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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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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和成”)于2025年4月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柏藩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柏藩先生
  2、提议时间:2025年4月8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新和成自成立以来便专注于精细化工,坚持“创新、人和、竞成”的价值观,秉持“一体化、系列化、协同化”的发展思路,专注技术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快速可持续发展。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与财务状况良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不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柏藩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人民币3亿元-人民币6亿元,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胡柏藩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胡柏藩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胡柏藩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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