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2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份”)《公司章程》第112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认可的其他人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第117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董事,且签字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作出该决议所需的人数的,则可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邹继新、高祥明、姚林龙、罗建川董事提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临时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批准《关于2024-202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承诺的议案》 为了稳定股东预期,公司在现有股利分配政策的基础上,承诺2024-2026年每年每股现金分红不少于0.20元,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最低收益保障的同时,保留了按比例分红向上的弹性,以此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宝钢股份2024-2026年度分红规划》。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份”)《公司章程》第157条规定,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根据朱永红、秦长灯监事的提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临时监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4-202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承诺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3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6年度分红规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 2025年4月8日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后形成如下决议: 公司章程已明确:“分派的现金股利不低于当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50%”,并且于2024年起正式将中期分红作为长期股东回报策略。考虑到钢铁行业周期波动的特点,同时基于对资本市场投资者需求的充分调研,结合未来数年的现金流预测,公司有信心在确保战略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投资者回报策略。 为了稳定股东预期,在公司现有股利分配政策的基础上,董事会同意拟提交公司2024年、2025年、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股利不低于每股0.20元人民币,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最低收益保障的同时,保留了按比例分红向上的弹性,以此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