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
|
|
|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孙立成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孙立成先生 2、提议时间:2025年4月8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孙立成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人民币1亿元-2亿元,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孙立成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孙立成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孙立成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5-035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将其持有的5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本次股份质押前,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6,932,169,4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59%;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405,803,31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85%,占公司总股本的4.66%。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905,803,31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07%,占公司总股本的10.40%。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份质押的函》,蜀道集团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将其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蜀道集团以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为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4〕3408号),并已于2025年1月2日完成首期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01的《四川路桥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蜀道集团于近期启动本次债券第二期发行,根据相关约定,蜀道集团将其持有的5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将该部分股份划转至蜀道集团与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预备用于对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次债券偿付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32的《四川路桥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股份质押的提示性公告》)。 截止公告披露日,该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其他说明 控股股东蜀道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质押、解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