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2025-018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刘曙峰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刘曙峰先生
  2、提议时间:2025年4月8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董事长刘曙峰先生提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提议内容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5、回购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6、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7、回购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刘曙峰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刘曙峰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刘曙峰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本次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