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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4,534,232.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382,7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7,379,026.55元。截至2023年7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11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7,610,085.12元,尚未使用的金额705,014,689.22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81,090,160.97元,期末持有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530,000,000.00元,未支付的发行费用6,075,471.75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入104,999,575.6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12,609,660.73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13,026,906.14元,使用状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结余募集资金金额的差异415,094.40元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如实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开立的账户120915005210818已于2024年10月10日销户、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开立的账户121949883610111已于2024年12月30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0,000,000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但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及资金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投资建设“集成电路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电镀添加剂系列技改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56,364.55元系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万吨用于高端印制线路板、显示屏等产业的专项电子化学品(一期)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年产30000吨专项电子材料电子化学品项目”和“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产30000吨专项电子材料电子化学品项目使用募集资金0.00元,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因公司财务人员误操作,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349万元误转入一般户,公司当天发现后即将该笔募集资金转回;该笔操作未影响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后续公司将加强日常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审计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 注1: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30000吨专项电子材料电子化学品项目”和“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7年4月,上述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审议。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30000吨专项电子材料电子化学品项目”和“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7年4月,上述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审议。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承科技”)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4,534,232.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382,7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7,379,026.55元。截至2023年7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11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经审慎研究,为严格把控募投项目整体质量,保障项目顺利开展,结合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前提下,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见下表: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基于市场环境和政策的快速变化,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万吨用于高端印制线路板、显示屏等产业的专项电子化学品(一期)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年产30000吨专项电子材料电子化学品项目”和“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年产30000吨专项电子材料电子化学品项目”和“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间的高度关联性和协同性,且为避免资源重复投入及浪费,公司决定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及统一开发的原则实施上述募投项目,但因公司目前尚未取得“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所需土地,故募投项目“年产30000吨专项电子材料电子化学品项目”和“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至今均未动工建设。 因此,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持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年产30000吨专项电子材料电子化学品项目”及“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分析如下: (一)年产30000吨专项电子材料电子化学品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 公司主要产品为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公司主要下游行业为PCB行业,而国内PCB厂商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为了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和降低运输成本,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制造商一般设立在PCB厂商所在的区域。公司目前主要生产基地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对于珠三角地区的客户辐射及服务能力稍有不足。因此,继续实施本项目有利于强化公司对珠三角地区客户的供应及服务能力,优化公司产能布局,同时,借助珠海优质的港口资源及便利的海运能力,还能与公司泰国基地协同形成对东南亚地区的供应能力,助力公司开拓海外市场。 2、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具有优秀的技术创新能力。公司产品覆盖PCB生产过程中多个关键环节所需的专用电子化学品,包括水平沉铜、垂直沉铜、电镀、棕化、粗化、退膜、微蚀及化学沉锡等工艺。核心产品具备处理高多层板、多阶及任意层HDI、高频高速板和柔性电路板等高端电子器件的能力,多项核心技术均已达到当前主流水平。此外,公司在专用电子化学品领域深耕多年,建立了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能够高效管控原材料的采购与储存,确保生产的稳定性。同时,公司内部拥有高效的管理机制,能够实现生产与市场部门的高效联动,优化库存管理,减少积压,持续提升运营效率,这些都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 公司实施产销研一体化模式,通过将生产、销售和研发紧密结合,实现市场需求快速响应、生产效率提升、创新能力强化及客户满意度提升。建设研发中心能够推动技术创新,为公司提供源源不断的技术支持和产品优化,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其次,研发中心可以帮助公司掌握行业前沿动态,快速响应市场及客户需求,开发符合客户需求的高附加值产品。最后,专业的研发中心能够吸引高端人才,形成创新团队,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研发中心的建立不仅能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还能为公司获取政策支持和行业资源创造条件。 2、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理论研究,建立了独立自主的研发团队。在十余年的发展中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并逐步形成了“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多部门协同合作”的高效研发模式。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优化技术设备和科研条件,积极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夯实技术创新的基础。珠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电子电路产业的核心聚集地,汇聚了大量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和优质的产业资源。将研发中心设立在珠海,不仅能够充分利用珠三角地区的技术优势和人才储备,还能有效提升公司在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方面的竞争力,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这种区位优势和研发模式的结合,将为公司进一步推动技术突破、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事项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及备查文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经核算,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 注:独立董事蒋薇薇于2023年12月27日开始履职,2024年度内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包含2023年度实际履职天数对应的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石建宾于2024年11月29日开始履职,2024年度按实际履职天数发放独立董事津贴。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 1、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含税)。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制度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另行发放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制度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另行发放津贴。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出席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以及其他履职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考核。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9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83,957,19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758,556股后的股本数为83,198,6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959,59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4,959,591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37,773,122.8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2,732,713.8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4.0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为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4,959,591.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3.42%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9股。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83,957,19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758,556股后的股本数为83,198,6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40,767,332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4,724,524股。 3、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758,55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兆钢,200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1年9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1家,三板公司数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素,2023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3年12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数1家,三板公司数5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徐文博,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共9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5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资格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同意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投资额度。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投资额度。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七)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对投资理财产品业务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履行日常审批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若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能够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能够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提高风险抵抗能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竞争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并购贷款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588弄虹桥世界中心L2-B栋806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30日 至2025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童茂军、上海道添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4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588弄虹桥世界中心L2-B幢806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邮件的方式登记,邮件以抵达公司邮箱(public@skychemcn.com)的时间为准。在邮件内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扫描件,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会参会报名”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4月28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人:费维、邹镕骏 联系电话:021-59766069 邮编:201700 电子邮件:public@skychemcn.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达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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