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山金国际 公告编号:2025-011 |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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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8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8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北塔30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汪仁建。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26人,代表股份1,355,597,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20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1,136,055,3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135%。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股东221人,代表股份219,541,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65%。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5,318,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弃权170,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0,842,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9%;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弃权170,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1%。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5,294,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1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弃权17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0,818,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2%;反对1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17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8%。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5,312,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弃权17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0,836,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弃权17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8%。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5,311,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9%;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弃权177,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0,835,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7%;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弃权177,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5,455,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反对1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0,979,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9%;反对1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4%;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23,209,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1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0,957,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0%;反对1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回避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王水先生持有的332,224,407股回避表决本议案。关联股东欧新功先生未出席表决,因此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5,453,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1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0,977,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2%;反对1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6%;弃权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秀梅、叶振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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