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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2,599,225.61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4,509,257.64元。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551,5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1,786,076.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94.01%。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家用电器行业的情况 根据欧睿数据,2024年全球核心家电产品零售额达到2,882亿美元,同比增长2.1%;全球小家电产品零售额达到2,451亿美元,同比增长3.1%。发达国家市场在面临高利率以及消费者信心不足的情况下,整体增长承压。而新兴市场国家如中东、东南亚以及非洲地区,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对各类家电产品需求旺盛,整体增长稳健。 根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家用电器出口数量高达448,144.5万台,同比增长20.8%;出口总额达到7,122.0亿元,同比增长15.4%。 2024年度,国内家用电器行业保持稳健增长态势,根据奥维云网(AVC)推总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家电全品类(不含3C)零售额9,071亿元,同比增长6.4%。2024年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嵌入式微蒸烤、净水器、清洁电器、咖啡机等品质需求类产品快速渗透,全年零售额的同比分别增长7.6%、25.7%、17.2%、16.2%、17.2%、24.4%、28.6%。在当今消费市场的大环境下,消费者对于品质生活的追求呈现出向更高层次不断进阶的趋势,多样化的生活方式,推动了家电市场的增长。同时,技术进步促进了智能家电的发展,智能家电采用人工智能、物联网、非接触式技术、集成智能家居等先进技术,为用户带来安全、安心、便捷的家居体验,进一步推动智能家电的市场增长。 公司始终坚持内外销市场并重的战略方针,凭借优质的产品品质与服务,与全球家电行业领军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电热元件业务的持续增长和市场拓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研发与生产方面,公司以创新为驱动,持续推进新产品的研发与量产,进一步丰富了产品线,显著提升了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紧跟家电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布局智能家居、健康生活及环保节能等领域,与新兴家电企业协同开发创新产品,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多维度参与行业技术升级,为家电行业的创新发展注入新动能。 2、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情况 根据EV Tank的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含乘用车和商用车)销量达到1,824万辆,同比增长24.4%,中国市场以绝对优势引领增长,而欧美市场面临政策不确定性与需求滑坡的双重挑战,增势放缓。 2024年,在政策红利释放、产品供给多元化、价格降低和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突破1,000万辆。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24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较2023年提高9.3个百分点,标志着我国汽车消费结构转型取得突破性进展。未来行业竞争将聚焦技术创新、成本控制与全球化布局,中国车企有望进一步巩固领先地位。 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向好发展将有效带动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的增量市场,公司为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的一级供应商提供厚膜、电热管及铝铸件等三种加热技术路线的产品,满足不同技术路线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得到客户与市场的认可。在原有客户的基础上,公司新增多家客户定点,尤其是开发了多家国内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制造商客户,合作汽车品牌数量不断增加。公司始终坚持以研发为导向,密切关注市场需求,掌握行业动态,提前布局相关研发需求,除了在热管理系统的应用以外,积极拓展电热元件在新能源汽车其他场景的应用。 3、工业装备行业的情况 2024年,工业装备行业在全球经济复苏与技术革新的双重驱动下,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态势,工业装备行业处于成熟期向智能化、绿色化升级的关键阶段。2024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以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升级为重点,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提供有力支撑。预计到2027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其中部分高端制造行业呈现高速发展阶段,例如半导体设备制造行业,受益于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产业链国产化进程加快,国内企业在关键设备和材料领域取得突破;储能行业在“双碳”目标引领下,迎来爆发式增长,电化学储能、氢能储能等技术路线并行发展,大型储能项目加速落地,行业标准化和规模化水平不断提升。总体来看,工业装备行业正朝着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方向迈进,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公司积极拓展工业领域电热元件及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包括橡塑工程、医疗与检测、特种设备、能源、半导体等领域的电热元件。凭借持续的技术创新与良好的产品品质,公司已成功切入多家行业头部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建立起深度战略合作关系,部分产品已经实现量产,多款样品处于验证测试阶段。 (一)主营业务情况 热威股份是一家专业从事电热元件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电热元器件领域,积极响应绿色低碳发展、新能源转型的国家战略,助力下游民用电器、商用电器、工业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发展。 公司在电热领域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包括美的、三星、海尔、德龙、伊莱克斯、博世、惠而浦、阿奇力克、松下、威能等国内外知名电器企业,以及伊莱克斯商用、东丽、英格斯、博格华纳等商用电器、工业装备和新能源车领域企业。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凭借可靠的研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产品品质与服务保障,多次荣获客户“优秀供应商”等奖项。 (二)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电热元件分为民用电器电热元件、商用电器电热元件、工业装备电热元件和新能源汽车电热元件。民用电器电热元件和商用电器电热元件广泛应用于厨房、衣物护理、卫浴和暖通等各类应用场景的电器中;工业装备电热元件作为核心加热部件,广泛运用于注塑设备、医疗设备、半导体设备、储能、特种设备等;新能源汽车电热元件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中的高压液体加热器。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以产定购”和“策略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整体采购任务由供应链管理部门统筹管控,具体涵盖采购策略的制定、工厂采购规范性监管、供应商开发与优化、采购成本与库存精益化管理、新品原材料与新材料的开发等采购职责。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分为大宗原材料采购和其他材料采购,其中大宗原材料包括不锈钢带料、管材、电阻丝、氧化镁粉和铝锭等,采购规模较大且市场价格波动具有不确定性,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根据大宗商品价格行情和市场预测采取集中采购的策略性采购措施,通过集中采购增强议价能力,有效平抑价格波动风险从而降低采购成本并保障产品的稳定供货;其他材料主要包括电气元件、五金件、橡塑材料和贵金属浆料等,该类物料规格型号较多,市场供应充足,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按照生产计划实施动态采购管理,保障物料稳定获取。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和“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通过合理规划产能和产量,不断优化生产资源配置效率,由于下游终端客户对电热元件产品材料、形态和性能有不同的定制化需求,因此生产过程表现出明显的非标准化和模块化特点,公司通过模块化设计平台实现定制化产品开发,运用柔性生产技术满足非标产品制造需求。公司在国内建有杭州滨康路生产基地、杭州建业路生产基地、江山生产基地、安吉生产基地,同时在海外布局了泰国生产基地等五大生产基地,各生产基地协同配合保障产品高效生产与交付。 3、销售模式 公司营销与开发中心负责市场运作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技术交流、商务谈判、签订合同、产品交付、客户回款、对账等环节。 公司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通过与客户直接沟通和对接精准把控客户需求,及时响应客户疑问,增强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公司直销模式的客户主要为美的、三星、海尔、德龙、伊莱克斯、博世、惠而浦、阿奇力克、松下、日立等电器制造商和博格华纳等汽车零部件制造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2016年5月6日,张伟、楼冠良、吕越斌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2019年11月25日,张伟、楼冠良、吕越斌签署了不可撤销的《共同控制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确认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张伟的意见为准。张伟、楼冠良、吕越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2,412.30万元,较上期增长14.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973.72万元,较上期增长19.9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8日通过邮件及书面文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楼冠良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胡春荣)》《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姜银珠)》《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潘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吕越斌已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吕越斌、钱锋、张亮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担保计划中所有被担保主体其经营状况稳定,具有担保履约能力。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为满足公司部分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使其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会议同意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事项,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具体负责处理上述担保事宜,适用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热威”)、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汽零”)、江山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热威”)、杭州热威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85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安吉热威、热威汽零、江山热威及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4.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互相担保额度人民币8.75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275.99万元。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计划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计划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担保计划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及时顺利开展业务及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85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安吉热威、热威汽零、江山热威及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4.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互相担保额度人民币8.75亿元。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本次担保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二)2025年度担保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2025年度担保计划具体情况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 注: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 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2、开展票据池业务 为加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的统筹和信息化管理,盘活沉淀票据,实现资源共享,提升票据管理职能,同时,充分发挥票据作用,降低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涉及到票据、存单、理财等质押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8.75亿元。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一)安吉热威 1、公司名称: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09280219XQ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楼冠良 5、成立时间:2014年3月6日 6、注册资本:20,5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越都东路945号 8、经营范围:热能与动力设备、电热器具、燃气器具、燃油器具、太阳能器具、暖通设备、空调、蓄热与蓄冷设备、电热管用绝缘材料、特种合金、管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制造、销售;电热元件、辐射盘、家用电器、电子电器元件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90,462.49万元,总负债为37,877.65万元,净资产为52,584.8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22,609.03万元,净利润17,905.04万元。 (二)热威汽零 1、公司名称: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KHLQ8XU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楼冠良 5、成立时间:2021年7月1日 6、注册资本:15,5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康路800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40,561.67万元,总负债为12,922.85万元,净资产为27,638.8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7,124.79万元,净利润2,395.70万元。 (三)江山热威 1、公司名称:江山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63947884N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楼冠良 5、成立时间:2004年8月12日 6、注册资本:5,171.01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浙江省江山市四都镇傅筑园村儒竹路9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热元件、金属产品的铸造、锻压、冲压制造、销售及其技术研发(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19,395.28万元,总负债为4,847.66万元,净资产为14,547.6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0,031.22万元,净利润6,201.51万元。 (四)热威工业 1、公司名称:杭州热威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D18H9Q1T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楼冠良 5、成立时间:2023年11月1日 6、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1幢一层(自主申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5,186.03万元,总负债为1,676.05万元,净资产为3,509.9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524.47万元,净利润498.0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及支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整体发展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以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担保计划中所有被担保主体其经营状况稳定,具有担保履约能力。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为满足公司部分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使其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会议同意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事项,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具体负责处理上述担保事宜,适用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及支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累计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275.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31%,均为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的产品及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的经营影响,保障公司与大宗原料相关的业务能够控制风险,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 交易品种及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料如铜、镍等,并在境内合规设立、能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 ● 交易场所: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 ● 交易金额: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交易期限内行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对现货保值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生产经营中的产品及原料价格波动风险,但同时也会存在价格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2025年度进行生产原料的套期保值业务,现公告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为了规避生产经营中的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的经营影响,保障公司与大宗原材料相关的业务能够控制风险,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二)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及交易类型 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料如铜、镍等,并在境内合规设立、能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四十七条中的(一)至(四)项。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三)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内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四)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存在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五)交易场所 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 (六)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授权事项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交易期限内行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降低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相关经营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 (一)市场风险。 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二)政策风险。 套期保值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四)操作风险。 套期保值交易系统相对复杂,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五)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程序 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审批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程序如下: (一)公司配备专业人员组成套期保值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相关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核准交易决策。 (二)公司建立账户及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董事会授权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在额度以内开展期货交易业务,就公司套期保值关键要素如保值品种、最高保值量、最大资金规模、目标价位等重大事项在授权范围内作出决策。 (四)公司建立套期保值业务的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类型及内容。公司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相关业务情况。 (五)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进行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就套期保值交易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合理规避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效地防范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需求情况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主要目的是为降低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相关经营风险,并采取了一定的风险控制。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保理融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保理融资的期限、融资费率、合作机构等内容以单项保理合同的约定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一)业务概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部分公司向其他企业提供产品、服务等一系列活动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保理融资业务合同的约定向公司支付保理融资款。 (二)拟合作机构: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根据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三)业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四)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业务期限内循环使用)。 (五)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六)保理融资费率: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保理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所需资金,现根据公司经营目标与资金计划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票据池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二、相关期限及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银行授信额度事项时为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累计不超过1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 已履行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公司计划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累计不超过1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为顺利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1亿元人民币(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品种与交易方式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业务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在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财务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强化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规定和风险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合约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且不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主要目的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采取了一定的风险控制。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无异议,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热威股份”)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23.1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60.4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562.7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5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如存在加计尾差系金额单位保留至万元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3年8月3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2023年9月20日分别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3年9月2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3年9月2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热威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5年3月13日与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5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均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存款利率按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390.0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399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尚未归还金额为人民币2,300.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4.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公司上述持有的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3年10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4年10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3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700.00万元。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针对“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中原规划研发方向进行调整,终止原规划研发方向“催化还原技术尿素传感器管件及其加热应用研究”;扩大原研究方向“基于环氧树脂的耐高温防腐防垢涂料制备”及“柔性电路集成及其加热器应用研究”的研发范围,丰富研发内涵,分别调整为“加热器表面处理技术研究”及“膜加热器材料及应用研究”;新增研发方向“陶瓷类加热器的研发”及“半导体设备加热技术研究”。基于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上述研发方向的变化,在维持“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总投入金额不变的基础上,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热威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热威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热威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热威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 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吕越斌、钱锋、张亮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以及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按照协议约定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7万元(税前)),自任期开始之月起按季发放。 二、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三、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和“其他业务成本” 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 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本公司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并根据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上述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总部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9日 至2025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3、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因故不能 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 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3、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邮件以2025年4月28日17点以前收到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5年4月28日13:00-15: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总部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亮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 电话:0571-86697018 Email:IR@e-heatwell.com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闲置自有资金不包括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等科目。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2,599,225.61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4,509,257.64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551,5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1,786,076.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94.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4 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公司上市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计算口径仅为2024年。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本方案符合《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章方杰,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兰君,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继平,201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度相关审计业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不含税金额)为113.21万元(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4.9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30万元)。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应无重大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一般情况,以及上年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投入时间和公司资产规模变化确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为1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合同。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8日通过邮件及书面文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莉莉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9日 公司代码:603075 公司简称:热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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