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17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9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刘载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二、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总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许兴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自聘任之日起任期三年。 三、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未良奎先生、丁敬勇先生、符剑平先生、戴竣先生、贾德虎先生、郭雪松先生、赵世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同意聘任赵世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自聘任之日起任期三年。 四、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刘飞宇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之日起任期三年。 五、通过《关于选举新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各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负责人:刘载望 成 员:李百兴、陈刚 2. 提名委员会 负责人:朱青 成 员:李百兴、许兴利 3. 审计委员会 负责人:李百兴 成 员:朱青、陈刚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人:陈刚 成 员:朱青、刘载望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6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顺义区顺西南路艾迪公园 5 号楼一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方案,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 6、议案名称: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 7、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其中向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申请及使用等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并签字或盖章。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8、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控股子公司包括: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江河创泫幕墙制造有限公司、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江河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江河幕墙澳门有限公司、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济南江河幕墙有限公司、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达创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浠水江河智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维视天阶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合肥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淮安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南京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南京维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南通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南京维视睛陵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合肥维视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未列示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2.对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0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55亿元。 3.对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4.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 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9、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及 202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公司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王瑞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与杨涛先生、冯亮先生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媛、黄婧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 报备文件 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18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9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杨涛先生召集并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 一、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杨涛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自本监事会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