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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1、主要业务概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金属压力容器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目前已形成以换热压力容器、反应压力容器、储存压力容器、分离压力容器为主的非标压力容器产品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炼油及石油化工、基础化工、核电及太阳能发电、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等领域。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换热压力容器 换热压力容器又称热交换器,是一种将不同温度的流体进行热量交换的装备,主要作用包括热量传导、热量交换、热量回收和安全保障。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电力、太阳能、核能、航空航天、海洋工程以及环保等领域。作为公司的主要产品,换热压力容器无论是在传统工业生产制造,还是在能源领域都是不可缺少的重要设备。 公司换热压力容器产品包含高通量换热器、高冷凝换热器及降膜蒸发器等高效换热器,具有传热效率高、能源消耗低、可靠性高、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等特点,是炼油及石油化工、现代煤化工、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大型乙烯装置、催化装置、气分装置、芳烃装置、PDH 装置、EO/EG 装置、煤制乙二醇装置、MTO 装置、DMC 装置等装置中的关键设备,可以有效减少换热器的数量和体积,降低设备及工程投资,节省运营费用,为下游行业装置大型化、高效化、节能化起到关键作用。 公司生产的高通量换热器使用了自主生产的高通量换热管,高通量换热管与普通换热管的主要差异是高通量换热管的管内或者管外表面附有一层非常薄的多孔层,这些多孔层的存在能够显著增强沸腾传热系数,提升传热效率。在产业化运用中,使用高通量管可以减小换热器外壳尺寸,降低重量,不仅降低了换热器的运行成本、节省能耗,还节省了管道、控制、基础和地块规划空间。 (2)分离压力容器 分离压力容器是一种现代工业中用于平衡缓冲介质流体压力和实现物质净化分离的装备,同时还具有蒸馏、提纯、吸收和精馏等功能,广泛用于石油、化工以及海洋工程等行业。分离压力容器的主要用途包括:在陆地石油开采及海洋开发中,实现混合物中原油、天然气和水的分离;工业或者民用中液化石油气、汽油以及柴油的脱硫等。 (3)反应压力容器 反应压力容器是一种实现液液、气液、液固、气液固等多种不同物质反应过程的装备,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以及冶金等领域。器内常设有搅拌(机械搅拌、气流搅拌等)装置,在高径较大的产品中,设置多层搅拌桨叶,如羟胺反应器、氢化反应器、汽油加氢二段反应器、苯酐反应器和氢氯化反应器等。 (4)储存压力容器 储存压力容器是一种用于储存或盛装气体、液体和液化气体等介质的装备,主要用于存放酸、碱等腐蚀性介质及其提炼出的化学物质,用于保持介质压力的稳定,是石油、化工、冶金以及军工等行业必不可少的设备。 3、经营模式 (1)设计模式 由于公司产品是具有特定工艺功能的不定型、不成系列的压力容器设备,属于非标准化产品,因此不同客户的委托在形状、工艺、性能等方面存在差异,公司设计部门负责依据国家标准、法律法规以及客户要求进行产品设计、后续变更、评审及修改。通过积极参与客户的产品方案设计和工艺改进,加强与客户的前期合作,实现产品质量的提升、成本的控制和节能效率的提高,为客户创造价值,增进业务合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的需求采取订单式服务的方式组织生产。主要产品由公司依据客户提出的相关技术参数或技术条件进行全面设计、加工制造,或者由客户提供设计图纸,公司按照图纸要求进行加工制造。公司对生产负荷无法满足、边际效益较低以及少量需要特殊设备和工艺的工序,采用外协加工模式,主要涉及封头压制、堆焊、表面处理、成型加工、爆炸复合、结构件加工及制作等工序外协,外协加工不涉及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对外协加工厂商不存在依赖。 (3)采购模式 公司所涉及的采购品分为主材、辅材两类,主材为不锈钢板、碳钢板、特材板、换热管和锻件等,辅材主要为焊材、五金、紧固件和垫片等。由于公司产品属于订单式生产,因此公司对产品主材通常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即按订单组织原材料采购;辅材则备有一定量的安全库存。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公司销售部门负责客户的开发及维护。公司的压力容器设备属于下游行业相关工程项目的核心设备,通常由客户或工程承包商直接进行采购。对于大型企业集团业主,公司通常需要通过严格的认证程序,取得合格供应商资格,才能对其供应产品。公司主要客户的招标模式为公开招标和内部邀请招标。 ①产品定价方式 由于公司产品为非标准化金属压力容器设备,在市场上较难取得相同产品的参考价格,公司产品定价一般通过对产品成本费用的估算,在此基础上附加合理利润,同时综合考虑生产工时、制造难度、产品质量要求、公司品牌及产品优势等,根据双方谈判或投标结果来确定最终合同价格。 ②交货时点 公司就每一笔销售与客户单独签订销售合同,并约定交货时点。对于境内销售,通常约定由公司负责送货,产品发出并送达客户指定的目的地,并由客户签收确认时作为交货时点;境外销售的贸易结算方式主要以FOB、FCA或CIF为主,产品报关出口并取得提单和海关报关单,报关单上载明的出口日期作为交货时点,少部分境外销售采用DAP或DDP结算方式,以产品报关出口送达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并经客户签收确认,作为交货时点。 4、产品市场地位 自成立至今,公司一直以“科技强企,服务全球”作为发展战略,以“高端产品,高端市场”作为发展定位。始终坚信公司产品技术和品质的提升将有效带动公司发展,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专注于高效节能、绿色环保、模块集成化和新能源装备等领域的研发及产业化。目前,公司已是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中国核电、中广核、中化集团、壳牌石油(Shell)、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英国石油公司(BP)、加拿大森科能源(SUNCOR)、巴斯夫(BASF)、霍尼韦尔(Honeywell)、法马通(Framatome)、瓦锡兰(W?rtsil?)、蒂森克虏伯(ThyssenKrupp)、福陆(Fluor)及嘉科工程(Jacobs)和日挥株式会社(JGC)等国内外众多大型企业集团的合格供应商。公司是壳牌石油(Shell)在金属压力容器领域战略供应商。除此之外,公司与埃克森美孚、瓦锡兰等全球知名集团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主要从事金属压力容器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生产的金属压力容器主要应用于石油炼化、基础化工、太阳能发电、核能、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等领域。公司持续秉承“科技强企,服务全球”发展战略,践行“高端产品,高端市场”发展定位,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精益品质为核心,巩固并增强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成国际供应商品牌,为全球提供优质可靠的工业装备。 2024年度,公司聚焦主业,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提高了公司生产制造能力。2024年度,公司实现了产量和销售的快速增长,顺利完成多个技术含量高且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点项目:2024年年初,公司首次与韩国三星工程(Samsung E&A)合作,陆续向壳牌(Shell)交付了经DOSH认证的42台压力容器和43台换热器;2024年3月,宝武清洁能源(西藏)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西藏扎布耶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供应项目”的油盐换热器产品顺利发货,历经近3个月到达客户指定地点,顺利完成交付;2024 年 6 月,公司顺利完成英国欣克利角 (HPC) 核电项目 RCV 容器产品交付,并再度承接塞兹维尔C核电项目(Sizewell C)此产品订单。国内鲜少有企业能向该等项目供应核级压力容器;2024年7月开始,公司陆续向“巴斯夫湛江一体化项目(BIG)” 交付了EO/EG装置高通量换热器产品,这是巴斯夫首次将EO/EG装置的高通量换热器的设计制造整体授予国内企业。公司高效冷凝管换热器产品也被选用于该项目的乙烯装置上;2024年7月,公司研制的新型高效LNG气化和冷能回收成套设备中的关键装备一一LNG换热器、工质气化器、工质预热器通过出厂验收并成功交付;2024年9月,江苏海伦石化年产320万吨/年PTA技改扩能项目一一双相钢冷凝器、高压预热器顺利发货;2024年12月,成功交付陶氏钛材内孔焊项目产品。 2024年度,公司持续研发投入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积极拓展产品和技术的应用领域,努力扩大客户群,开拓新市场。2024年3月,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烧结表面多孔管材料、制造工艺、产品质量和传热性能获得了Shell的全面认证。Shell评审结果显示:公司生产的高通量管符合Shell制定的制造要求;公司制造的高通量管换热器在EO/EG装置应用中能够满足性能要求。公司的烧结表面多孔管换热器已被列入Shell的EO/EG装置技术认可供应商名单。这是公司高效传热技术逐步走向世界的一个重要里程碑。2024年11月,公司被授予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2024年12月,公司成功承办了美国ASME锅炉与压力容器规范第VIII卷委员会中国国际工作组2024年第二次会议,提升了公司在业界的影响力。此外,为应对国内市场竞争加剧的局面,公司积极加大海外市场开拓力度,年内参加了多个国际展会,通过会展深入了解了行业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扩大了公司在海外市场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承接海外订单的能力。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374.29万元,同比增长22.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516.39万元,同比增长54.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573.44万元,同比增长78.99%。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明显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完工交付产品数量同比增加且完工交付产品的综合毛利率同比提升所致。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按下游应用领域分类,传统的石油炼化及基础化工领域销售收入占比89.36%,比上年同期的51.41%,增长37.9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太阳能领域销售收入下降,占比从上年同期的45.53%下降到本期的8.51%,下降37.02个百分点。2024年度,营业收入按产品类型分类,换热容器销售收入占比78.88%,比上年同期的58.55%,增长20.33个百分点,主要系由于公司下游多晶硅行业投资减少,公司相关反应容器产品收入下降较多,反应容器收入占比从上年同期的29.65%下降到本期的2.19%,下降27.46个百分点。收入结构的变化,主要系下游市场需求结构变化所致。 2024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32.19%,比上年同期的23.15%,提升了9.04个百分点。毛利率同比提升的主要原因系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以及售价、成本等变动所致:(一)2024年度高通量换热器收入33,480.38万元,销售占比21.83%,比上年同期的销售占比11.58%提升了10.25个百分点;2024年度毛利率44.75%与上期38.68%相比,提升了6.07个百分点,主要是售价有所提升等所致;(二)2024年度外销收入34,202.21万元,销售占比22.30%,相比上年同期的销售占比14.19%,提升了8.11个百分点;2024年度毛利率35.47%与上年同期34.50%相比,略有提升;(三)2024年度太阳能领域的多晶硅装备收入6,590.09万元,销售占比4.30%,相比上年同期收入56,841.11万元,销售占比45.53%,收入下降50,251.02万元,占比下降41.23个百分点。2024年度毛利率13.87%与上年同期18.62%相比,下降了4.75个百分点。该领域毛利率较低主要系该领域反应器等产品原材料通常是单位价值较高的特材类材质,材料成本较高等所致。 2024年度,公司新增销售订单15.41亿元,同比增长3.74%。截至2024年底,公司在手订单17.19亿元。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8日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8日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曹洪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已经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阅和确认,并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报告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对外披露,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7、2025-008)。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外披露,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陈立虎、冯晓鸣、孙新卫提交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同步披露,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24年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总经理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工作勤勉尽责。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认可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结果,对公司基于审计后的财务报表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均无异议。 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对外披露,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 保荐人意见: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及《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28日集中修改、废止部分新《公司法》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等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调整到位。保荐人提请公司及时修订内部制度文件,持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遵守资本市场规范,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人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锡装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按照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七)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经历以及由独立董事核对并签署的自查文件,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对外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八)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提交的《2024年度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阅和确认,对报告内容无异议,同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10,000,0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5,000,000.00元(含税),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实施结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确认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董监高2025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83,000万元人民币(敞口和低风险总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批准的额度为准,但实际批准的总额度不超过本次拟申请的总额度,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自本议案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0.5亿美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公司既定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在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北京德皓国际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且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将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并对已经执行后的会计结果进行了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现行会计政策有关规定,对2024年末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结果,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各类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董事会同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现行会计政策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8日14:30,且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7)。 三、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2025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现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30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4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股东应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委托其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但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华谊路3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四)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即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 股东需填写《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附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证明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股东身份。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5年5月7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提供除股东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外还应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股票账户卡。 (四)注意事项: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高尚、杨欢 联系电话:0510-85633777 传真号码:0510-85633888 电子信箱:zqsw@wce.cn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华谊路36号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一)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附件2:《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三)附件3:《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32;投票简称:锡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8日通过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送达所有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8日13: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海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已经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阅和确认,并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7、2025-008)。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外披露,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认可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结果,对公司基于审计后的财务报表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均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可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并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报告的内容、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将《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确认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董监高2025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各类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三、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6号)核准,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9.90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9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0元。 截止2022年9月1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62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899,816,568.75元,其中: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8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9,816,568.75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8,230,582.00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人民币68,230,582.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投资金额人民币1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22年第三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0月12日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管理制度及上述协议的约定执行,不存在异常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收益7,341,419.83元,其中:以前年度实现投资收益5,167,952.95元,2024年度实现投资收益2,173,466.88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金额为15,000.00万元,未到期的产品信息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28日15:00举办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一)时间:2025年4月28日下午15:00-16:30 (二)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三)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即可参与交流。 (四)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洪海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高尚先生,独立董事孙新卫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或会有调整。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五个交易日内,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提问。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2、为了满足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审计需求,双方基于客观、公正、负责的原则建立合作意向,本次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行政处罚1次(除2次行政监管措施,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项目负责人):夏利忠,199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宁康,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6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12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贺爱雅,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的实际业务规模、市场行情、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北京德皓国际2025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北京德皓国际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且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将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执业证书,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额度 为满足公司2025年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分别向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共7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拟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83,000万元人民币,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批准的额度为准。 公司在各银行拟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 除上述7家银行分支机构外,公司可以在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额度之内增加其他银行机构作为申请对象。公司在办理申请综合授信的业务中可以在总额度范围内增加或减少在各银行拟申请的额度,但实际批准的总额度不超过本次拟申请的总额度。 二、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期限 考虑到各家银行办理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时间、流程、授信额度、授信范围有所不同,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办理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最终审批成功的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业务约定为准。 三、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使用范围 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信用授信及资产抵押、质押授信)。 公司2025年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四、拟申请业务授权 现申请授权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各家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申请,并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洪海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及期限内的所有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2、财政部于2023年8月2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8月21日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执行该暂行规定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批程序及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批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 2、董事会审批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并对已经执行后的会计结果进行了确认。 3、监事会审批及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如下: ■ 二、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了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特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为8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 三、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以上事项因涉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确认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董监高2025年度薪酬方案。 四、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交易种类: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或期权组合类业务、人民币或其他外汇掉期业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2、交易金额:预计自本计划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0.5亿美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 3、交易期限:授权期限自本事项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及业务操作不当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公司主营业务中涉及大额外币收支,且公司持有一定数额的外币资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及各国经济发展和其他不确定性事项因素影响,近年来本外币汇率呈现频繁宽幅波动,防范汇率风险难度极大。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二)交易金额:根据公司外销业务及外汇管理规划,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预计公司自本计划经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不超过等值0.5亿美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 (三)交易方式: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自本事项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五)资金来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将严格按照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执行,主要为:远期结售汇业务、期权或期权组合类业务、人民币或其他外汇掉期业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但不包括作为稳健型理财产品的与利率、汇率等挂钩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 二、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公司既定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具体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事宜。 本事项内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市场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价格变动导致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类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行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通过专业机构掌握市场波动原因并研判未来走势,选择风险可控、交易简便的品种;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原则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当汇率发生宽幅波动且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潜在亏损时,公司将积极寻求展期等风险对冲产品,严格控制市场波动风险。 2、公司选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作方都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选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币种、金额、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保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财务部专人负责,对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及时报告并制定应对方案;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监事会有权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公司经营产生的外币资产、外币负债为背景,基于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交易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与公司经营相匹配,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要求,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表、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四)《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徳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55,163,884.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6,031,436.93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000,000.00元,扣除2024年度期内已完成的利润分配109,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81,195,321.01元,总股本为110,000,000股。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未分配利润充足,在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10,000,0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5,000,000.00元(含税),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实施结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情况说明 2024年度,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半年度分红,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55,000,000.00元,加上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55,000,000.00元,预计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10,000,000.00元;公司年内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110,000,000.00元,占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比例为43.11%。 (二)公司上市以来现金分红、回购注销股份、净利润等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2年9月上市至今,现金分红、回购注销股份、净利润(公司无分支机构,不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等情况列示如下: ■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承诺。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能力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预案是否得以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合理谨慎原则,公司对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项目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7,592.67万元,占经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9.76%。明细如下表: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7,592.67万元,并相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5,505.79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514.86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41万元,净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0.49万元。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损失计提原则如下: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关于公司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公司财务报告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 1、关于应收票据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 2、关于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 本期坏账准备变动中,收回或转回的变动为收回已核销的坏账4,000.00元。 本期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为26,309,987.67元,具体内容详见“(四)关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明细情况”。 3、关于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二)关于存货跌价损失 计提原则如下: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情况: 单位:元 ■ (三)关于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原则如下: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合同资产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公司将应收未到期的合同质保金分类至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质保金到期日在12个月以内的列入合同资产,质保金到期日在12个月以上的列入其他非流动资产。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7,131,832.56元,其中单项计提金额为16,08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四)关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明细情况”。 (四)关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明细情况 本报告期,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明细如下: 单位:元 ■ 注1:内蒙古润阳悦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宁夏润阳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已处于被执行人状态且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其虽与本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但其未能履行。本公司预计该应收款项难以收回,故对该笔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2: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山东富宇石化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为15,400,000.00元。本公司多次催收该款项,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该公司支付的1,000,000.00元款项。该公司资金极其困难,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本公司预计剩余应收款项14,400,000.00元难以收回,故对该笔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四、审议程序与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现行会计政策有关规定,对2024年末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结果,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董事会同意公司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并对已经执行后的会计结果进行了确认。 监事会意见:本次对各类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计结果: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北京徳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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