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达彬先生主持,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7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西藏康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天津康哲维盛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其资金来源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刚先生)合计所持表决权股份122,813,053股,已回避上述议案的表决。 第10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作出特别决议,该议案已获得参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蕾、刘化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