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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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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98 公司简称:广州发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3,506,306,868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946,702,854.3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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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报告期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1 电力行业发展情况
  202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增速同比提升0.1个百分点。截至2024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9.5亿千瓦,同比增长24.2%,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58.2%,同比提高4.3个百分点;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42%,同比提高6.0个百分点。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3,442小时,同比降低157小时。
  2.2 煤炭行业发展情况
  2024年,国内商品煤消费量为48.9亿吨,同比增长1.9%,电煤消费仍有韧性,但非电需求较为疲软。我国规上工业原煤产量47.6亿吨,同比增长1.3%。全国煤炭产量继续保持适度增加,并以晋陕蒙和新疆四省区为主,新疆仍然是煤炭产量主要的增量地区。全年进口煤炭5.4亿吨,同比增长14.4%。印尼、俄罗斯、蒙古和澳大利亚进口量超总进口量的90%。国内煤炭价格下跌,价格前高后低,波动率呈现收窄趋势。秦皇岛港5,500大卡动力煤价格波动区间在765-940元/吨,年均价为861元/吨,同比下跌11%。
  2.3 天然气行业发展情况
  2024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4,26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0%。居民用气受采暖、交通用气支撑快速增长,工业、发电用气稳定增长,化工、化肥用气保持稳定。规模以上工业天然气产量2,46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2%。进口天然气13,169万吨(折合1,81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9%,其中进口管道气5,408万吨,同比增长14.0%;进口LNG 7,761万吨,同比增长8.1%。2024年,全球天然气价格年均价下跌,东北亚天然气现货价格整体呈先跌后涨的走势。国内LNG出厂均价4,631.3元/吨(约合3.3元/立方米),同比下降7.9%;国内进口管道气均价为1.98元/立方米,同比下跌2.5%,LNG均价为2.96元/立方米,同比下跌7.7%。
  2.4 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2024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7,982万千瓦,同比增长4.7%。全国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27,798万千瓦,同比增长27.8%。二者增速均大幅放缓。截至2024年底,风电累计装机容量5.2亿千瓦,同比增长18.0%,占总装机的比例为15.5%;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容量8.9亿千瓦,同比增长45.2%,占总装机的比例为26.5%,占比稳步上升。
  2024年,全国风电发电量9,9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5%;太阳能发电量8,3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7%。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5.9%,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全国太阳能发电平均利用率96.8%,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近5年来,全国弃风率和弃光率整体处于较低水平。
  2.5 储能行业发展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7,376万千瓦/1.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超过130%。平均储能时长2.3小时,同比增加约0.2小时。新型储能调度运用水平持续提升,据电网企业统计,2024年新型储能等效利用小时数约1,000小时。
  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排名前5的省区分别为:内蒙古1,023万千瓦/2,439万千瓦时,新疆857万千瓦/2,871万千瓦时,山东717万千瓦/1,555万千瓦时,江苏562万千瓦/1,195万千瓦时,宁夏443万千瓦/882万千瓦时。从单站装机规模看,新型储能电站逐步呈现集中式、大型化趋势。储能技术呈现多元化格局,锂离子电池储能占据主导地位,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技术也在不断发展和应用。
  3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从事绿色低碳综合智慧能源、节能、环保、能源金融等业务投资开发和经营,是广东省重要的综合能源企业之一,为广大客户提供电力、煤炭、天然气、蒸汽、成品油等能源产品,同时提供天然气、煤炭和油品装卸、运输和储存服务,金融业务主要为能源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实现产融结合。公司深耕华南,服务粤港澳大湾区,业务拓展到国内25个省市,外延至11个国家和地区,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追求创新突破。
  公司以构建“大产业链”的思路,推动产能互融、多能互补、煤气电联动,建设能源产业支撑保障基地,形成产、购、销、储、运、用的综合能源产业链。公司火力发电厂集中在粤港澳大湾区电力负荷中心,是华南地区大型发电企业之一;风力及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已覆盖全国18个省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26万千瓦,其中火力发电可控装机容量为548万千瓦,电源涵盖燃煤发电、燃气发电、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站,拓展售电、配电网、能源检修与技术服务,建设珠江电厂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金融城综合能源等项目,风力及光伏发电可控装机规模为479万千瓦,绿色低碳能源装机占比接近70%。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是广州市城市燃气高压管网建设和天然气购销的主体,拥有基本覆盖广州市全区域的高、中压管网,统筹全市高压管网建设和上游气源采购、下游天然气输配及分销,燃气全产业链全面贯通,资源掌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全资子公司能源物流集团是华南地区最大的纵向一体化煤炭经营企业,是全国有影响力的煤炭供应商之一,业务覆盖国内经济发达的18个省市及海外地区,被纳入首批国家电煤重点保供贸易企业;拥有67万立方米大型油库及配套8万吨级石油化工专业码头,是华南地区油品仓储行业的标杆和典范,为华南地区甲醇集散中心,是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油库;建成广州市危险物品卸载(仓储)南沙基地,广州市危险物品行业港前辅助物流平台建设稳步推进。
  生产运营:公司电力、蒸汽主要通过所属火力发电机组、风力和光伏发电设备生产。
  采购模式:公司天然气、煤炭和成品油等通过外部采购,与国内外知名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销售模式:公司电力主要通过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销售给终端用户,积极推进发售电一体运营模式;天然气、煤炭、成品油、蒸汽等通过自有管网、销售平台及运输、批发、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等销售给终端用户,销售范围不断拓展。
  产融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升,融资渠道丰富。充分发挥财务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专业的金融服务优势,绿色低碳产业基金加快产业布局,围绕主业实现“产融”紧密结合,促进公司资源整合和产业协同发展,为公司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
  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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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股东情况
  5.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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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5.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5.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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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6.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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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面对国际能源市场动荡、国内能源供需失衡、电价持续走低、煤炭消费增速放缓等不利因素,公司立足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关键一年”,在“固本、兴新、拓外”上全面发力,以细化精益管理对冲市场下行影响,以深化改革创新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以优化市场开拓提升业务发展质效,推动公司经营业绩向高、产业结构向优、规模发展向广、竞争优势向强、机制体制向新、党建效能向好,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均保持增长态势,归母净利润连续三年创历史新高,可控电力装机达到1,026万千瓦。
  1.1产业协同,增强企业聚合力
  进一步完善产业协同机制,制定实施煤、气、电协同联动方案,以构建“大产业链”为思路,广联动、大协同、深融合,有效抵御经济周期波动风险,力促各业务板块在生产经营、市场开拓、绿电交易、项目建设等方面协作共赢。电力业务与能源物流业务深化煤电协同,属下燃煤电厂通过优化燃煤结构、提高经济煤种占比,大幅压降发电成本;电力业务与燃气业务深化气电协同,高效组织气源,有效保障公司燃气发电机组平稳运行;旺隆气电项目与配套燃气管线项目协同推进,双双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新能源业务与电力业务紧密合作,降低绿证采购成本。新能源业务与储能业务协同联动,共享优质资源,抢占“新能源+储能”新赛道;能源金融业务与各业务深度融合,优化贷款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获取资源效率。
  1.2深入挖潜,提升价值创造力
  1.2.1电力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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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发挥发售电一体化优势,积极应对电价下行压力,协同中长期交易和现货市场,以效益为中心,不断优化调整发电和交易策略,售电均价高于全网平均水平,公司主要火力发电厂继续保持稳定盈利。做好机组运维管理,设备可靠性进一步提升,容量电费获取率超过99%。加大配煤掺烧力度,促进经济煤种安全高效利用。建立燃料市场化运作机制,提升经济性进口煤采购比例,抓住价格优势气源采购时机,全力压降燃料成本。报告期内,合并口径火力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170.52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61.77亿千瓦时,受西电东送增量及现货电价维持低位等因素影响,同比下降10.05%和9.39%。
  1.2.2能源物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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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巩固纵向一体化产业链优势,整合划分北部、中部、南部三大销售区域,煤炭销售量4,302万吨,同比增加4.66%。巩固拓宽资源渠道,开辟疆煤、蒙煤等新煤种,发展上游煤炭供应商15家、下游终端客户75家,国内业务扩至19个省市;进一步拓宽海外资源渠道,新增采购菲律宾煤及哥伦比亚等煤种,国际煤炭经营量突破1,800万吨。推进油品仓储改造,生物类油租赁量逆势增长,打造区域生物类油集运中心。创新开展甲苯等转口贸易、低硫保税船供油加注等业务,危化品仓储许可经营品种增至1,000种,海关目的地查验、出口集拼、仓配一体化等业务初见成效。
  1.2.3燃气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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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造资源、接收、运输(管网)产业强链,科学研判市场,大力拓展用户,实现天然气供应量5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多渠道丰富资源池,开拓与省外供应商合作,成功将川气资源通过国家管网送至广州。国际贸易规模稳步扩大,天然气批发量1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3%,国际气源获取能力、议价能力进一步提升。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投产首年实现接卸海外液化天然气50万吨。天然气利用四期工程整体竣工投产,打通广州市西北气源大动脉,实现燃气管网与国家管网连通,管网年输配能力超90亿立方米。优化发展城市燃气管网,增强跨区域输气能力。挖掘“广燃优选”增值空间,燃气保险代销收入和燃气具销售额超8,000万元。
  1.2.4新能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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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力破局,抢占资源,实现内蒙古、陕西、天津等地零的突破,投产项目覆盖国内18个省市;深耕西南、华北、华南等地,助力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建设;探索布局国际市场,海外业务开发工作稳妥推进。强化精益运维,26个场站上榜中电联行业对标优胜名单,优胜占比率位居全国前列,其中8个新能源场站获评5A级。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充电骨干网络,充电站规模达67MW,自有平台用户量同比翻番。挖掘绿色电力价值空间,完成绿电交易超5亿千瓦时。创新推行区域集约化管理,实现场站联合运维。
  1.2.5储能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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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培育、加速布局,补齐补强产业拼图,积极布局大型抽水蓄能项目。新投产新型储能项目7个共59.4MW/118.9MWh;累计已投产储能项目15个共127.5MW/201.6MWh;首个独立储能项目,洪湖一期50MW/100MWh储能项目成功受电,整体建成后为国内最大容量的钠离子储能电站。把握投资节奏,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在建项目共246.95MW/499.87MWh,储备项目约400MW/880MWh。佛山高明416MWh储能电站开工建设,是目前粤港澳大湾区规模最大的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惠然实业储能项目(100MW/300MWh)开工建设,是目前国内装机容量最大的用户侧储能项目。
  1.2.6能源金融业务
  发挥产融功能,大幅压降融资成本。财务公司加大信贷投放,年末贷款余额突破50亿元,创历史新高;融资租赁公司围绕能源主业和转型升级战略方向,新增业务投放金额超3亿元。绿色低碳产业基金首批投资的广西防城港20万千瓦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广东怀集120MWp地面光伏项目并网。及时锁定资源,储备项目规模超100万千瓦。有序推动REITs申报工作,搭建新的投融管退资产运作平台,实现产融互促。
  1.3拓域突围,培育发展新动能
  公司坚持“扎根广州、深耕华南、优拓全国、布局海外”发展思路,培育新业态,拓展新区域,探索新模式,推动形成价值创造和价值增长新优势。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顺利完成主要拆卸工程、主厂房第一罐混凝土浇筑,配套管线工程开工建设;金融城综合能源项目实现首个商用冷站投运;珠江电厂等容量替代项目取得核准批复,公用系统改造全面推进;天然气利用四期工程整体竣工投产。抓住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红利,推动一批存量项目升级改造,中电荔新实施#2汽轮机通流改造,发电煤耗下降超15g/kWh,获中央预算内投资1,800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680万元;发展碧辟完成#4罐区工艺改造,生物类油租赁业务实现逆势增长;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升级至具备靠泊17.5万立方米LNG船型能力;更新老旧管道97公里,进一步提升供气可靠性和安全性。全年新增新能源装机78万千瓦,广西上思那琴实现200MW全容量并网;推动四川冕宁等项目开工建设,实现省外自建风电项目落地。扩大“珠电煤”品牌辐射范围,发展国际公司开启煤炭业务国内外双轨协同发展的新模式。
  1.4“数智”驱动,蓄势赋能高质量发展
  以“智”提质。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研究制定公司科技创新改革方案。构建技术支撑体系,自主技术监督工作覆盖机组容量超350万千瓦。加大研发投入力度,2024年投入研发费用6.86亿元,围绕新能源、数智融合、储能、氢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部署重点研发项目650项,其中“首台(套)H级M701J型燃机高效智慧发电系统”获评广州市科技创新创业项目,“从化明珠工业园多元互动多能协同示范工程”获评能源互联网最佳实践案例。累计有效专利800多项,初步形成由13项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20家高新技术企业、11家专精特新企业组成的创新型企业群。
  以“数”为擎。公司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数字化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平台”推广应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启动建设,BPM、OA等办公系统优化升级,全方位带动公司生产经营从“资源上云”迈入“深度用云”。促进“数实”融合,智慧电厂、智慧港口、智慧燃气、智慧工地平台等数字化项目加快建设,推动产业向高阶智能化迭代升级、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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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强基固本,基础管理走深走实
  2024年,公司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三外”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基层和基础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数字化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系统全面推广应用,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数字化和信息化水平;“一企一清单,一点一对策”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机制持续完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深入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走深走实,大力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燃气用户端隐患基本实现动态清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应急能力建设,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稳定,筑牢城市运行安全屏障。
  聚焦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建设,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全面开展对标一流价值创造行动。强化资本运作,积极推进REITs申报工作。以课题管理为抓手,常态化开展“双增双降”专项行动和“合理化建议6000”全员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健全风控体系建设,落实“大监督”工作机制。推动人资改革,实施工资总额周期制管理,出台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综合施策推动提升公司回报能力和投资价值、治理水平。加强市值管理,多维度提升信披质量,连续3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A类评级。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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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5-023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5年4月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立信广东分所承办。立信广东分所成立于2011年6月7日,系立信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座11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581859795Y,已取得广东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64401)。立信广东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4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7.65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家数:69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无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无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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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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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金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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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滕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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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人民币333.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人民币2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358.70万元(含税),较上年度略有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根据实际工作量,公司2024年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33.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费用合理。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9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5-022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5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817,858,967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6.43元/股,共募集资金5,258,833,157.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533,646.1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38,299,511.6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12月16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ZC10485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60,808,457.77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24,344,371.16元;非公开发行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接使用3,336,464,086.61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022,122,402.8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144,631,348.9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发展宝珠能源站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022,122,402.80元由募集资金专户转至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完成销户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1,965,201.63元,均为非公开发行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建设部分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所有募投项目已完成结项,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022,122,402.80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24,344,371.16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56,401.8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立信会计师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003号)。上述事项已于2022年3月20日实施完毕。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022,122,402.80元(详见下表),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注:1.“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调整工程项目”使用了账户利息。
  2.“广州LNG应急调峰储气库项目”与“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项目”、“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项目”与“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调整工程项目”、“广汽丰田第四生产线屋面光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服务项目”“肇庆小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与“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三生产线续建分布式光伏项目”分别存在共用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3.账户利息净收入按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比例分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因公司精简压缩管理层级,广州发展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被吸收合并,该公司用于注资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被注销。公司于2023年10月7日完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0920872810111)销户手续,存放在该账户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转至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550880066396100128)。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由募集资金专户转至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所有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完成销户手续。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广州发展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广州发展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广州发展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5,238,299,511.62元。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以及已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两部分。
  注3:广州LNG应急调峰储气库项目和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经济效益合并计算。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项目和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调整工程项目增加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提升公司整体供气规模和销售收入,但难以单独直接核算经济效益。广州发展从化明珠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本年未达预计效益原因是燃料价格较高。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5-021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860,179,907.68 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90,808,081.6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份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06,306,868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6,702,854.36 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4.6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平衡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9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5-020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临时召集人罗志刚先生主持,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
  度报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于通过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职工监事(监事会临时召集人)罗志刚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罗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总审计师、审计部总经理陈旭东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陈旭东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法律合规部主任陈茹岚女士2024年度薪酬方案,陈茹岚女士回避表决。
  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平衡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要求,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相关工作,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的重要举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市值管理工作需要,有利于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分红频次,简化分红程序,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五、《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9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5-019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5年4月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瑞雄先生主持,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四、《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通过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决议》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党委书记、董事长蔡瑞雄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蔡瑞雄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宏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吴宏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党委副书记、董事李光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李光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认为公司董事2024年度勤勉尽责,年度薪酬方案根据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规定确定,一致同意公司董事年度薪酬方案。
  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勤勉尽责,年度薪酬方案根据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规定确定,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
  七、《关于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1,802,481.37元,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9,005,095,103.31元,在扣除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876,717,677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860,179,907.68元。公司拟以2024年年末总股本3,506,306,8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2.7元现金红利(含税),共派送现金红利946,702,854.36 元。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25年度。
  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为积极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要求,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相关工作,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增加分红频次,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分配利润、当期盈利状况与投资支出计划等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及次数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九、《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未发现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关于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2025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方案为:营业总收入510.1亿元,火力发电上网电量165.7亿千瓦时,风电、光伏发电售电量合计95.5亿千瓦时,燃气供气量72.41亿立方米,煤炭销售量5,000万吨。
  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
  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考虑了电力、燃气、新能源、煤炭等行业的政策要求、市场供需及价格走势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要求。
  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和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根据实际工作量,公司2024年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33.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专门会议,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材料进行初步审阅,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量,公司2024年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33.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
  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十四、《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额度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按照广东省银保监局的批复开展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杜绝投机行为。现阶段暂不开展股票及信托类有价证券、涉及股票投资的基金产品投资业务。
  2.同意财务公司2025年度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总规模为投资余额不高于9亿元人民币,控制在公司资本净额的70%以内。
  十五、《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4年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4年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4年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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