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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2,355,500,8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4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我爱我家是中国最早成立的全国性住房经纪服务企业之一,随着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公司已经逐步进化为一家以居住交易服务为核心的互联网人居生活服务平台运营商,专注于提供数字化产业解决方案和一体化的运营服务。公司聚焦于居住服务场景,主要围绕居住核心资产(住宅)的配置(交易与运营管理)需求提供专业服务,坚持以用户价值为导向,致力于服务国内广大城市家庭、租客、社区与产业合作伙伴,构建舒适个性化的生活环境与多元共赢的人居服务生态体系。 目前公司的主要收入由以下几块业务所构成: 1、经纪业务 经纪业务包括存量房的买卖和租赁业务。公司采用直营为主、加盟为辅的业务模式,依托自主开发运营的互联网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社区门店网络,为客户的全生命周期旅程提供一站式专业化服务和高效、安全的用户体验。 公司通过线上互联网平台和线下门店网络,为我们的客户和经纪人提供房源信息登记、核验、展示、查询以及专业咨询、交易对接等信息服务,以及交易过程中的验证、签约、履约及客服支持等线上服务。近年来,公司通过持续的数字化升级,大幅提升了业务运营的标准化水平,不断突破组织与销售半径的条件限制,实现房、客、人等业务资源的开放共享与多边高效协同,进而降低整体运营成本、提升组织绩效,从而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解决方案,创造客户价值。 2、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是公司旗下“相寓”品牌所运营的住房租赁管理业务,该业务始于集团自2001年从北京开始的“房屋管家”租赁业务,是国内最早提供长租公寓服务的企业之一。公司创建了国内最早的房屋资产管理服务,是拥有超20年住房租赁管理经验的先行者。 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相寓”业务已覆盖北京、杭州、上海、苏州、南京等全国多个大中型城市,在管房源数量突破30万套,累计服务超过200万业主、500万租客,房屋资产管理总规模近万亿元。 “相寓”坚持数字引领、科技驱动,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的、以城市房屋资产管理运营业务为核心、品质租住生活与多元空间产品应用体系为结合的综合生活服务平台。 “相寓”业务包含分散式和集中式两大产品谱系。其中,分散式产品线主要包括相寓HOME和相寓ROOM,集中式产品线主要包括相寓PARK、相寓INN、相寓DORM和相寓BASE。 3、新房业务 新房销售业务主要是向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渠道销售服务,是公司在存量房业务的基础之上,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产品服务选择。具体来讲,渠道业务是将经纪人线上、线下获取的客户与新房楼盘进行房客匹配,为开发商提供客户成交的机会,从而获取中介服务佣金的业务模式。公司新房业务强化业务赋能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推动创新产品落地,进一步发挥一、二手房联动优势。 4、商业租赁及服务 公司拥有完整的商业资产管理产业链,该业务依托旗下“昆百大”进行运营和管理,业务涵盖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写字楼等多种商业形态。“昆百大”是具有高知名度的零售商业品牌,也是云南地区最大的商业资产管理运营公司。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我爱我家”)与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邦达”)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就社区服务、产地产业带、商品供应链、服务供应链、智慧物流等领域进行深度合作。北京我爱我家将整合集团内业务需求,如房屋运营业务、长租公寓业务、平台电商业务、社区服务业务等。京邦达向北京我爱我家提供具有优势的智慧物流和供应链整合方案,并通过与北京我爱我家系统对接的方式承接北京我爱我家开放平台中的物流及服务业务。双方在商品供应链及服务供应链领域展开全方位合作,为我爱我家集团供应链赋能。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4-032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5-008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4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412,261.43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64,373.81元,当年形成未分配利润70,747,887.62元,报告期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65,448,204.55元。 经公司2008年6月27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自2008年6月1日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计价模式。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后,本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为-34,443,271.97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本报告期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收益为-25,575,345.58元。截止2024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收益为666,575,876.23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收益为497,143,860.38元。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尚未变现暂不能进行分配。扣除上述因素影响后,合并报表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为96,323,233.20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68,304,344.17元。 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26,643,738.09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2,664,373.81元,母公司当年形成的未分配利润为23,979,364.28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2,720,671.97元。本期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为1,910,200.00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本期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为1,432,650.00元。截止2024年末,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收益为567,812,712.69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为424,918,734.52元。剔除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影响后,母公司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2,546,714.28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801,937.45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相关规定,同时,考虑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结合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355,500,8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043元(含税),本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128,653.66元,占合并报表本期可分配利润的10.52%。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出现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0,128,653.6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说明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2.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与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相符。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4年度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5-009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及信用计提减值准备并对部分资产进行核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测试结果并通过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及信用计提减值准备并对部分资产进行核销。 (二)本次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为2024年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存货、其他流动资产等资产,2024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2,658,432.66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计提情况如下: ■ (三)核销资产情况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为1,888.31万元,核销的其他应收款为907.66万元,核销的存货为146.84万元,核销金额共计2,942.81万元。 ■ 二、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1.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2,658,432.66元,其中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17,354,292.98元、预付账款坏账准备100,370.22元、其他流动资产坏账准备-3,342,643.54元、存货跌价准备-1,453,587.00元。 (1)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2024年,本公司报告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86,800,283.02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0,554,009.96元、预付账款坏账准备100,370.22元及其他流动资产坏账准备-3,342,643.54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报告期末,本公司综合考虑存货状态、库龄、持有目的、市场销售价格、是否已有合同订单等因素,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并与存货成本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对存货进行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度,本公司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1,453,587.00元。 2.核销资产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各类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共计27,959,694.79元进行核销,以及对出售或报废的存货1,468,442.95进行核销。 三、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112,658,432.66元,计入公司2024年年度损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本次核销资产29,428,137.74元,该资产已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或跌价准备,本次核销对2024年损益无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有利于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金额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公司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4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及信用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12,658,432.66元,核销资产金额共计29,428,137.74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及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及核销的标准和依据合理、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金额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及核销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信用及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12,658,432.66元,核销资产金额合计29,428,137.74元。 3.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及核销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及核销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信用及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12,658,432.66元,核销资产金额合计29,428,137.74元。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4年度监事会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5-010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为提升营运效率,支持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业务发展,解决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增强股东回报,2025年度拟根据子公司业务需要及其担保需求为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未来12个月内对子公司担保的被担保方及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1.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子公司业务需要及其担保需求,经对未来12个月内对子公司担保的被担保方及担保额度进行合理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额度4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30.8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9.2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资产抵押等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亦可将上述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至其他新增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融资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当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被担保子公司可基于自身的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最高担保金额范围内,与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担保条件,并按各银行及金融机构的要求出具相应的担保文件,约定具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 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担保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注:根据子公司业务及担保需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担保事项时,将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001735358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210.758万元 (4)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工业东区南二路168号 (5)法定代表人:谢勇 (6)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3日 (7)营业期限:1998年11月13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云数据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45,814.38万元,总负债为245,524.04万元,净资产为300,290.34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80,753.68万元,利润总额为10,155.27万元,净利润为7,057.92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1)其他说明: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25878902R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北路 51号二层 (5)法定代表人:谢家强 (6)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7日 (7)营业期限:2000年12月27日至 2050年12月27日 (8)经营范围:服务:商品房代购代销,房地产权证代办,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租赁、置换,房地产中介服务,代客户办理银行房屋贷款手续。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2,063.21万元,总负债为16,454.71万元,净资产为75,608.50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45,206.46万元,利润总额为6,165.02万元,净利润为4,083.20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1)其他说明: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34296867L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35,835.75万人民币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 1 号 (5)法定代表人:段蟒 (6)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0日 (7)营业期限:2011年12月30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停车场服务;化妆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游乐园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7,138.62万元,总负债为34,051.22万元,净资产为43,087.40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9,137.71万元,利润总额为552.84万元,净利润为414.01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1)其他说明: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1942455X2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 1 号 (5)法定代表人:段蟒 (6)成立日期:1999年7月5日 (7)营业期限:2009年7月5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电器修理;物业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珠宝首饰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3,482.82万元,总负债为16,407.42万元,净资产为7,075.40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2,983.47万元,利润总额为120.60万元,净利润为89.67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1)其他说明: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相寓生活(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MABU0CX58X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公司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218号706-4室 (5)法定代表人:杨春雨 (6)成立日期:2022年7月18日 (7)营业期限:2022年7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机械设备。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相寓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寓生活(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3,305.43万元,总负债为304.33万元,净资产为23,001.10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847.00万元,利润总额为-2,978.18万元,净利润为-2,978.18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1)其他说明:相寓生活(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昆明百货大楼商贸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MA6MX8X18X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600万元 (4)公司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黄土坡社区信息产业基地29号水岸御园高层商务办公4幢1110号 (5)法定代表人:段蟒 (6)成立日期:2017年12月5日 (7)营业期限:2017年12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游乐园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昆明百货大楼商贸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42.46万元,总负债为543.86万元,净资产为398.60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632.38万元,利润总额为12.86万元,净利润为12.86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1)其他说明:昆明百货大楼商贸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8290476X6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533号 (5)法定代表人:谢家强 (6)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7日 (7)营业期限:2008年11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代理,住房租赁经营,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水电维修,室内装修,家政服务,家电维修,环境绿化服务;批发、零售:建材;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寓生活(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77,600.71万元,总负债为338,199.70万元,净资产为39,401.01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72,822.34万元,利润总额为3,878.56万元,净利润为2,398.54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1)其他说明: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北京相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74273048R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3,000万元 (4)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安定北街北京安定京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内二层256室 (5)法定代表人:杨春雨 (6)成立日期:2008年4月11日 (7)营业期限:2008年4月11日至2038年4月10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住房租赁;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寓生活(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相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41,531.15万元,总负债为1,003,669.28万元,净资产为37,861.87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54,303.67万元,利润总额为2,877.71万元,净利润为1,646.61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1)其他说明:北京相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上海相寓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MABQC8200Y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5,000万元 (4)公司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华康路118号 (5)法定代表人:杨春雨 (6)成立日期:2022年6月16日 (7)营业期限:2022年6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住房租赁;建筑物清洁服务;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日用家电零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酒店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相寓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1.90万元,总负债为255.68万元,净资产为-193.78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193.72万元,净利润为-193.72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1)其他说明:上海相寓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82252271N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中厍路175号303 室 (5)法定代表人:杨春雨 (6)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日 (7)营业期限:2008年12月3日至2038年12月2日 (8)经营范围: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水电安装维修,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室内保洁服务,家电维修,环境绿化服务;安防工程、建筑工程、从事计算机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住房租赁经营。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相寓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21,491.19万元,总负债为209,560.40万元,净资产为11,930.79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96,842.14万元,利润总额为-3,985.55万元,净利润为-908.60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1)其他说明: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昆明昆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48299065H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 1 号 (5)法定代表人:郑小海 (6)成立日期:2003年5月21日 (7)营业期限:2013年5月21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庭服务;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工程设计活动;专业停车场服务;充电桩的经营与维护;房地产租赁经营;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各类国内广告;企业营销策划及形象设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昆明昆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514.03万元,总负债为5,777.49万元,净资产为736.54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508.57万元,利润总额为-292.47万元,净利润为-249.44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1)其他说明:昆明昆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昆明昆百高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MA6PTFAU9G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高新区国际派写字楼A座619室 (5)法定代表人:郑小海 (6)成立日期:2020年9月22日 (7)营业期限:2020年9月22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商业运营管理;房屋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停车场服务;市场调查;企业营销策划;图文设计;摄影摄像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昆明昆百高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361.87万元,总负债为4,870.32万元,净资产为-508.44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585.11万元,利润总额为2,048.58万元,净利润为1,484.15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1)其他说明:昆明昆百高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738117918N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500万元 (4)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北厍路 86 号 (5)法定代表人:陈复青 (6)成立日期:2002年4月15日 (7)营业期限:2002年4月15日至2052年2月14日 (8)经营范围:房地产经纪;企业形象策划(除广告);家居装饰装潢设计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技术咨询,网络信息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材材料,百货,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2,106.76万元,总负债为78,958.31万元,净资产为-26,851.55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01,388.53万元,利润总额为3,740.43万元,净利润为- 4,995.37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1)其他说明: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4.上海伟爱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5820504024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500万元 (4)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中南路55号7号楼125室 (5)法定代表人:陈复青 (6)成立日期:2011年8月25日 (7)营业期限:2011年8月25日至2031年8月24日 (8)经营范围:房地产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伟业联合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持有 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伟爱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205.75万元,总负债为9,735.59万元,净资产为-3,529.84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708.33万元,利润总额为-2,039.88万元,净利润为-3,039.88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1)其他说明:上海伟爱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2025年度拟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担保额度事项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有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被担保对象与金融机构或相关合作方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基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拟通过债务融资补充流动资金。在符合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根据部分子公司债务融资所需的担保需求,由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相关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提高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从而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可持续发展,增强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上述担保事项被担保公司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本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均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能提高决策效率,解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效促进子公司业务健康发展,增强股东回报。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良好,且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该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1,945.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52%,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8,942.9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13%。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2.6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5-011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可用于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总额度为33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330,000万元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到期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度为不超过33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在该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自有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为提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 2.投资额度、投资期限、投资方向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度不超过330,000万元,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在该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任一时点的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330,000万元。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及具体额度如下: (1)200,000万元投资额度进行委托理财(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和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130,000万元投资额度用于购买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其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上述拟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公司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4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建设 公司已经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行为,控制投资风险。 (2)加强投资管理 ①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针对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证券及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②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产品和投资金额,并指定专人负责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具体运作,对证券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就相关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宜提请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负责信息披露;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用于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并指定专人对资金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充分评估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③参与和实施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计划的人员须具备较强的证券投资理论知识及丰富的证券投资管理经验,保证公司在证券投资前进行严格和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④为防范风险,投资前应进行充分分析及调研,经总裁批准后方可进行投资。投资操作人员应建立投资盈亏情况台账,定期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并抄报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情况,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⑥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对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及其收益情况进行披露。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中低风险证券投资品种及理财产品,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2.本次用于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资金,公司将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总额内适当配置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及数量,因此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 3.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投资制度,明确了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管理规范和流程,在具体操作中,公司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强化投资责任,防范、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4.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针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保障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2024年度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规模可控,资金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未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针对2025年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3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提高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就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本次投资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 3.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4年度监事会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5-005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在董事长兼总裁谢勇先生的主持下,于2025年4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7号楼5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7人,为代文娟女士、郑小海先生、虞金晶女士、解萍女士、陈苏勤女士、常明先生、陈立平先生。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持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即2025年4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2025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及2025年工作重点》 本议案经2025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部分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007号)。 本议案涉及的《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议案经2025年4月7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3,609.45万元,按同口径对比较2023年增长3.67%;实现营业利润14,816.8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7.51%;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41.2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8.6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8,554.4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02%;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023,658.53万元,较期初减少6.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38,598.53万元,较期初减少0.90%。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412,261.43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64,373.81元,当年形成未分配利润70,747,887.62元,报告期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65,448,204.55元。 经公司2008年6月27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自2008年6月1日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计价模式。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后,本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为-34,443,271.97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本报告期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收益为-25,575,345.58元。截止2024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收益为666,575,876.23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收益为497,143,860.38元。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尚未变现暂不能进行分配。扣除上述因素影响后,合并报表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为96,323,233.20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68,304,344.17元。 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26,643,738.09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2,664,373.81元,母公司当年形成的未分配利润为23,979,364.28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2,720,671.97元。本期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为1,910,200.00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本期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为1,432,650.00元。截止2024年末,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收益为567,812,712.69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为424,918,734.52元。剔除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影响后,母公司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2,546,714.28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801,937.45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相关规定,同时,考虑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结合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355,500,8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043元(含税),本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128,653.66元,占合并报表本期可分配利润的10.52%。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出现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与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相符。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5-008号)等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2025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针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经2025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咨询结果及影响的议案》 经本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自2008年6月1日起,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计价模式。 为保证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合法有效取得,确保投资性房地产计量结果的合理与公允,本公司制定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价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该制度,2024年末,本公司聘请风之铃商务信息咨询(成都)有限公司对百大新天地(原名百大金地商业中心)等用于出租的物业的相关市场交易情况进行调查,并提供《昆明高新区办公物业与一环内、新都会片区商业物业调查报告》,同时委托评估机构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本公司在各区域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上述评估报告,本公司2024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为286,522.75万元,本报告期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金额为-3,444.33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57.53万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进行会计处理。本议案经2025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充分评估、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2,658,432.66元,其中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17,354,292.98元、预付账款坏账准备100,370.22元、其他流动资产坏账准备-3,342,643.54元、存货跌价准备-1,453,587.00元;公司2024年度核销资产共计29,428,137.74元,其中应收账款核销18,883,120.64元,其他应收账款核销9,076,574.15元,存货核销1,468,442.95元。上述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金额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及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经2025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2025-009号)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津贴或薪酬2024年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的基础上,董事会对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确认。董事会对本议案审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谢勇先生、代文娟女士、郑小海先生、邹天龙先生、虞金晶女士、解萍女士回避表决,由公司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苏勤女士、常明先生、陈立平先生回避表决,由公司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谢勇先生、代文娟女士、邹天龙先生回避表决,由公司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核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2025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新增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12个月内新增债务融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拟新增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含现有债务到期归还后续借,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银团借款、已经审批但尚未发行的公司债及其他债务型融资方式的融资总额)。上述新增债务融资增信方式包括以公司房产、土地等提供抵押,或通过股权、应收款项等提供质押,或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形式。为提高决策效率,在上述新增债务融资额度内,拟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经营工作需要按步骤实施债务融资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债务融资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债务融资额度及授权期限范围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5年度,根据公司整体融资安排,公司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债务融资拟需要提供担保。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解决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增强股东回报,根据该等子公司业务需要及其担保需求,拟由本公司为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本公司对未来12个月内对子公司担保的被担保方及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额度4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30.8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9.2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资产抵押等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亦可将上述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至其他新增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融资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当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被担保子公司可基于自身的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最高担保金额范围内,与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担保条件,并按各银行及金融机构的要求出具相应的担保文件,约定具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 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担保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5-010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为客户提供阶段性融资担保的议案》 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公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信担保”,系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的融资担保公司)在日常业务经营开展过程中存在为有贷款需要的客户提供融资担保的需求。2024年度,拟由公信担保在经营范围内为有贷款需求的客户提供融资担保。公信担保在任何时点的融资担保余额不超过其净资产(公信担保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0,568.06万元)的10倍,对同一被担保人的融资担保余额不超过其净资产的10%,对同一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融资担保余额不超过其净资产的15%。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结清之日止。被担保对象均符合贷款方及担保人公信担保要求的还款能力、征信记录等相关要求,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担保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融资担保余额计量、资产比例管理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合作等均严格按监管要求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用于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总额度为33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上述330,000万元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到期后,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在该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投资总额度中,200,000万元投资额度进行委托理财(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和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130,000万元投资额度用于购买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其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总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产品和投资金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组织实施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经2025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2025-011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拟继续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任一赔偿请求及保险期间内总累计赔偿责任) 4.保费:不超过人民币45万元/年 5.保险期限:1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投保对象包含全体董事,董事会全体成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方案框架内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未来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经2025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13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主要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8)审议《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12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董事会听取了独立董事提交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向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上述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5-012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爱我家”)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13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除现场表决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7号楼5层我爱我家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除总议案外,提案编码按规定顺序排列,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依此类推。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1-2、4-8已经公司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第3项提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4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2025-005号)、《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4年度监事会决议公告》(2025-006号)《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5-008号)、《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5-010号)、《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2025-011号)《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以上提案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二)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非审议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均以2025年5月12日17:30前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9日和5月12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30一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7号楼5层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琳、项恺迪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53918088 电子邮箱:000560@5i5j.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7号楼5层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0,投票简称:爱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委托指示对会议提案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未明确表决意见的,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表 ■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5-006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4年度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4年度监事会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为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在监事会主席肖洋先生的主持下,于2025年4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7号楼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全体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相关重大事项,合规召开监事会会议进行充分讨论与审议,审慎、客观地发表独立核查意见;通过列席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及向管理层和相关部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规范性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等情况依法进行监督,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发挥了应有的督促、推动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即2025年4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3,609.45万元,按同口径对比较2023年增长3.67%;实现营业利润14,816.8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7.51%;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41.2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8.6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8,554.4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02%;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023,658.53万元,较期初减少6.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38,598.53万元,较期初减少0.90%。《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5-008号)等相关公告。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核查和系统评估,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在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活动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及核查后,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原则,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性、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持续完善健全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比较全面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活动各个环节能够得到合理控制,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及健康运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能够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与现有公司架构是适宜的,执行是有效的,不存在不合理的重大缺陷。 (2)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健全、运转有效,能够确保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以及信息披露等重点控制活动的控制、执行和监督的合规、有效。 (3)公司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能够对经营风险起到相应的控制作用,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4)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健全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评价意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今后,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公司仍应持续落实和完善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持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充分评估、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2,658,432.66元,其中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17,354,292.98元、预付账款坏账准备100,370.22元、其他流动资产坏账准备-3,342,643.54元、存货跌价准备-1,453,587.00元;公司2024年度核销资产共计29,428,137.74元,其中应收账款核销18,883,120.64元,其他应收账款核销9,076,574.15元,存货核销1,468,442.95元。上述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及核销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及核销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信用及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12,658,432.66元,核销资产金额合计29,428,137.74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2025-009号)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在该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针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保障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2025-011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4年度监事会决议;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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