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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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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8,284,854.38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714,725,47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090,435股后的股本704,635,035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0,714,962.9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8.11%。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三季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15日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公司于2025年3月完成权益分派,合计转增231,725,61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714,725,470股,详见2025年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005)。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多元材料、磷酸锰铁锂材料、钠电材料及多元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用于锂/钠电池的制造,并主要应用于电动汽车、电动二轮车、储能设备及电子产品等领域,核心产品包括NCM811系列、NCA系列、NCMA系列、Ni90及以上超高镍系列的正极材料,纯用系列及掺混系列的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层状氧化物和聚阴离子系列的钠电正极材料和三元前驱体。
  作为国内首家实现NCM811系列产品量产并应用于全球主流终端车企的正极材料生产企业,公司的高镍及超高镍系列产品技术与生产规模均处于全球领先地位。近年来,随着麒麟电池、大圆柱电池等高能量密度电池的量产上车,公司的超高镍9系产品出货持续提升;固态电池领域与宁德时代、卫蓝新能源等国内外40余家电池及整车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其中半固态电池正极材料配套的电池产品已应用于终端客户1000公里超长续航车型,全固态电池的三元正极材料具备容量高、界面稳定、循环寿命长等特点,获得行业头部客户充分认可,报告期内出货量稳定增长。同时,在全球化战略的指引下,公司加速导入欧美新能源汽车市场,客户结构不断优化,2024年,公司海外客户占比进一步提升。同时,公司已与全球前六大最有价值的电池和电动汽车客户中的五家建立了合作关系,海外客户累计销售量超过2万吨。随着国际客户开发取得积极进展,公司9系超高镍产品累计销售2.7万吨,实现了新的突破。
  公司前驱体板块经过多年的积累,其带来的战略优势愈发显著,与正极板块的协同效应也日益凸显。2024年,公司前驱体产线成功通过国际顶级客户的认证审核,标志着产品质量水平已达到全球一流水准。高镍/超高镍间歇法技术达到行业领先水平,锰铁锂液相前驱体也实现了重大突破。2024年前驱体业务整体竞争力的提升,也为公司的正极业务带来了更多项目合作机会,形成新的增长。目前,相关项目正在稳步推进,有望在2025年实现突破,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与市场份额。
  作为全市场覆盖的正极材料综合供应商,公司在持续扩大高镍材料竞争优势和市场版图的同时,围绕主业开拓创新,中镍高电压系列材料性能通过客户认证,多款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应用于四轮车、两轮车、储能和消费等领域;新一代低成本产品开发亦取得阶段性进展,并获得终端客户认可。2024年,公司锰铁锂材料实现了销量翻番,混用体系已完成国内两款车型的工信部备案,纯用体系亦获得海外电芯客户定点认证。在原有小动力市场的基础上,随着电动卡车等商用车市场的发展,锰铁锂产品在大动力领域也实现了销量大幅提升。在钠电领域,公司的层状氧化物和聚阴离子产品各项性能参数、工艺稳定性和成本控制等综合指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国内外头部客户取得关键卡位,产线通过客户的审核认证,预计在2025年实现较大规模量产交付。
  2.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主要通过研发、制造与销售多元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磷酸锰铁锂材料、钠电正极材料实现盈利。
  (1)研发模式
  公司形成了以客户为中心、市场为导向的研发体系,建立了事业部以客户需求为核心、研究院以前瞻性产业和高端产品为核心的研发模式,同时,通过集成产品开发(IPD)形式,组建了跨部门产品开发团队,打造“横向+纵向”全方位研发能力。公司中央研究院整合了中日韩研发资源,承接前沿技术研究、产品工艺创新、孵化新事业等核心职能,支持公司提升从原始创新到量产转化以及工艺改进的研发能力。在研发产品产业化方面,公司向客户提供材料样品的同时,会根据下游客户电池产品开发情况,给予使用条件的建议,协助客户完成电池体系的定型,共同开拓产品应用市场。在研发人员培养方面,公司通过研发体系培训和知识共享形式持续为研发人员赋能,为公司业务扩张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研发人才。
  (2)采购模式
  为了实现对供应链开发、集中采购和加工贸易等环节的统筹管理,公司成立了容百商社,并在此基础上持续推进商贸一体、工贸一体平台建设。在采购策略方面,对于镍、钴、锰、锂等主要原材料,公司与国内外知名的上游供应商如赣峰锂业、雅保、格林美、天齐锂业、华友钴业、力勤资源等均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已形成相对稳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保障了公司原材料供应的持续稳定,同时为公司建立了原材料成本竞争优势。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通过推进招标流程规范化、供应商评价体系化等方式,严格把控采购环节,保证原材料质量的可靠性。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以客户订单及中长期需求规划为导向,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在生产组织方面,公司已制定完善的生产过程控制程序和快速有效的客户订单处理流程,生产部门会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计划以及公司成品的实际库存、安全库存量、车间生产能力等制定生产计划,并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订单合理调整生产节奏,在保证按时交付且品质稳定的同时,降低库存水平,以控制生产成本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为满足部分新型材料的生产,工程部门会根据新产品的特殊需求,优化产线布局和设备结构。此外,为解决客户分布广、发展速度快和规模差异较大的问题,公司建立了湖北、贵州、浙江、韩国四大生产基地,并设立宁德、深圳及韩国办事处,以最大限度利用市场资源,实现在产品开发、生产制造和物流运输等方面的迅速响应,对于战略客户,公司还会根据其对产品技术参数的具体要求,实现定制生产,以保障其对产品稳定供应和高性能的要求。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核心客户覆盖国内外主流的电池厂和车企。由于电池材料体系较为复杂,动力电池研发周期较长,生产制造过程对精密度控制的要求较高,因此,公司作为正极材料企业,需要向客户提供满足不同电池体系的配套技术方案,对此,公司会组织和协同销售、研发、采购、工程等部门组建项目组,以快速响应不同客户的特定需求。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①行业发展阶段
  公司主要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领域,该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储能等产业发展的关键基础材料行业。基于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且受欧盟“2035 年禁止销售燃油车”的法规、美国《通胀削减法案》政策等措施颁布的催化,锂电行业跟随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向好的长期发展趋势。
  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呈现整体增长态势。依据EVTank数据,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823.6万辆,同比增长24.4%。其中,中国市场表现尤为突出,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286.6万辆,同比增长35.5%,占全球销量比重由2023年的64.8%提升至70.5%。这一显著增长主要得益于中国以旧换新政策效果远超预期,同时各类车型不断升级出新以及车价降低,带动全年EV渗透率突破40%。反观欧洲和美国,2024全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为289.0万辆和157.3万辆,同比增速分别为-2.0%和7.2%。
  在新能源汽车市场蓬勃发展的有力带动下,动力电池市场也呈现出稳定增长的态势。2024年,在中国市场的强势带动下,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随之增长。根据SNER数据预测,2024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总量预计894.4GWh,同比增长27.2%。若将时间维度拉长,从2017年到2024年,动力电池装机量实现了大幅攀升,2017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总量仅为59GWh,而这期间的复合增长率高达47.99%。整体来看,锂电行业作为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的关键基础材料行业,在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向好以及相关政策催化的大背景下,正展现出强劲且长期增长的发展趋势,而这也与公司所专注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领域的发展前景紧密相连,该行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储能等产业的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②基本特点
  2024年,全球动力电池领域的主流正极材料为三元和磷酸铁锂。根据鑫椤锂电统计数据显示,全球三元材料产量为95.3万吨,同比下滑1.6%;磷酸铁锂总产量为238万吨,同比增长50.2%。
  尽管受欧美市场新能源车销量增速放缓影响,2024年的三元材料市场表现一般,但中国企业的全球市场份额从2023年的61.3%提升至2024年的64.4%,日韩主流正极材料厂出货锐减。在中国市场以外的海外市场中,三元仍占据了约90%的市场份额。从全球范围来看,高镍化的路线仍同步持续推进,2024年全球高镍三元产量达到53.0万吨,同比增长3.3%,这与主流车企对于三元产品的定位趋向中高端化有强相关。随着4680大圆柱电池的大规模装车、固态电池产业化速度的加快,以及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新兴市场的高速发展,将为高镍三元材料未来的市场需求提供新的支撑点。
  此外,此前锂盐价格处于高位使其成为三元材料成本及报价的重要影响因素,但随着2024年锂盐价格回落至7-8万元/吨,三元电池与铁锂电池的成本差距正在进一步缩小,有利于三元电池进一步打开市场空间。
  ③主要技术门槛
  高镍三元正极材料行业存在着较高的技术门槛,主要体现在开发技术壁垒、生产技术壁垒及品质认证壁垒三方面。较高的研发技术门槛体现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不仅需要掺杂包覆等技术改性,还需要在氧气气氛下煅烧,这对企业的产线设计能力、个性化产品开拓能力、技术服务能力均有较高的要求,同时也对生产环境的湿度控制、设备的耐腐蚀和自动化水平要求苛刻。此外,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是动力电池中最重要的原料之一,对动力电池各项核心性能及安全性能都有较大的影响,从保证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角度考虑,车企和动力电池企业对于产品的认证测试程序更为复杂,不但需要进行长期的产品性能测试,还需要对生产厂商的综合供货能力、自动化生产管理水平、规模量产下的低成本及品质稳定性和一致性进行详细评估,整体认证周期时间会达到1.5年以上。
  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为磷酸铁锂的升级产品,从产品性能看,磷酸锰铁锂通过调节锰元素比例,相比于磷酸铁锂电池具备更高的电压和能量密度。随着磷酸铁锂进步至第四代产品,磷酸锰铁锂容量、压实问题亟待提升,以便充分发挥其容量优势,从掺混效果来看,如何确保不同三元材料能发挥磷酸锰铁锂最大作用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据高工锂电分析,磷酸锰铁锂在成本和性能方面的平衡改良,更多的是为锂电终端应用场景提供更具差异化的产品。近年来,除了EV市场,储能、人形机器人、航空、商用车等一系列赛道成为新的增长点,也要求更匹配的锂电产品,磷酸锰铁锂产品将受益于这一发展进程。
  公司EV产品正在多款高端车型中进行验证,预计将于 2025 年逐步上量;同期,低成本、高性能二代产品已突破技术瓶颈,实现长循环寿命的同时,成本进一步降低,满足动力电池纯用要求,目前已获得头部企业的商用车定点,规模化后有望成为正极领域中瓦时成本最低的材料。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2024年,在三元材料板块,公司全年销量12万吨,逆势增长超20%,公司全球三元市占率超过12%,较2023年进一步提升了2个百分点,连续四年保持全球第一。随着4680大圆柱电池的大规模装车、固态电池产业化速度的加快,以及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新兴市场的高速发展,将为高镍三元材料未来的市场需求提供新的支撑点。
  作为高镍三元龙头企业,随着高能量密度电池如大圆柱电池、固态电池等逐步上车应用,公司高镍及超高镍产品出货占比显著提升,其中公司9系超高镍产品累计销售2.7万吨,实现了新的突破,公司在高镍领域的壁垒优势和盈利水平显著增强。此外,2024年,公司锰铁锂材料实现销量翻番。在原有小动力市场的基础上,随着电动卡车等商用车市场的发展,锰铁锂产品在大动力领域也实现了销量大幅提升。在钠电领域,公司的层状氧化物和聚阴离子产品各项性能参数、工艺稳定性和成本控制等综合指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国内外头部客户取得关键卡位,产线通过客户的审核认证,预计在2025年实现较大规模量产交付。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全球化战略的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果。公司已与全球前六大最有价值的电池和电动汽车客户中的五家建立了合作关系,海外客户累计销售量超过2万吨。同时,由于海外客户在产品结构上青睐高镍、超高镍材料,随着公司国际客户开发取得积极进展,公司9系超高镍产品已也实现突破,结合公司中镍高电压系列产品在市场上亦得到头部客户认可,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为三元材料销量的稳健增长提供新的发力点。
  2024年,公司海外布局成果丰硕。公司韩国工厂首期2万吨/年生产基地通过了国际客户的认证审核,产能持续提升,于四季度实现单月满产,并首次盈利。为配合国际客户需求,二期4万吨/年产线将进一步提高产线的能效及制造水平,有望于2025年上半年开始试生产。投产后,该产线将与一期项目共同形成规模化效应,进一步助力公司提升盈利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以低成本完成了欧洲波兰项目并购,并开始进行首期 2万吨项目建设论证,在欧洲正极产能布局上取得先机。同期,公司完成了北美子公司注册工作,北美区域工厂选址和资本运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并与国际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推动全球其他地区的考察与选址工作,将进一步夯实公司的全球化领先优势。
  2025年,随着三元高镍化、磷酸锰铁锂产业化、中镍高电压系列量产,以及欧美、日韩客户加速上量,公司销量预计持续保持增长态势,产品及客户结构有望继续优化,公司在成为全市场覆盖的正极材料综合供应商的同时,致力于成为正极材料产业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者,充分发挥公司在全球新能源产业链上的先发优势,优化产品销售策略,强化与客户联合研发,深挖现有国际市场,开拓新兴市场。持续创新技术,完善产业链布局,与上下游协同,全力向全球新能源领军企业目标迈进。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对性能的要求持续提升,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增长,回收产业关注度也随之提升。以下为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①半/全固态电池技术路线
  全固态电池使用固体电解质,相比传统锂电池,全固态锂电池安全性更高、能量密度更高、温度适应性更好,其目前共有三大主流技术路线:聚合物固态电池、氧化物固态电池、硫化物固态电池,全球主流电池厂和车企大多将硫化物路线作为全固态终极量产路线。这是因为硫化物电解质材料具有极高的本征离子电导率,在全固态电池领域展现出更为广泛的应用场景。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欧阳明高表示,当前全固态电池的技术路线,要聚焦以硫化物电解质为主体电解质,匹配高镍三元正极和硅碳负极的技术路线,以比能量400瓦时/公斤、循环寿命1000次以上为性能目标,确保2027年实现轿车小批量装车,2030年实现规模量产。
  全固态电池持续研发试制的同时,半固态电池成为市场选择的过渡技术解决方案。半固态电池使用固液混合电解质,电解液含量占比5%-10%,通过优化液态电解质比例、提升固态电解质含量,实现了安全性、能量密度与经济性的平衡,是当前液态电池向全固态电池转型的理想过渡方案。
  据中国无机盐协会披露,鉴于降本和提高能量密度的需求,高镍三元以及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将成为未来固态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的主要方向。公司作为全市场覆盖的正极材料综合供应商,高镍及超高镍多产品序列研发技术行业领先,可应用于固态电池体系,性能指标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取得客户广泛认可。
  公司始终坚持在固态电池领域的投入,新产品的开发取得积极进展。半固态电池用超高镍三元正极保持稳定出货的同时,公司也在和下游客户开展合作项目,持续开发下一代更高能量密度的半固态电池相关的正极材料及氧化物固态电解质材料。除了半固态方向,公司在全固态方向的投入更大,包括全固态电池正极材料、全固态电池用电解质材料,以及电解质关键原料等都在进行同步开发,其中,全固态电池用超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及硫化物电解质材料也得到多家海内外客户的认证,全固态电池正极材料的容量与循环性能保持领先,硫化物电解质离子电导率及空气稳定性表现优异,已开始制备Ah级别容量密度的全固态软包电池,能量密度表现优异。
  ②大圆柱电池正式量产上车
  大圆柱电池,具有高能量密度、低成本、高安全性、长寿命等优势,现已进入产能放量期。大圆柱搭配高镍三元可以更加充分发挥二者能量密度高和热稳定性好的协同优势,目前大圆柱电池以NCM811和超高镍Ni90正极材料为主,后续超高镍Ni90替代NCM811可进一步实现降本提效。
  据高工产研(GGII)《2024年中国大圆柱锂电池行业发展蓝皮书》,大圆柱电池在储能领域走俏,尤其在便携式储能、户用储能对电池倍率性要求更高的场景中,两大领域出货同比增速在2024年突破100%,并预计到2030年出货量将达100GWh。面对动力大圆柱电池的差异化要求,产业还需要时间对高镍正极+掺硅负极材料体系、干法电极工艺、钢壳圆柱焊接等问题做进一步解决。展望2025年,以特斯拉、宝马为代表的国际车企搭载大圆柱电池车型加速推向市场,拉动头部电池企业46系大圆柱储备产能释放。综合宁德时代、亿纬锂能、LG新能源、三星SDI、国轩高科、比克电池等大圆柱产能规划,各电池企业将在2025年实现10GWh级的大圆柱量产,2025上半年预计为全球动力大圆柱电池产能规划释放关键节点,并将在2026年进一步扩大规模。公司作为率先实现高镍及超高镍系列产品量产并应用于国际主流终端车企的正极材料生产企业,将获得广阔的市场机会。
  ③磷酸锰铁锂应用实现上车
  磷酸锰铁锂是在磷酸铁锂的基础上掺杂一定比例的锰而形成的新型磷酸盐类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是磷酸铁锂下一代升级产品,具有更高能量密度、更低成本和更好的低温性能。根据GGII数据显示,在-20℃的条件下,磷酸锰铁锂能量密度理论上可比磷酸铁锂高出10%-20%,在-20℃的条件下,优于磷酸铁锂25%左右。
  2023年,磷酸锰铁锂与三元材料的混掺应用已有终端车型落地。2024年,磷酸锰铁锂市场需求逐步明朗。纯用方面,磷酸锰铁锂凭借450Wh/L的体积能量密度优势(较磷酸铁锂提升12.5%),已在终端车企实现阶段性进展,开始批量生产。掺混方面,磷酸锰铁锂在商用车轻卡车型中率先获得定点认证,依托其瓦时成本的显著优势,已成功应用于100~130kWh高容量电池包,年内实现多款车型交付。虽然磷酸锰铁锂目前市场规模较小,但行业关注度持续提升。根据鑫椤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底,国内已经建成的磷酸锰铁锂产能已经超过100万吨。
  公司已于2022年通过并购天津斯科兰德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津容百斯科兰德科技有限公司”)实现磷酸锰铁锂量产,保持行业出货第一。2024年,公司磷酸锰铁锂产品出货同比增长超过100%,预计继续保持行业市场占有率第一。在原有小动力市场的基础上,随着电动卡车等商用车市场的发展,锰铁锂产品在大动力领域也实现了销量大幅提升。公司锰铁锂产品在多家客户中均为一供地位,并已取得头部动力电池企业近万辆汽车订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88亿元,同比下降33.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6亿元,同比下降49.06%;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4亿元,同比下降52.6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5.23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内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5亿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 被担保人: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贵州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JAESE Energy Co., Ltd.、Ronbay Korea New Energy Materials Co., Ltd、Energy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JS Energy Europe Sp. z o. o、仙桃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容百锂电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容百斯科兰德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审议的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5亿元(含本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399,148.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特别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为更好地支持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融资租赁、金融衍生品等有关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预计发生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5亿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具体担保期限根据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预计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单位:亿元
  ■
  注: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及担保所涉及事项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二)审批程序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二)贵州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三)Ronbay Korea New Energy Materials Co., Ltd
  单位:万元
  ■
  (四)JAESE Energy Co., Ltd.
  单位:万元
  ■
  (五)Energy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单位:万元
  ■
  股权结构如下:
  ■
  (六)JS Energy Europe Sp. z o. o
  单位:万元
  ■
  (七)仙桃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八)宁波容百锂电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九)天津容百斯科兰德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股权结构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未签订未经2023年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以外的担保协议。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经营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正常、持续经营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399,148.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2.29%、56.82%,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00,500.00万元,占公司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 21.82%、8.1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4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的仍按上述原有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批程序及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6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9,79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385.30万元(其中发行费用7,910.66万元,税款474.64万元,税款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111,404.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779.0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0,100.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22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3.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调减建设投资规模、结项的情况
  公司实施建设的“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该募投项目”)为年产6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其中,1-1期3万吨已经完成建设,1-2期3万吨尚未开工,拟对本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至3万吨并予以结项。
  结合目前市场需求趋势变化,以及公司2024年经营业绩情况与产能情况,公司认为该项目已建成的年产3万吨三元前驱体生产线以及公辅配套设施,在现阶段可以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需要和市场需求,故本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将“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原计划年产6万吨产能规划调减至3万吨,已建成的年产3万吨产线调试完成后正常投入生产。后续3万吨若有相应产能需求,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为82,600.29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累计已投入金额74,872.81万元,剩余项目募集资金16,848.52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预计15,000.00万元将留在募集资金专户上用以支付后续的工程款及质保金,节余项目募集资金1,848.52万元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81,10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11元,截至2023年9月14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4,091,205.22元,坐扣承销保荐费7,288,123.26元后的募集资金1,326,803,081.96元已由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3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桐江桥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57176672698的人民币账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898,799.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24,904,282.2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03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3.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与预期相比晚一年,虽然公司已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但是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整体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
  仙桃一期项目目前已完成4万吨正极产能建设,剩余6万吨产能预计2026年12月前完成建设。遵义和韩国正极项目已完成建设,并已按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于2021年9月15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保荐机构。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2022年4月29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16,5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是否赎回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3年9月2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议案》,鉴于锂电正极材料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全部按计划使用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便于募集资金统一管理,公司拟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开设的存放锂电正极材料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截至2023年10月23日,该账户募集资金结余2,671,682.16元,其中待支付发行费用870,798.67元将转至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开立的存放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但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1,028,001.03元与理财及利息收益773,968.46元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结余资金转出专户后,公司已将此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为方便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公司截至2024年4月10日已将上述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开立的存放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开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用于存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结余0元,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公司已无定增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为16,500.00万元,本期累计收到理财收益415.43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3611号)。容百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容百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预计额度。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公司代码:688005 公司简称:容百科技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9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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