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8日,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长李慧涛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李慧涛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5年4月8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董事长李慧涛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未来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高于人民币2.5亿元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2024年9月19日至2025年3月18日期间,李慧涛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合计67,700股,成交金额238.3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004号《关于公司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李慧涛先生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李慧涛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提升投资者信心,支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刘贞峰先生(三人为一致行动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且不超过7,000万元。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上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依法依规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刘贞峰先生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
  (1)孙伟杰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94,232,5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7%;
  (2)王坤晓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3,103,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0%;
  (3)刘贞峰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9,353,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8%。
  2、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的12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增减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提升投资者信心,支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控股股东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刘贞峰先生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7,0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上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依法依规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实施期限将顺延。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及方式:上述增持主体使用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6、本次增持不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仍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