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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年来,专注于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及写字楼和工业地产的开发建设,项目辐射安徽合肥、巢湖、肥东、肥西、庐江、舒城、淮南、滁州、蚌埠、宣城、广德、海南三亚等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安徽省规模最大的从事工业标准化厂房开发运营的工业地产开发企业,在安徽省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在园区开发运营细分领域具有较为领先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合肥在建住宅类项目八个(合肥琥珀东樾里、合肥琥珀菁华里、合肥琥珀庆丰里、合肥琥珀春树里、合肥琥珀栖云里、合肥琥珀尚阳里、合肥望云、合肥梓桐院)和在建工业地产类项目五个(合肥金融广场B地块,合肥智慧产业园B区,合肥高新智谷二期,合肥创新科技园,合肥北城智谷),竣工住宅类项目两个(合肥龙川宸园、合肥琥珀东澜赋)和竣工工业地产类项目两个(合肥智慧产业园A区、合肥高新智谷一期);南京在建住宅类项目一个(南京凤起云台)和竣工住宅类项目一个(南京琥珀云台);蚌埠在建住宅类项目一个(琥珀观山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截至2025年4月9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5034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和期限内决定具体的理财方案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总会计师和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并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在理财产品购买当日将详细情况报备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以便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资金来源、金额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因实行总额控制,且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发生,同时理财产品的期限可选择的范围较广,故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 3、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能保证投资本金安全,但投资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未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是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因实行总额控制,且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发生,同时理财产品的期限可选择的范围较广,故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503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04月17日(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17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宋德润,董事、总经理王庆生,董事、董事会秘书田峰,总会计师周骅,独立董事尹宗成(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17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he5reXlI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1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5037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与合肥市国资国企创新发展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经2023年10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后续履行了进展性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参与合肥市国资国企创新发展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2023年10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2024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2024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基金取得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以及《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基金的进展情况 近日,合肥市国联资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联基金”)合伙人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后续基金出资事项已履行完其股东大会审议流程,其已出资部分继续按照原协议执行,国联基金各合伙人已重新签署合伙协议。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实缴出资3000万元;公司已实缴出资2000万元。 国联基金最新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5023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9日9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2025年4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宋德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尹宗成先生、杨昌辉女士、朱良全先生、何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尹宗成先生、杨昌辉女士、朱良全先生、何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7,695,903,898.48元,营业利润295,123,670.30元,利润总额296,761,919.43元,净利润95,674,050.4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572,549.96元,基本每股收益-0.07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考虑到行业发展的现状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关联董事宋德润先生、王庆生先生、田峰先生、陆波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2)独立董事薪酬:关联董事尹宗成先生、杨昌辉女士、朱良全先生、何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联董事王庆生先生、田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拟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拟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融资额度,授权董事长办理在上述额度内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相关融资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葛立新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葛立新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5035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的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其首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4月29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一楼1103室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峰、胡远航 电 话:0551-62661906 传 真:0551-62661906 邮政编码:230031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8 2、投票简称:合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份性质及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日期: 附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5024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9日11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2025年4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瑶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7,695,903,898.48元,营业利润295,123,670.30元,利润总额296,761,919.43元,净利润95,674,050.4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572,549.96元,基本每股收益-0.07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以及目前行业发展的状况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审议《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所有监事均在公司任职,基于谨慎性原则,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报告》。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5028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肥城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向16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987,79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9.0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6.91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5,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84,999,996.9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3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749.4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2,783.58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5,716.4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35.9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7,552.3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科技”)、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合肥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渤海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3000243000789),工业科技在渤海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2353280000502)。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工投环湖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湖科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合肥望江路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工商银行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519200666666),环湖科创在工商银行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51920022334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庐阳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阳工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5419200888883),庐阳工投在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541920036313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庐阳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阳工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银行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79757552310),庐阳工投在中国银行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5758045143)。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新站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站工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8050078801500001060),新站工投在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805007880110000107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2,783.58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4月9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该核查意见认为:合肥城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2025年4月9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该核查意见认为:合肥城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附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5027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91,594,859.06元(母公司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6,572,549.9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35,560,874.15元,减去2024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减去2024年支付2023年度的现金股利68,279,810.99元,2024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1,958,875,922.22元。 基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考虑到行业发展的现状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 三、2024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2024年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计至下一年度,并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项目开发建设以及日常生产经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召开,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行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战略,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5029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8,497.17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2024 年合计计提坏账准备3,345.33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749.34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702.35万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572.80万元。2024 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20.84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4,725.20万元。 (三)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公司期末对投资性房地产项目进行减值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予以计提。2024年计提了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426.64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8,497.17万元,减少2024年利润总额人民币28,497.17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5030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1年7月,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41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9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7家,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章松,199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工大高科、黄山胶囊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涛,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广大特材、应流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檀华兵,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富煌钢构、工大高科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伍贤春,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新亚电子、宁波联合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审计工作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独立性。因此,同意将《关于拟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5031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葛立新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向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集团”)及其关联方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方式包括直接借款、委托贷款以及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上述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兴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688号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晓静 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以及从事企业策划、管理咨询、财务顾问、公司理财、产业投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经营活动。 兴泰集团主要财务指标: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万元; 2、借款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前; 3、借款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借款利率:年利率不超过5%; 5、担保措施:无担保; 6、借款的发放和偿还: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资金缺口情况,随时向兴泰集团及其关联方借款或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借款利率不超过5%,是综合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的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构的报价的基础上再结合未来12个月融资的难度和融资成本趋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等其他事项。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短期流动资金缺口,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公司流动资金的平衡,减少短期流动资金压力,取得大股东对公司的积极支持。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报告期内,公司与该关联人及其关联方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从兴泰集团及其关联方借款的余额为人民币96,500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召开,对《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系为了满足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利率不超过5%,是综合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的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构的报价的基础上再结合未来12个月融资的难度和融资成本趋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5032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葛立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服务、综合评审服务、品牌调研服务、管理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以及咨询服务等。 预计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交易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兴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徽州大道2588号要素市场A区4、6层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平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管理及咨询,以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兴泰集团全资子公司。 交易集团主要财务指标: ■ 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5年2月16日出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30Z0016号)。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接受关联方交易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服务、综合评审服务、品牌调研服务、管理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以及咨询服务等。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具体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定价原则为市场定价。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签订合同,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市场化原则确定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召开,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对该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一交易和关联交易》等规章指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4、交易集团营业执照; 5、交易集团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5033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计划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担保。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由公司经营层审核每一笔担保申请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担保事宜。 3、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合肥城建东庐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4日 注册资本:15,38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飞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开发和经营;工业、民用建筑技术咨询;室内装饰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65%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749,313,423.33元,净资产584,126,193.55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6,384,059.88元,净利润26,314,496.38元。 (二)合肥滨湖琥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2月9日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俊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和开发;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建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室内装饰工程;工程项目施工、运营管理及技术咨询;物业管理(以上项目需要许可证的一律凭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51%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895,434,988.04元,净资产273,679,446.46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31,071,637.59元,净利润-78,163,954.05元。 (三)合肥滨润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4月18日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萌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5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7,439,554,886.60元,净资产1,768,036,165.96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1,680,970.53元。 (四)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7年6月2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孝功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开发和经营;建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工业、民用建筑技术咨询;室内装饰。(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118,857,814.61元,净资产477,079,022.50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2,255,848.03元,净利润-67,099,814.10元。 (五)合肥北庐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7月19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凤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349,514,280.37元,净资产196,164,079.12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4,443,663.31元,净利润5,251,657.32元。 (六)合肥城建北城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5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孝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151,329,208.73元,净资产5,951,807.60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33,103.66元,净利润-29,526,675.96元。 (七)合肥徽琥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14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凤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748,238,921.60元,净资产162,841,876.78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78,123.22元。 (八)安徽琥珀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9年2月27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鲁冰洋 经营范围: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房地产销售;商业管理;商业设施投资;企业管理及咨询;物业管理及咨询;酒店管理;会务服务;停车场管理;场地租赁;房屋维修;绿化养护工程;房屋装饰工程施工;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53,985,269.91元,净资产12,342,699.68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042,240.84元,净利润1,531,828.06元。 (九)合肥新琥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5年1月22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恒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暂未开展生产经营。 (十)安徽琥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1日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家政服务;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贸易经纪(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63,331,260.20元,净资产20,343,784.45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2,529,598.90元,净利润89,887.27元。 (十一)合肥城建新站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5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铖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620,258,955.71元,净资产882,683,074.60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2,092,196.26元,净利润-21,346,698.96元。 (十二)合肥新珀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5年1月22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恒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暂未开展生产经营。 (十三)合肥润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0日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鲁冰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一般性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婚庆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洗烫服务;办公服务;美甲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鲜肉零售;鲜蛋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母婴用品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箱包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乐器零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灯具销售;家具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皮革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玩具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房地产咨询;建筑材料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鞋帽零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药品零售;酒类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洗浴服务;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医疗美容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5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383,343,140.77元,净资产600,133,024.40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8,574,868.18元,净利润-20,266,498.91元。 (十四)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14日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房逸靖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新材料、新能源的研制、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科技工业园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开发产品的销售;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服务咨询,物业管理。(涉及许可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7,587,098,394.63元,净资产2,934,291,352.15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5,590,111.80元,净利润61,370,395.95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违背的情况。对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参股股东将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者要求参股股东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人民币238,060 万元,其中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95,560万元,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2,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4,8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3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5025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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