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孙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流动性好、低风险(风险等级评级为R2及以下)的稳健型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审议通过2026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之日止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六)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2,669,3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6,780,881.8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0.12%。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议案》
  为更好把握处置窗口、提升处置效率,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证券市场动态及标的公司情况,适时择机处置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所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票:
  (1)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期内处置上述股票;
  (2)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具体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处置标的、处置价格区间、处置时间段、处置数量及处置方式等);
  (3)授权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舆情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动态和公众意见,有效应对负面舆情,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媒体及公众的良好沟通,提升公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公司稳健发展,董事会同意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6)。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11:00-12:00
  ●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 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发送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等,公司将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采用线上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线上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1、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11:00-12:00
  2、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3、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4、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发送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出席人员可能有所调整):
  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洪军先生
  董事会秘书:余美伊女士
  财务总监:陈小云先生
  独立董事:马莉黛女士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余美伊
  电话:021-52968068
  邮箱:securities@awinic.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6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3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908号B座15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30日
  至2025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项。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股东大会将会听取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议案6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孙洪军、郭辉、娄声波
  议案7应该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吴绍夫、管少钧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4月29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4月2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7:00)登记地点:上海市秀文路908号B座15F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秀文路908号B座15F
  联系电话:021-52968068
  联系人:余美伊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审计业务中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 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葛勤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汪渊湫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洁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预计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6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20万元(含税),与 2024 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孙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别为AWINIC TECHNOLOGY LIMITED、上海艾为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艾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无锡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苏州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25,335.02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孙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将在下表所列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之间分配:
  ■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拟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合同融资、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开具保函、汇票贴现、融资租赁等业务。该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最终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实际发生额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孙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具体担保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就具体申请授信或提供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AWINIC TECHNOLOGY LIMITED
  成立日期:2014-07-31
  注册地址:4TH FLOOR WORLD TRADE SQUARE,21 ON LOK MUN STREET,FANLING,HK
  董事:孙洪军、郭辉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芯片的销售。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100%持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美金
  ■
  注:以上2024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艾为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08-26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法定代表人:孙洪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报关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100%持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以上2024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上海艾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09-02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洋四路99弄1、5号8层
  法定代表人:孙洪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报关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100%持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以上2024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深圳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12-22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仙大道创智云城1标段1栋D座2901
  法定代表人:孙洪军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集成电路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100%持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以上2024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上海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08-31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908弄2号1202室
  法定代表人:孙洪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报关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100%持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以上2024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无锡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10-15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弘毅路10号金乾座1601-1610室
  法定代表人:孙洪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100%持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以上2024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苏州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08-05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88号G2-2201单元
  法定代表人:孙洪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100%持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以上2024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确保公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有利于增强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对公司日常经营具有积极影响。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25,335.02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6.46%和4.98%。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核准,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1,044,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65,782,585.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5,261,414.6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42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协议,本公司支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保荐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150,058,795.06元;本公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含税)后的人民币3,050,985,204.94元已于2021年8月10日存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上海市吴中路支行的439081861450银行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27,235,012.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15,463,737.56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11,771,274.4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49,475,544.07元,具体情况为: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9月24日经本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更新了《管理制度》,并于2023年5月11日经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再次更新了《管理制度》,并于2024年2月5日经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于2021年8月10日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吴中路支行、上海银行闵行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于2023年6月30日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0月31日与上海银行闵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2日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3日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吴中路支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5月24日与上海银行闵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8月18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8月15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8月16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金额为6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1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4年8月16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30,800.00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置换
  2023年8月1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采用集中采购和支付的方式,即公司及子公司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包括研发人员在募投项目的薪酬、材耗、试制测试、光罩、研发相关零星支出等,当月编制置换申请单,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逐级审批后,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额置换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
  2、其他募投项目调整
  2024年4月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对“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将原计划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日期2024年8月延期至2026年3月。同意对“智能音频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5G射频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马达驱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艾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的实施主体。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无锡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苏州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和成都艾为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智能音频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5G射频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马达驱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高性能模拟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及“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的实施主体。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其他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艾为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艾为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艾为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12,725,297.29元,投入进度超过100%,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注2:高性能模拟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467,080,214.37元不含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后续产生的衍生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