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5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担保计划是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持续、稳健发展。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70.58亿元,其中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0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83.52%和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附件: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对外担保额度内的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1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投资品种仍可能面临市场波动风险、宏观政策变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而导致的相关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并表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2025年度公司计划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且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及合格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购买金额及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并由经营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意见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正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投资品种仍可能面临市场波动风险、宏观政策变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而导致的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5.07%,主要负债均为中长期项目贷款;期末理财余额25,575.65万元,占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金额比例为19.93%。公司根据对于货币资金及现金流量的全年预测,做出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预计,不存在负有大额流动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2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现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净利润80,271.94万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5,524.08万元。为了回报广大股东,秉承长期现金分红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29,938,500股后的股本数1,967,324,953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96,732,495.3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经审计)的24.51%。
  2、2024年半年度,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已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6,732,495.3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支付现金对价148,478,785.62元(含印花税及交易费等费用)。综上,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41,943,776.22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7.51%。
  4、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截至2022年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7,686.90万元,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4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结合最新行业政策,对公司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重新核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结合最新行业政策,对公司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重新核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力,客户主要为电网公司,发电收入主要包括标杆电费收入和可再生能源补贴收入,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电网公司标杆电费、可再生能源补贴、省/市补贴电费,信用等级较高。发电收入中,标杆电费收入按月结算,可再生能源补贴根据中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确定,回款周期有所延长。
  为了保证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结合最新行业政策,对公司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重新核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调整,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应收账款中应收电网公司组合主要包括应收标杆电费和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省/市补贴。公司结合最新行业政策、当前状况及公司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参照同行业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对应收账款中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重新核定。会计估计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2、会计估计变更前后对比
  ■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导致本公司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增加3,231.89万元,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601.08万元,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减少2,630.81万元。
  综上所述,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具有合理性,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具有合理性,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5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特制定公司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持续聚焦新能源主业,多元布局推动协同发展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主要包括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等板块,重点在消纳情况良好且具备电价优势的津冀、长江经济带及珠三角等中东南地区开展业务布局。截至2024年末,公司核准装机容量7,468兆瓦,并网容量5,554兆瓦,分别同比增长15.82%、23.97%。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容量3,913兆瓦,风电项目并网容量1,514兆瓦,储能及生物质发电项目并网容量127兆瓦。
  公司依托产业链终端优势,积极谋划、稳妥布局,已在高端设备制造、智慧运维、供应链管理、绿色算力等方面具备一定发展基础。2025年,公司将充分发挥绿电优势,探索绿电赋能产业链上下游高质量发展。下游方面,加速“绿电+”落地,高耗能/高附加值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智算产业研究,布局“绿电+算力”领域,占据电算协同发展先机;把握国家重大能源基地建设的发展机遇,加快煤化工、电解铝、铁合金、镁冶炼等方向探索,助力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上游方面,深化产学研用融合,发挥好国家级储能平台、三名院士、多所高校等研发资源,在围绕低碳绿色的新材料、新技术、新模式等领域发力,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实践性成果。
  二、牢固树立股东回报意识,提升市值管理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积极为股东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自2019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且2023年6月实现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转正具备分红条件以来累计分派现金红利5.41亿元,分红比例均超当期归母净利润的40%。
  在股份管理方面,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市值以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和大股东增持计划。截至2024年11月回购期届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993.85万股,回购金额约1.70亿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企管”)分别于2024年11月及2025年1月披露增持股份计划,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本次增持前,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天津津融卓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津融卓创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增持公司股份 25,980,0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截至2025年3月12日,金开企管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7,320,0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7%,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25 亿元。
  2025年,公司将严格落实《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相关规定,深化股东回报机制建设,通过以下举措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第一,延续高比例分红政策,在 2024 年完成1.70亿元股份回购的基础上,继续维持以 2024 年公司归母净利润24.51%的比例对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预计分红金额约人民币2亿元,该方案将提交年度董事会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探索中期分红常态化,公司拟在符合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和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适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以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第三,优化股本结构增强价值,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对已回购的2,993.85万股股份实施注销程序,预计减少注册资本1.5%,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多维度筑牢投资者关系桥梁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已建立起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及审批流程,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未来,公司将继续保障信息披露内容有针对性地反映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影响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事件,并在公告中充分、及时提示了公司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主动加强自愿披露工作,积极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司还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发布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公司将持续构建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交流体系。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E互动”等多平台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交流;组织高质量的业绩说明会,不断丰富和创新业绩说明会的内容和举办方式;参加券商策略会、路演、反路演等活动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沟通,持续提升投关工作质量;注重与行业协会、媒体单位的交流与协同,多渠道正面宣传公司投资价值。
  未来公司将借助数字化、新媒体等高效便捷方式推动与投资者高质量沟通,努力建立并维护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增进投资者的价值认同。
  四、建设先进高效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自2020年完成重组后连续三年完成三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通过引入多家央国企战略投资人,公司混合所有制股权结构进一步优化,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与产业机构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加强,为公司持续高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作为国家开发银行和天津国资委“央地协同”混改典范、国务院国资委“双百行动”改革试点企业,公司坚持授权充分、灵活高效的机制体制,拥有先进、高效的治理结构,构建了专业、领先的董事会。
  未来,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体系;严格按照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修订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持续完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防范重大风险;强化董事会建设,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权利,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为董事高质量履职和董事赋能公司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切实提升治理效能。
  五、持续评估完善行动方案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效果,不断完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和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6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九号一一光伏》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从事光伏电站运营业务,现将公司2024年度并表范围内新能源电站的主要经营数据情况公告如下:
  ■
  注:1、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2、结算电量因涉及会计收入暂估,与实际收入略有差异;
  3、部分电站因计量关口调整产生差额电量;
  4、因不同地域、不同类型项目公司的生产数据统计时间与电费结算过程中电量结算周期存在差异,导致发电量及上网电量与结算电量之间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6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9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管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勤勉尽责地履行自身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三条曲线”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有进、难中有为,实现公司业绩“质-量”双优。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规范运作,确保决策效果和决策质量,推动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针对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进行梳理总结,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为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圆满完成了董事会部署的各项工作,针对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做出总体评价。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已编制完成,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财务预算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结合2024年实际情况、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与内外部形势研判,公司制定了2025年经营计划。2025年,公司计划实现发电92.01亿度,全年计划投资额63.98亿元。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战略及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寇日明先生、秦海岩先生、刘澜飚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毕马威华振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电力行业政策的要求进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关于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管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尤明杨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十一、关于制定《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业绩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关于制定《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5年5月30日前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及公司2024年度经营层履行董事会授权事项的工作情况汇报。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8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0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起开始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0,906,95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5.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6,305,657.5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后的金额2,674,131,517.90元于2022年10月26日存入发行人在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的12000100000000000111银行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对审验,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57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6,305,657.5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金额2,674,131,517.90元,自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2022年11月23日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安县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贵港南晶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分别指定以下账户为募集资金专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账户已于2023年4月18日注销,账户余额20,443.39元转入公司基本户补充流动资金;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户已于2023年10月11日注销,账户余额40,834.70元转入公司基本户补充流动资金;公安县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账户已于2023年12月5日注销,账户余额145.47元转入公司基本户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5,768.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截至 2022年12月0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5,768.96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4亿元,截至2024年11月20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余额为1.99亿元(含募集资金累计滋生利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2022年12月1日经本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7,240.72万元,相比原计划有所减少,因此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拟以自筹资金建设原募投项目“峄城区20MW综合立体开发光伏发电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630.57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金额267,413.15万元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72.43万元(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可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67,240.72万元。
  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248,086.81万元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9,940.52万元(含募集资金滋生利息);截至期末,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资金已全部使用。累计投入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超过募投资金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总额19,940.52万元,期末投入进度为125.42%,主要由于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见本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章节部分内容。
  注3:本年度实现效益口径为该项目的净利润/(亏损)。
  注4:《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仅披露相关募投项目的全运营周期的内部收益率,与报告期内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亏损)金额不具可比性,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口径为不适用。
  注5:本年度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为-18,665.18万元,主要为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注6:于2024年12月31日,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利市黄歇口镇马嘶湖渔场(西片)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并网容量为62MW,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预计该项目可于2025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3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9日,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本情况
  2024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6,206.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构成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应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金融资产项目计提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本公司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以及基于账龄确认风险特征的组合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对手方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3,586.5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增加346.73万元;
  (2)对应收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2024 年12 月 1 日起执行会计估计变更,按预期信用损失率0.5%计提坏账准备3,231.89万元;
  (3)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增加7.97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委托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电站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按照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2,042.1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3、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委托天健兴业对收购形成的商誉执行年度减值测试,按照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共计577.63万元,其中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新疆鑫瑞浦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390.68万元减值准备、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凌源智晶新能源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186.95万元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6,206.37万元。
  三、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4月9日,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公司代码:600821 公司简称:金开新能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