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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白银、电解铅、黄金、电积铜、银制品等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产品的冶炼和销售;子公司宝山矿业作为核心矿山资产,拥有湖南省桂阳县宝山铅锌银矿的采矿权,以生产铅精矿、锌精矿、硫精矿为主,产品富含金、银等贵重金属;子公司金和矿业积极推进西藏金和矿业探矿增储,确定未来矿山开发路径;子公司金福银贵积极拓展银制品销售渠道,深化文旅融合。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主要来源于外部采购,部分来源于自有矿山。公司通过国内矿山、贸易商及国外进口的方式获取原材料,同时子公司宝山矿业为公司供应部分原材料。 2、生产模式 公司的采选、冶炼、材料、贸易以白银为核心,依托铅精矿及铅冶炼废渣废液等原料,通过综合回收技术提取白银、铅、金、铋、锑、锌、铜、铟、钯等多种有价金属。公司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宝山矿业、金和矿业、金福银贵开展铅锌银矿的规模化开采与资源整合及白银深加工产品销售,构建“矿产资源探采选一冶炼一深加工”的全产业链布局。 3、销售模式 公司白银以现货直销模式为主,兼顾期货市场交割与贸易商分销。公司生产的“金贵”牌银锭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注册交割品牌,可直接用于期货合约履约,市场流动性较强;电解铅、锌精矿、硫精矿以现货销售为主。公司银深加工产品硝酸银等工业材料以订单直销为主,银制工艺品通过“白银城”工业旅游项目及电商平台推广,打造消费级品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无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18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南白银”)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760,91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9元,共计募集资金301,732,499.93元,减除登记费用人民币124,302.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1,608,197.18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2-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根据公司发行方案,公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净额30,160.82万元,本期补充流动资金30,161.15万元,差异系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募集资金30,173.25万元,减除登记费用人民币124,302.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160.82万元 [注2]募集资金专户使用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使用收到的利息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20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25年4月8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有李光梅女士、郭庆锋先生、康如龙先生、荣起先生、杨阳女士、赵雄飞先生;独立董事王辉先生、杨天足先生;独立董事刘端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杨天足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会议由董事长李光梅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于2025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于2025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三、《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9,949,355.0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3,300,579.47元,未分配利润为-3,024,825,928.26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时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2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截至2024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亦为全体股东利益长远考虑,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于2025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2025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金融衍生产品等各种贷款暨融资等有关业务。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授信额度内的融资业务,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与贷款等具体事宜,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于2025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十、《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十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十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内容: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内容:《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十四、《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李光梅女士、郭庆锋先生、康如龙先生、赵雄飞先生、杨阳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审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十七、《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拟定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19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15至2025年5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3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湖南白银3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一)提案内容: ■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相关内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上午09:0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湖南白银证券法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5年5月7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袁志勇、袁剑 (2)联系电话:0735-2659859 (3)传真:0735-2659812 (4)电子邮箱:jinguizq@jingui-silver.com (5)邮政编码:423000 (6)通讯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白银城证券法务部;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16”;投票简称:“白银投票” 2. 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投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委托人可以代为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附注: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21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25年4月8日上午11:00在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湖南白银316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人。 会议由吕英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过审核,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内容:《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公司《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内容:《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于2025年4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9、《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内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审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11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南白银”)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9,767,192.0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3,300,579.47元,未分配利润为-3,024,825,928.26元。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时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2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截至2024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亦为全体股东利益长远考虑,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 四、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基于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董事会第十会议决议》; 2、《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监事会第五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13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4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4,940,380.81元,转回或者转销存货跌价准备5,630,588.38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2025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10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白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白银”或“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资管理,保障生产经营,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内控管理规定的要求,以提升核心竞争力和价值创造能力为出发点,2025年度计划实施投资项目年度投资总额43,614.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投资金额27,753.94万元;无形资产年度投资金额15,860.30万元。 二、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内容 ■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与“十四五”规划的原则,有利于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原则。 四、风险提示 该投资计划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的预算安排,以上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经营环境、发展战略等诸多因素相关,在具体实施中,可能存在投资计划调整的风险,存在不确定性。该投资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12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 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况 根据2025年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2025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额度以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授信额度内的融资业务,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与贷款等具体事宜,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备查文件 1、《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15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黄金、白银、铅、锌商品期货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主要从事铅锌等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销售及贸易业务,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有色金属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结合公司未来原料采购、商品库存、产品销售等情况对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维持经营业绩稳定。 二、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期货套保品种仅限于公司原料采购、商品库存、产品销售中所涉及的黄金、银、铅等在国内、外正规交易平台上市的交易品种。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期货套保的保证金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交易所临时调整保证金比例时除外)。期货套保的总量为白银不超过1,026吨/年、铅不超过109,742吨/年、黄金不超过4,071公斤/年、锌11,030吨/年,具体套保数量视公司生产经营进度而定。 期货套保业务期间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套期保值期货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四、期货套保会计核算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露。 五、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铅精矿、阳极泥、精铅、粗铅和粗银等,这些原料与期货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在原料进口到产品销售期间,铅、银、黄金价格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我们认为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实际操作时,结合原料点价、产品交货情况及市场行情,提出具体套保交易计划。 六、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保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为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选择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制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可以较好的防范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市场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分析 1、原料采购环节风险类型分析 公司目前铅、银冶炼产能大于自身原料生产的供应,需要对外采购铅精矿、银精矿、粗铅等原料以满足冶炼生产。部分原材料由公司从境内采购,供货商点价。在原材料到货未点价时,如果市场价格上涨,将出现成本倒挂情况;在原材料到货点价后到产品销售之间存在时间差,如果市场价格下跌,将造成亏损。属于上、下游均存在风险敞口的风险类型。 2、产品销售环节风险类型分析 在现货销售中,如果市场价格下跌,往往会出现销售不畅的情况,造成产品库存积压,积压库存不但给公司带来现金流问题,同时给公司带来额外的财务成本。如果积压库存产品价格下跌,可能给公司带来亏损风险。此类风险属于现货流动性风险。 (二)其他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亏损。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持仓量过大,所需资金过多,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期货交易主要是采取网络电子交易委托,如果计算机系统及网络不畅通,可能出现网络技术风险。 七、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以对现货保值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期货头寸必须有相对应的现货敞口保值需求,禁止进行期货投机交易。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修订)》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八、独立董事发表了审核意见 (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建立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修订)》,明确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防控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 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17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109,288,519.04元,公司股本为2,823,088,646股,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4年年末未弥补亏损为-3,109,288,519.04元,实收股本总额为2,823,088,646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公司计提大额信用减值准备及因诉讼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导致当年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3.49亿元,未分配利润为-31.89亿元。2020年公司被法院裁定司法重整,公司执行重整计划,取得债务重组收益,未分配利润为-29.66亿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1.09亿元。 三、应对措施 1、加强生产调度管理,细分生产任务,认真做好比对分析,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全年目标顺利完成。严格落实经济责任制,加强指导监督,加快提升公司生产管控水平。 2、发挥湖南白银后端产能大优势,充分做大铅冶炼前端规模,增加自产粗铅、贵铅、阳极泥和粗银产量,并加大各类中间产品的收购,加大铅冶炼中高银物料的配比,做大白银生产和金、碲、铜等多金属综合回收规模,提升规模效益。调整产品结构,做大做优金银等毛利率较大产品的生产,对亏损较大的铅投入进行压降,提高盈利空间。 3、抢抓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政策机遇,系统梳理高能耗、低效率设备,提出设备更新建议清单,最大限度争取各类资金、政策支持,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方向更新升级,进一步提升发展质效,以设备升级带动竞争力提升。围绕公司核心业务、核心产品和市场需求,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公司数字化转型,实现业务流程优化、管理效率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 4、加强资金管理,做好“两金”管控工作,尽早实现公司自主授信,自主融资,有效降低资金成本。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扎实开展好“三资”清查工作,提升资产的运转效率,优化财务结构。通过提高生产处理量,降低吨矿处理的固定成本;通过自动化减员和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人工成本;通过加强供销管理和车间成本考核,降低原辅料成本;通过提升技术指标,降低单耗成本。通过扩大采购市场寻源,制定标准化技术参数和要求,规范采购流程,通过比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多途径,降低采购成本;全面优化成本结构,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5、坚持改革,破旧立新。优化组织机构,提高管理能效;选优配强人才,加快人才引进,搭建学习平台;全面深化公司薪酬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凭本事吃饭、用能力竞岗、靠业绩取酬”管理理念,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核激励体系,把合适的人选聘到合适岗位上,使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人有舞台。全面激发公司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14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3〕21号、财会〔2024〕24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1.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国际准则趋同问题进行了明确。 2.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1.根据《准则解释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根据《准则解释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25年4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8 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16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湖南白银”)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均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光梅女士、郭庆锋先生、康如龙先生、赵雄飞先生、杨阳女士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全部同意。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一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完成资产过户,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与其2024年产生的关联交易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7日。 (三)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投供应链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8日,法定代表人:孟庆圆,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贸易代理,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品和监控品);有色金属及矿产品贸易;金、银、稀有贵金属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贸易;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的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郴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有色郴州公司”)成立于2023年2月20日,法定代表人:朱志彪,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设计;矿产资源勘查;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选矿;矿物洗选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销售代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冶炼”)成立于2006年8月8日,法定代表人:邹树蓬,注册资本:81346.1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 硫酸、三氧化二砷的生产;氰化钠、液氯、烧碱、醋酸铅、锌粉、盐 酸、硝酸、生石灰(以上产品购买);硫酸、三氧化二砷的批发;黄金 等有色金属收购、冶炼;黄金及副产品白银、电解铜等产品的生产、 加工、销售;铜、铝、锌、锑等有色金属的收购、加工、销售;黄金生 产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水塘矿业”)成立于1992年1月14日,法定代表人:周建君,注册资本:15400万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铅矿、锌矿地下开采、综合回收本矿金、银、铜、锑(凭《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以上经营项目仅限于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水塘铅锌矿开采、加工、销售);外购原矿加工、销售;收购原木(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5)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山矿业”)成立于2007年9月18日,法定代表人:赵雄飞,注册资本:29607万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黑色、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冶炼及贸易;机械加工;汽车运输;货场出租;货物储运;矿山测量、工程测量、土石方测量;修理、土石方施工、计量、化验、货物中转及运输代理服务、旅游服务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桂阳县大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坊矿业”)成立于2005年5月24日,法定代表人:龚华杰,注册资本:24145万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矿物洗选加工;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湖南省中南锑钨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锑钨工业”)成立于2003年11月7日,法定代表人:刘卜铭,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该公司经营范围: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国内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湖南黄金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黄金珠宝”)成立于2016年7月8日,法定代表人:薛丁华,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该公司经营范围:贵金属压延、稀有稀土金属压延的加工;黄金制品、白银制品、铂金制品的批发;贵金属制品、钻石首饰、珠宝首饰、工艺品的零售;珠宝销售;字画、雕塑、珠宝、集邮票品等文化艺术收藏品的实物与网上交易;贵金属检测服务;珠宝玉石检测服务;珠宝鉴定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贸易代理;品牌推广营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宏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建设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28日,法定代表人:曹秦萌,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客运索道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郴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投资公司”)成立于2012年04月27日,法定代表人:汤剑,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游览景区管理;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游乐园服务;物业管理;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票务代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日用百货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旅游业务;食品销售;营业性演出;演出场所经营;餐饮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1)郴州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德姆酒店”)成立于2013年1月23日,法定代表人:曹振,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足浴服务;洗浴服务;歌舞娱乐活动;游艺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外卖递送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棋牌室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停车场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洗染服务;洗烫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宏伟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伟广告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9日,法定代表人:欧阳慎泰,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服务;广告位租赁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路牌、路标、广告牌安装、亮化工程的施工;广告灯箱生产、销售;印刷相关技术咨询及服务;书、报刊印刷;本册印刷;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电脑打字、录入、校对、打印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承办展示展览;展览器材租赁、销售;展览陈列工程设计;文艺表演、体育、娱乐活动的策划与组织;体育、休闲娱乐工程设计服务;公交候车亭安装、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郴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保安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21日,法定代表人:陈应彬,注册资本:5000万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受银行委托提供清钞、加钞业务;现金清分、清点、金库托管;票据影印的保管和寄存;物业管理服务;货物运输;办公设备的租赁;无人机应用,无人机系统集成服务;餐饮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汽车维修、汽车美容;档案管理服务;档案凭证配送;仓储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郴州郴投兴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投兴盛能源”)成立于2019年1月29日,法定代表人:许忆群,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成品油零售;成品油批发;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洗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5)新邵辰州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邵辰州”)成立于2004年04月15日,注册地位于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经济开发区塘口工业园01栋BG01001室,法定代表人为康钦科。经营范围包括锑、金、银、铅、锌、砷收购、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龙矿业”)成立于2004年02月18日,注册地位于邵阳市新邵县太芝庙乡,法定代表人为陈维。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选矿;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矿山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7)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色研究院”)成立于2000年11月29日,注册地位于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区内亚大路99号,法定代表人为欧阳坤。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业务;室内环境检测;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固体废物治理;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尘技术装备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8)湖南金谐翼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谐翼”)成立于2021年01月14日,注册地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鹿峰街道宝山路30号501-014幢101房,法定代表人为黄士兵。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矿山充填胶凝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矿山工程技术研究服务;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生态经济型修复研发与治理;高新技术研究;运输代理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辰州矿业”)成立于2015年05月08日,注册地位于沅陵县官庄镇沃溪村,法定代表人为何永淼。经营范围包括在许可证核定项目内从事金锭、锑及锑制品、钨及钨制品的生产、销售;黄金、锑、钨的勘探、开采、选冶;工程测量,控制地形、矿山测量;黄金购销代理服务;贵金属制品、钻石首饰、珠宝首饰、工艺品的零售;贸易代理;品牌推广营销;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怀化辰州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辰州运输”)成立于2003年12月23日,注册地位于怀化市沅陵县官庄镇沃溪村,法定代表人为向俊。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1)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劳保研究院”)成立于2004年07月01日,注册地位于长沙市芙蓉区亚大路99号科技楼栋9、10楼,法定代表人为韩森。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安全评价业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大气污染治理;除尘技术装备制造;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通用设备修理;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仪器仪表制造;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湖南辰州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辰州机电”)成立于2003年12月23日,注册地位于怀化市沅陵县官庄镇沃溪村,法定代表人为曾维胜。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水力发电;天然水收集与分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3)湖南黄金集团地质勘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地质勘探”)成立于2016年11月01日,注册地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211号1号栋7楼,法定代表人为王国刚。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须在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须在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4)湖南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资产管理”)成立于2012年06月25日,注册地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二段217号13楼,法定代表人为刘军。经营范围包括对省黄金集团系统范围内相关资产的整合、运营和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停车场运营管理;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自有厂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物流仓储平台运营;股权交易的受托代理;高低压成套设备、有色金属材料及其粉末制品、环保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5)湖南省分析测试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析测试中心”)成立于2017年09月22日,注册地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佳园路9号理化检测中心101室,法定代表人为尹丽芳。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内环境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量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6)郴州郴心游智慧文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心游”)成立于2020年11月13日,注册地位于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郴县路城投大厦2号栋12楼1230室,法定代表人为曹振。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旅游业务;食品销售;住宿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酒类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露营地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日用杂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体育竞赛组织;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平面设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影摄制服务;娱乐性展览;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豆及薯类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采购代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体育用品设备出租;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休闲观光活动;茶具销售;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租借道具活动;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货物进出口;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婚庆礼仪服务;体育赛事策划;礼仪服务;文艺创作;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7)甘肃辰州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辰州”)成立于2003年12月10日,注册地位于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卡加道乡老豆村,法定代表人为王广有。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8)湖南省冶金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材料研究院”)成立于1994年08月22日,注册地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榔梨街道佳园路9号,法定代表人为张著。经营范围包括金属材料、金属表面的处理、涂层材料、有色金属压延的加工;金属表面处理机械、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金属耐磨材料、耐磨抗冲击材料、有色金属合金、超硬材料磨具、特种陶瓷制品、切削工具、合成材料的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开发;涂层材料开发;机电生产、加工;金属制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钢铁及有色金属检验检测服务;房屋租赁;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重金属污染防治;生物生态水土环境研发与治理;水污染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9)湖南中科金贵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气体”)成立于2024年02月19日,注册地位于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仙溪冲村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办公楼301室,法定代表人为张浩。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湖南有色郴州公司、中南冶炼、金水塘矿业、大坊矿业、中南锑钨工业、湖南黄金珠宝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 (2)文旅投资公司与公司前任控股股东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投产投”)同为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投集团”)全资子公司,郴投供应链公司、宏发建设公司、温德姆酒店、宏伟传媒公司、郴州保安公司、郴投兴盛能源均为公司前任控股股东郴投产投的母公司郴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郴投供应链公司、湖南有色郴州公司、中南冶炼、金水塘矿业、大坊矿业、中南锑钨工业、湖南黄金珠宝、宏发建设公司、文旅投资公司、温德姆酒店、宏伟广告公司、郴州保安公司及郴投兴盛能源经营发展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郴投供应链公司、湖南有色郴州公司、中南冶炼、金水塘矿业、大坊矿业、中南锑钨工业、湖南黄金珠宝、宏发建设公司、文旅投资公司、温德姆酒店、宏伟广告公司、郴州保安公司及郴投兴盛能源的关联法人签订相关业务的合同协议。采购及租赁业务发生时,关联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采购或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交易各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符合市场化定价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定价政策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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