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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天津阿正年产37,3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结项暨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3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发布的暂行规定作出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该解释规定了公司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该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5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薪酬考核方案的规定,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绝味食品2024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一)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另行单独发放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20万元/年(税前)。 (二)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另行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三)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均在公司领取薪酬。领取薪酬的标准为: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绩效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高级管理人员所担任的管理职务的工作性质、经营指标、绩效考核情况、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利润目标达成情况评定后给出建议,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6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84.94万份,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年9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更正公告》。 (四)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10月7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公司已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五)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已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2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2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八)2023年9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3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十)2024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十一)2025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3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7.34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37.60万份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84.94万份。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属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的有关规定,属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范围内,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84.94万份。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五、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经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四)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7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还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监管部门核准。同时,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40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发布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自方案发布以来,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落实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经营水平以及投资者回报。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公司对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现将2024年行动方案的主要工作成果以及2025年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休闲卤制食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在宏观经济和消费市场的新变化、新趋势下,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坚定维护股东利益,保障主营业务的平稳、健康发展。2017年IPO发行上市后,公司业务稳健发展,营业收入自2017年的38.50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62.57亿元,期间复合增长率为7.18%。 2024年,外部环境挑战依然存在,面对消费市场结构性调整与行业竞争格局的深刻变化,公司继续坚持核心战略,构建“品牌升级+数字驱动+精益运营”三位一体的发展框架。 2025年,公司将推进“聚焦卤味赛道,深耕细分需求”的战略,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主营业务,持续降本增效,提升综合运营效率,构建覆盖全渠道、多场景的数字化运营体系。 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高质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升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持续增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于2025年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完善公司的治理规范,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 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更新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筑牢公司发展根基。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保障独立董事的履职效率,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提高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三、以投资者为本,重视投资者回报 1、持续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自上市以来持续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35%,其中2022年度、2023年度分红比例均超过48%。 2024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9日,公司最新总股本606,001,9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9,980,638.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81,781,219.68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94,240,016.16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76,021,235.8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97.66%,用实际行动回报投资者。 2025年,公司将继续坚守对投资者的承诺,通过持续的现金分红,不断增进股东的投资体验,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回报。 2、完成回购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先后在2023年7月18日以及2024年2月5日两次发布股份回购计划,合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截至2025年2月10日,公司两次回购方案均实施完成,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236,765股,成交总金额为50,021.72万元。 四、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高度重视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并将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作为重要工作目标。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互动的效率与质量,公司积极构建公开、公平、透明且多维度的沟通机制,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密切联系。通过设立投资者服务热线、公司董办邮箱、利用上证E互动平台、组织分析师会议以及定期举办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与信任度,进而树立市场信心。 2024年,公司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全年举办了多场业绩说明会,涵盖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解读。此外,公司积极答复上证E互动平台上的投资者提问,全年累计回复77条投资者提问,回复率100%。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资本市场的互动,提升开放性和透明度,确保投资者能够直接、全面、清晰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现状,从而增强投资者信心,为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5年,公司将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树立市场信心,在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合规要求的基础上,持续优化信息披露框架与内容,确保披露信息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公司将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巩固市场信心,构建高效畅通的沟通平台,通过策略会、线上交流、互动平台及服务热线等多元化渠道,确保与资本市场的信息畅通传递,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深度互动与信任构建,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 五、其他相关说明 2024年度,公司对“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动态审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跟踪投资者的反馈意见。总体而言,投资者对公司稳定的分红政策以及治理结构的持续完善表示认可。基于此,公司在充分吸纳投资者建议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发展实际,通过对2024年度行动方案总结,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2025年度行动方案,以更好地回应市场期待并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5年度,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维护资本市场形象。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42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9日15:00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59号通程国际大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在公司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8、9、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731-89842956)。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绝味食品2024年度股东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上述登记资料,需于2025年5月8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7楼 联系电话:0731-89842956 传真:0731-89842956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 联系电话:0731-89842956 传真:0731-89842956 电子邮箱:zqb@juewei.cn 邮政编码:410016 联系人:廖凯、欧瀚中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3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高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2024年年度报告》《绝味食品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崔尧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公司监事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投保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公司监事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 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4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62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0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80,4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059.0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3月13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775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2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178.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5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1302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36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08,00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5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036.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125.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2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4714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80,494,079.9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680,494,079.95元,本年度使用0.00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29,396.05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40,590,0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59,866,524.00元,系已结项或终止项目结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55,300,843.68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915,200,485.39元,本年度使用40,100,358.29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307,806.3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81,783,962.3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3,175,312.32元,系已终止项目结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4,628,121.5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81,865,909.83元,本年度使用82,762,211.73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75,317,065.84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61,258,932.96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421,313,745.56,系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非经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有效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进行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募集资金使用实行总裁、财务总监联签制度。募集资金项目的每一笔支出均需由使用部门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送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后报财务总监和总裁批准后予以付款。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除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0070010101000001680)未注销外,其余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及该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98,178.40万元。公司5家具体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长沙分行、长沙银行高新支行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储存和使用。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116,366.07万元。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第五次会议决议授权,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长沙分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光大银行长沙华丰支行、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光大银行长沙华丰支行78770181000054889账户为光大银行长沙华丰支行78770180801787988的子账户,已于2024年3月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4年度无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含4.5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5,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度,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0.00元,2024年度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收益522.28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24年度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4年度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4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绝味食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绝味食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绝味食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附件: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 ■ 注:山东阿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酱卤食品加工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8,378.08万元,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8,360.28万元,投资进度达100.21%,主要系使用募集资金结算利息17.80万元。 附件2 ■ 附件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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