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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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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248,789.9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8,338,588.70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1,202,08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195,711.9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52,315,920.03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8.2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包装材料行业,医药包装材料是医药制剂工业中必不可少的配套环节,医药包装材料与药品是配套产品,受下游医药工业的行业和需求特点影响,医药包装材料行业并没有明显的周期性特点。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以及国民生活品质提升,国家对药品、包材及辅料行业的质量要求不断提高,行业内不能满足质量和价格的药用玻璃产品将逐渐退出市场,不能与药企进一步深度合作,且不能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企业也将被市场淘汰,行业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行业头部企业的品牌效应和规模效应逐步凸显。公司是国内药用玻璃行业中同时具备技术、人才、自动化生产及完整的“拉管--制瓶一制盖”一体化生产企业,具备长期在该领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以及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药品及保健品市场迎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给医药包装材料行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医药包装行业属于规模效益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自2019年12月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始实施,进一步明确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对化学原料药一并审评审批,对相关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一并审评,对药品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标签和说明书一并核准。由此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审批监督体系,也构建了行业的准入壁垒。
  从产业政策来看,2020年5月,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等系列文件,文件明确规定:已上市的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品种均需开展一致性评价;且注射剂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质量和性能不得低于参比制剂,以保证药品质量与参比制剂一致。一致性评价的推进将开启我国药用玻璃产业升级之路,我国是仿制药大国,参比制剂以进口的原研药为主,而国外医药企业已普遍选用中硼硅药用玻璃,一方面文件要求“不得低于参比制剂”,另外一方面,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耗时长且成本高,制药企业为尽快通过一致性评价,会尽量选择质量更好的药用包装材料,将对中硼硅药用玻璃产生极大的需求,进一步加速中硼硅药用玻璃替代低硼硅药用玻璃的进程。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及国民生活品质的提升,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以及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医药市场规模的持续增长,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药用玻璃包材采用国际标准的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已是大势所趋。国内外主要生产企业均加快在国内市场的中硼硅玻璃生产布局,公司近年来一直积极参与客户一致性评价和关联评审,与国内知名药企形成深度关联战略合作关系,抢占市场先机。同时公司也不断推进中硼系列产品的扩产提质,产质量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能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药用玻璃管制瓶等药用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中国医药包装协会理事单位、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玻璃容器分技术委员会会员单位、中国疫苗行业协会会员。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不同类型和规格的硼硅玻璃管制瓶、钠钙玻璃管制瓶,并生产各类铝盖、铝塑组合盖等药用瓶盖,产品主要用于生物制剂、中药制剂、化学药制剂的水针、粉针、口服液等药品以及保健品的内包装;报告期内,公司还积极推广预灌封注射器组合件、卡式瓶等高值产品,以满足客户个性化、多样化需求,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公司已形成“拉管-制瓶-瓶盖”的高度一体化生产,有效保障了公司产品的品质,为制药企业提供更完整的全产业链服务,充分满足制药企业对药包装材料的个性化需求。
  ■
  公司主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硼硅玻璃管制瓶
  硼硅玻璃管制瓶主要用于水针、粉针(包括冻干粉针和普通粉针)等注射剂以及口服液药品的内包装。硼硅玻璃管制瓶具有良好的物理化学性能,耐酸、耐碱、耐高温性能,具备与盛装的药品不易发生反应的特点,不污染内装药物;阻隔性优良,密封性能好,满足药品的特殊需要;光洁透明,造型美观;可回收利用,较塑料包装材料后期易处理,不会污染环境。
  ■
  2.钠钙玻璃管制瓶
  钠钙玻璃管制瓶的材质成分与硼硅玻璃管制瓶的材质成分有所不同,其化学稳定性要低于硼硅玻璃管制瓶,因此主要适用于盛装口服的液体、固体粉剂或片剂等,钠钙玻璃管制瓶的价格相对较低,阻隔性优良,密封性能好,满足药品的特殊需要;可回收利用,较塑料包装材料后期易处理,不会污染环境。
  ■
  3.药用瓶盖
  公司生产的药用瓶盖主要包括铝盖和铝塑组合盖,与公司生产的药用玻璃瓶配套销售,具有高密封性能,同时美观的外观和便捷的开启方式,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瓶盖是较为重要的药用包装材料之一,随着药用包装材料行业的发展,产品市场需求增长迅速。
  ■
  4.预灌封注射器组合件、卡式瓶等高值产品
  目前,在医药包装领域的高端市场前沿,预灌封注射器和卡式瓶等精细化、高品质药品包装较受欢迎,容量一般较小,能够实现精准剂量,主要适用于生物制品、疫苗、胰岛素及高端医美产品等需精确给药的高档药物的包装。预灌封注射器和卡式瓶能降低药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二次污染风险,通过一体化的设计减少了操作环节,从而提高了用药的便捷性与效率。
  ■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112.1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24.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29.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5.0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正川永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邓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徐细雄、盘莉红、胡文言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4、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徐细雄、盘莉红、胡文言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关联董事徐细雄、盘莉红、胡文言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基于谨慎原则,依据相关会计政策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针对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下一年度公司将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通过有效内控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度,公司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授权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利于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以行业薪酬水平为指导、以企业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其岗位价值、承担责任和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因素,拟定公司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本,注册资本由151,202,039元变更为151,202,081元。基于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变化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手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通过的相关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议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8.7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844.37万元,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815.6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对于应收账款,若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1.70万元。
  2、对于收到的承兑汇票,区分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4.10万元。
  3、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2024年度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97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相关规定,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2024年度,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坏账准备1,844.3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次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15.60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1,815.60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基于谨慎原则,依据相关会计政策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针对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248,789.9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8,338,588.7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1,202,08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195,711.9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52,315,920.03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8.2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91,628,447.59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审议和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议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川永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正川永成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正川永成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运营和发展需要,保证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正川永成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银行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正川永成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8月5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5号附33号
  法定代表人:邓勇
  注册资本:柒亿叁仟玖佰柒拾贰万玖仟柒佰元整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药用玻璃制品及瓶盖、玻璃仪器及制品、药用包装塑料制品、药用包装铝铂;药用包装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审批和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正川永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正川永成经审计资产总额117,778.92万元,负债总额19,924.91万元,净资产97,854.01万元,该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456.07万元,净利润4,004.54万元,资产负债率16.9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2025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正川永成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银行协商确定,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授权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巧梅,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北大医药、博腾股份、重庆啤酒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娜,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北大医药、博腾股份、旺成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叶贤斌,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金道科技、杭州柯林、卫星化学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65万元,与2023年度提供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的服务费用相同。天健的审计服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2025年度的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往期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具有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资质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在往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天健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独立审计。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北碚区京东方大道357号正川永成研发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30日
  至2025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汇报《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凭身份证明、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二) 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除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委托范围。
  (三) 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四) 登记地点:重庆市北碚区京东方大道357号正川永成研发楼三楼会议室。
  (五)登记时间:2025年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 请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详阅会议登记方法,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出席会议。
  (三) 联系人:顾婷
  联系电话:023-68349898 传真:023-68349866
  邮政编码:400700 邮箱:zczq@cqzcjt.com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9日以现场方式在正川永成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王志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度,公司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利于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25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权事宜合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川股份”)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号),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5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40,5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52.8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0,047.1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5月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1.08万元(不含增值税)及预付承销和保荐费用113.2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802.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8-1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下设的虚拟子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银行账号390102029001211687已于2025年3月25日注销。另有,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银行账号390102029001211691已于2024年7月12日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6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786.96万元,其中中硼硅药用玻璃生产项目4,565.43万元,中硼硅药用玻璃与药物相容性研究项目221.53万元。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8-265号《关于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5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中硼硅药用玻璃生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中硼硅药用玻璃与药物相容性研究项目”的完工日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正川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正川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正川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中硼硅药用玻璃生产项目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受医药集采政策深化、医保支付改革及医药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药企普遍实施降本增效战略,导致对高端包装材料的采购意愿出现阶段性波动。报告期内,安瓿瓶产品线受市场需求变化销量未达预期;注射剂瓶市场因行业竞争加剧,终端价格持续承压,销售单价低于预期目标。此外,天然气成本以及关键原材料五水硼砂采购价格比预期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导致生产成本高于预期,削弱了项目盈利能力。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及质押融资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前述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5万张,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405,000,000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24号文同意,公司4.0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6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正川转债”,债券代码“113624”。“正川转债”转股期为2021年11月8日起至2027年4月27日止。
  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本42股,公司总股本由151,202,039股增加至151,202,081股,注册资本由151,202,039元变更为151,202,081元。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变化的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条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
  (一)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战略委员会认为,本议案的内容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公司代码:603976 公司简称:正川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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