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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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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1,401,33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9,597,000股后的总股本1,031,804,33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主要是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另外,公司参股了金融控股、银行、产业基金等金融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在台山海宴镇投资建设500MW光伏发电项目,首期200MW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21年12月28日正式并网发电;二期300MW项目于2023年2月底正式并网发电。
  公司在汕头市投资的潮南陇田400MW项目、潮阳和平150MW项目已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并网发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在筑牢能源主业根基中交出优异的“发展答卷”。
  公司始终践行“发展是第一要务”,深度构建“电、热、氢、储”绿色能源版图,持之以恒大抓项目,在重点项目这个“主战场”上比高低、论英雄,实现电能“强基”、光伏“加瓦”、热能“添砖”、氢能“开花”、储能“添彩”的跨越式发展,主业的综合实力迈上了新台阶:煤电、气电装机2.04GW,集中式光伏装机1.05GW,总装机容量达3.09GW;储能装机0.36GWh;清洁能源占比超2/3。汕头550MW光伏项目于2024年12月31日并网投产。这不仅是亚洲地区最大的渔光互补项目,更是全体员工用智慧与汗水推进区域能源发展的真实记录,更标志着公司向低碳、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一年来,恒运储能公司以投资运营、产品制造、科技创新为主线,全力开拓用户侧、电网侧、电源侧储能业务共计31个储能项目,总容量368MWh,生产305.7MWh储能产品,实现产值近2亿元,为打造“国内先进储能综合服务商”迈出坚实步伐。公司参股的现代氢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首批40台广州-龙岩合作氢能环卫车顺利交付,这是公司、现代汽车、福龙马集团三方深入合作的生动实践,也是广州与龙岩对口合作走深走实的具体体现。
  (二)在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中交出提质的“经营答卷”。
  2024年11月,公司成功引入国内头部央企中海油集团入股东区气电项目、白云气电项目,创新性打造央地国企联合发展新模式,通过股权深度合作建立稳固可靠的“朋友圈”,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我们全力以赴争创一流电厂,持续优化调整发电策略,深挖发电侧内部潜能,高质量发好电、供好热、保民生,努力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对标先进电厂,优化运行方式,全力抓好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热能集团公司累计投资建设供热管网106千米,向康师傅、宝洁、安利等140多家用户供应蒸汽,并践行“走出去”战略。稳定的电力热力供应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贡献了重要的国企力量。
  (三)在科技赋能、智慧引领中交出创新的“科技答卷”。
  面对能源行业的深刻变革,公司以科技创新为引擎,加速向新质生产力转型。过去一年,公司加大科技投入,并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公司下属的热能集团公司获得5项实用新型专利。恒运储能公司取得3项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授权。热能集团公司、恒运储能公司、恒运环保公司等3家企业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评审。
  (四)在砥砺初心、坚守使命中书写忠诚的“党建答卷”。
  公司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将党建工作与公司发展经营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固根本、激活力、提效能、开新篇”为目标,取得可喜的新成效。公司“531能源先锋站”为主题的党建案例荣获2024年度全国企业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已形成“1个主品牌+16个子品牌”的党建品牌矩阵,党建品牌“强基、聚力、头雁、对标、激励”作用凸显。积极构建“一馆(531能源馆)、一园(恒心园)、一站(廉洁文化站)、一廊(恒清廊)、多室(党建活动室)”立体式党建阵地格局,使得党建引领“深下去”,红色文化“活起来”。公司持续扎实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将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夯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人代表):许鸿生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5一016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为234,893,904.84元。本年度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3,489,390.48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11,404,514.36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1,401,332.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9,597,000股后的总股本1,031,804,332.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含税)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82,544,346.5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的49.54%。本次股利分配后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2,160,267,370.2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注: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82,544,346.56元,2022-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244,231,436.64元,约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82.07%,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资本状况、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923,831,308.18元、906,154,190.42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7%、4.60%;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50,151,042.01元、160,647,442.66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7%、1.21%。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前述比例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5一017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子公司建设广州国际氢能产业园制氢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5年4月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建设广州国际氢能产业园制氢项目的议案》。同意:
  1、公司以总投资不超过35,326万元建设广州国际氢能产业园制氢项目,并依法成立项目公司一一广州恒运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该项目公司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3,000万元,首期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后续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实缴。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按照程序办理本次设立全资项目公司及投资广州国际氢能产业园制氢项目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证照办理、落实投入资金并控制建设成本等。
  本次对外投资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合作方)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它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出资。
  2、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国际氢能产业园制氢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用地为4.41公顷,项目合计总投资35,326万元,其中工程总静态投资为34503万元。建设内容为甲醇制氢工程和氢能产业创新中心工程两大版块,其中:
  甲醇制氢部分,工程静态投资为10733万元(含甲醇制氢工程建设用地费)。占地面积约1.96公顷(约29.4亩),建设范围包括4000Nm3/h甲醇蒸汽转化制氢装置工艺系统及其充装装置,同时设置检测系统和配套的土建、电气、管道等附属、辅助工程。氢气成品用于园区内企业配套,并预留2个长管拖车充装车位,氢气作为产品外销。
  氢能研发创新中心部分,工程静态投资为23770万元(含氢能产业创新中心工程建设用地费)。产业配套的生产研发大楼和氢能及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厂房等项目。涵盖制氢、氢气储运、加氢站及氢气的下游工业多元化利用全产业链领域。拟先行建设38250平方米甲类工业厂房作为氢能产业项目发展载体,引入氢能源的制氢、储氢、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和核心部件等上中下游产业链条,覆盖技术、研发、生产等产业价值环节。
  (3)设立项目公司:
  公司名称:广州恒运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万元,首期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分期出资。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性项目:园区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以相关行政审批结果为准)
  该项目公司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它投资主体,无需签署交易协议。公司经营班子将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授权办理此次投资的相关工作。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顺应国家节能降耗减排、优化电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的政策导向,贯彻落实公司“立足主业、择业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的战略,做大做强公司主业,增强公司主业核心竞争力,抢占氢能发展先机,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存在风险
  1、政策风险
  甲醇制氢属于危化品生产,需办理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进入化工园区进行等,经与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沟通,拟按照氢能产业配套项目建设。需要继续保持与相关管理部门密切详细沟通,具体确认相关行政审批条件,并同时关注政策变化,做好应对预案。
  2、市场风险
  氢能产业目前仍处于产业导入期,目前下游燃料电池汽车存在计划推广规模与实际推广不一致的情况,当前氢气需求市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需求量较小,也存在一定的市场竞争情况。氢能作为战略新兴产业,前景广阔,未来氢气需求将大幅度增长,项目未来市场潜力巨大。
  3、安全生产风险
  制氢工艺技术流程复杂,对设备和安全控制要求高,存在一定危险性。需严格执行各项国家规范,选用成熟工艺设备及技术,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维护,提前储备相关专业人才,降低运营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氢能是公司重点发展板块之一,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通过投资建设制氢项目和氢能创新中心,公司不仅能够巩固在能源领域的地位,还能拓展至氢能产业链的上下游,实现多元化发展。布局运营制氢项目,有助于推动公司绿色转型升级,目前氢能产业处于发展初期,氢气供应市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是氢能未来市场前景广阔,氢气需求巨大,本地制氢项目具有一定稀缺性,提前战略布局制氢项目,未来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增长点。布局氢能产业创新中心,通过吸引和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氢能企业,提高公司科技研发水平,赋能公司“科技+能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安全控制要求,在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项目安全生产风险可控,没有环保风险,制氢部分受当前市场影响经济收益较低,但是未来发展前景较好,项目总体经济评价尚可,项目总体风险可控。
  根据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相关预估情况、数据及“甲醇制氢工程”和“氢能产业创新中心工程”基本方案的边界参数计算出: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05%(税后)(以上数据为初步预测,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5-019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15:00-16: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 总经理周水良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晖先生、财务总监陈宏志先生、独立董事袁英红女士及保荐代表人胡彦威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5一020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热能集团增资设立项目公司建设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金窝工业园智慧赋能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5年4月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热能集团增资设立项目公司建设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金窝工业园智慧赋能链项目的议案》。同意:
  1.广州恒运热能集团有限公司设立项目公司一一广西钦州恒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金窝工业园智慧赋能链项目。该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约为25981.05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按一期工程总投资的30%计算,为7800万元(分三批以实缴形式缴纳,首期注册资金300万元由广州恒运热能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并进行实缴)。
  2.后期,由本公司向广州恒运热能集团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7500万元,再由广州恒运热能集团有限公司分两批注资到项目公司。
  3.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按照程序办理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热能集团有限公司增资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金窝工业园智慧赋能链项目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证照办理、落实投入资金并控制建设成本等。
  本次增资及对外投资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增资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二) 设立项目公司:
  公司名称:广西钦州恒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7800万元,首期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分期出资,出资方式为货币。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该项目公司为广州恒运热能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三) 项目情况:
  1、 项目名称: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金窝工业园智慧赋能链项目
  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规划建设600吨/小时锅炉及配套设施,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其中:本期(一期)建设2×50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9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系统,前期运行阶段,一用一备方式运行,随园区负荷增长全部投入使用;项目二期、三期投资额以及投资时间,将依据未来园区的发展状况以及用热需求情况来确定。
  3、 建设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南区
  4、 工程投资:经初步测算,按项目总体规划合计总投资约为14.65亿元,其中一期工程总投资约为25981.05万元。
  5、 资金来源:项目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项目资本金为7800万元,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顺应国家优化电源结构、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导向,贯彻落实公司“立足主业”的发展战略,抢抓拓展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机遇,做大做强公司主业,增强公司主业核心竞争力。
  (二)存在风险
  1、市场风险:项目以热定电,已经进入成熟期。影响收益的主要驱动因素是工业园区企业用汽量。用汽量大,机组可满负荷运行,供汽量大,发电多,机组效率高,成本降低,利润高。用汽量小,机组低负荷运行,供汽量小,发电少,效率低,成本增加。周边有潜在的供热源,距离金窝工业园22公里处,钦州港国投电厂现有2台60万燃煤发电机组,主要向钦州港化工园供热,供热价格为250元/吨(含税价)。如若钦州港国投电厂向周边其他园区企业供汽,会对本项目产生一定风险。
  2、资金风险:项目建设的所需建设资金量大,如果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会影响建设进度,将对项目的建设产生影响。
  3、经营风险:在项目公司的经营发展过程中,供热价格、电价、燃料价格及其他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而导致的风险,这种风险可能引起增加成本、降低收益的后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开展本项目与热能集团“走出去”发展战略高度契合。金窝工业园现已被纳入国家重点发展的工业园区“临港工业园”范畴,园内工业企业数量众多,对电力和蒸汽有着较大需求。特别是随着纺织印染企业的入驻投产,用汽量将大幅攀升,这不仅扩大了热能集团的供热服务范围,还增加了收入渠道,对热能集团的发展壮大具有重大意义和关键作用,有利于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根据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结果显示,外供蒸汽价格按224.67元/t(含税,对应煤价780元/t,管损费5%)价格考虑,一期项目达产年外售蒸汽收入11375.94万元。参考广西其他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暂按每千瓦时0.4147元(含税)计算,一期项目达产年售电收入1334.30万元。经测算,一期项目投资所得税后收益率为8.05%,投资回收期为12.50年(包含建设期),净现值为120.53万元。综上评估,本项目属于行业收益较好的项目。(以上数据为初步预测,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是我国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攻坚之年,是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这一年,我们共同见证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喜迎伟大祖国成立75周年、广州开发区建区40周年及公司上市30周年。这一年,我们以奋斗者的昂扬姿态披荆斩棘,全力推动区域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这一年,在全体股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公司董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有效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规范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全年共召开董事会9次,组织召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4次,对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重大事项履行了决策程序。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均勤勉尽责。
  一、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回顾
  这一年,我们全年完成上网电量65.0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9.30%;售汽量421.01万吨,同比增长6.76%。实现营业收入42.99亿元,同比下降10.8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7亿元,同比下降43.15%。截至2024年12月31日,6、7号机组连续安全生产运行6904天,8、9号机组连续安全生产运行6424天。
  (一)在筑牢能源主业根基中交出优异的“发展答卷”。
  公司始终践行“发展是第一要务”,深度构建“电、热、氢、储”绿色能源版图,持之以恒大抓项目,在重点项目这个“主战场”上比高低、论英雄,实现电能“强基”、光伏“加瓦”、热能“添砖”、氢能“开花”、储能“添彩”的跨越式发展,主业的综合实力迈上了新台阶:煤电、气电装机2.04GW,集中式光伏装机1.05GW,总装机容量达3.09GW;储能装机0.36GWh;清洁能源占比超2/3。汕头550MW光伏项目于2024年12月31日并网投产。这不仅是亚洲地区最大的渔光互补项目,更是全体员工用智慧与汗水推进区域能源发展的真实记录,更标志着公司向低碳、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一年来,恒运储能公司以投资运营、产品制造、科技创新为主线,全力开拓用户侧、电网侧、电源侧储能业务共计31个储能项目,总容量368MWh,生产305.7MWh储能产品,实现产值近2亿元,为打造“国内先进储能综合服务商”迈出坚实步伐。公司参股的现代氢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首批40台广州-龙岩合作氢能环卫车顺利交付,这是公司、现代汽车、福龙马集团三方深入合作的生动实践,也是广州与龙岩对口合作走深走实的具体体现。
  (二)在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中交出提质的“经营答卷”。
  2024年11月,公司成功引入国内头部央企中海油集团入股东区气电项目、白云气电项目,创新性打造央地国企联合发展新模式,通过股权深度合作建立稳固可靠的“朋友圈”,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我们全力以赴争创一流电厂,持续优化调整发电策略,深挖发电侧内部潜能,高质量发好电、供好热、保民生,努力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对标先进电厂,优化运行方式,全力抓好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热能集团公司累计投资建设供热管网106千米,向康师傅、宝洁、安利等140多家用户供应蒸汽,并践行“走出去”战略。稳定的电力热力供应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贡献了重要的国企力量。
  (三)在科技赋能、智慧引领中交出创新的“科技答卷”。
  面对能源行业的深刻变革,公司以科技创新为引擎,加速向新质生产力转型。过去一年,公司加大科技投入,并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公司下属的热能集团公司获得5项实用新型专利。恒运储能公司取得3项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授权。热能集团公司、恒运储能公司、恒运环保公司等3家企业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评审。
  (四)在砥砺初心、坚守使命中书写忠诚的“党建答卷”。
  公司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将党建工作与公司发展经营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固根本、激活力、提效能、开新篇”为目标,取得可喜的新成效。公司“531能源先锋站”为主题的党建案例荣获2024年度全国企业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已形成“1个主品牌+16个子品牌”的党建品牌矩阵,党建品牌“强基、聚力、头雁、对标、激励”作用凸显。积极构建“一馆(531能源馆)、一园(恒心园)、一站(廉洁文化站)、一廊(恒清廊)、多室(党建活动室)”立体式党建阵地格局,使得党建引领“深下去”,红色文化“活起来”。公司持续扎实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将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夯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二、公司面临的困难和应对措施
  1.安全环保生产风险。公司作为区域重要的电力、热力生产企业,面临一定的安全生产压力,同时随着监管部门对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日趋严格,电力热力主业的安全环保生产压力更加凸显。公司将抓严抓牢抓细安全生产、夯实安全生产根基,保障生产经营长期稳定正常开展;并积极推进能源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清洁新能源,减轻环保压力,为助力区域实现“双碳”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2.燃料成本波动风险。燃煤、燃气发电业务仍然是公司主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煤炭及燃气作为火电业务的主要燃料,是火力发电企业的主要成本之一。煤炭及燃气价格的变动直接影响火电企业成本支出和利润水平。若燃料价格向上波动,将增加公司燃料采购成本和采购资金占用规模,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通过科学研判燃料价格走势,加大与长协供应商的稳定合作,合理安排燃料采购,优化组织货源,稳定原材料供应,全力以赴降本增效。同时加大对日耗、库存实时情况的监测力度,加大掺烧力度,多措并举努力控制燃料成本。
  3.电力现货冲击风险。随着我国电力市场化建设进程不断推进,市场主体参与数量和范围逐步扩大,各主体市场意识不断增强,多元化的市场主体格局已初步形成,市场化交易电量不断攀升,省内和省间交易品种日渐丰富,电力交易市场日趋活跃、竞争加剧。因此,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机组的上网电价正在由目前的以政府定价方式为主逐步转变为以市场交易定价,售电量也正在逐步转向由市场确定。公司将加强经济形势和电力供需形势分析,做好现货交易,合理安排机组发电及检修计划,加强完善电力营销和生产管理的协调沟通机制,努力减少冲击压力。
  4.新能源项目投资风险。氢能等新能源领域目前尚处于发展初期,公司将从长期视角,顺应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充分利用相关政策,坚定信心发展新能源业务。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形势和发展机遇
  从行业看,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加快以新能源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着力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必然要求,更是我们能源企业的使命与责任所在。2024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在法律层面统筹能源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将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1、树牢市场化意识,全力推动公司“电、热、氢、储”能源版图走深走实,让高质量发展出新出彩
  夯实电能基础地位:发电方面,公司将锚定全年经营目标,制订可行的高质量发电策略,认真抓好发电机组安全生产,既要保发电、保供热,又要控费降本、增收节支;优化电煤、天然气供应保障,优化配煤掺烧。天然气供应保障方面,将以与中海油股权合作为契机,充分发挥海气价格优势,实现电力生产经营效益最大化。售电方面,公司将精心谋划电力销售及碳交易业务,细致做好电量长协交易和月度交易,科学应对两部制电价改革带来的挑战,努力实现高质量售电。
  提升光能规模经济:光伏业务正在成为公司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支柱。公司将在抓好江门、汕头两大集中式光伏电站的精细化管理上下足功夫,提升光伏发电效益、降低生产成本及运维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打造一流光伏电站标杆;此外,加快怀集光伏70MWp项目建设,推动中山市等储备项目落地。
  拓展热能市场化发展:公司将协调建立更有效的热电联动机制,探索灵活调整供热和发电的运行策略,确保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公司供热业务将积极践行“走出去”战略,向市场要优质的供热项目,加快推进广西等地的热电联产合作项目。
  推动储能出新亮点:公司储能业务将努力实现独立储能项目开发落地,面向市场加快开拓用户侧、电源侧、电网侧储能业务,探索储能多场景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增加市场份额,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通过以投带产,打响恒运储能品牌。开展智慧能源、光储充、虚拟电厂等储能+业务,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
  发挥氢能蓄势示范:继续稳步推进区域氢能产业发展,以氢能协会为平台,与政府部门、产业链各头部企业深入对接,抓好与韩国现代合作的合资公司生产与销售,推进制氢项目筹建,开展氢能制储控技术创新工作,打造氢能示范应用的新亮点。
  2、树牢市场化意识,全力夯实公司经营管理,积极为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国企力量
  全面融入区域发展大局。全面融入黄埔区产业发展大局,发挥“能源+资本”优势,运用多种方式,推动公司业务新发展。统筹运用好资产重组、产业培育、价值管理等多层次资本手段,提升运营效率和投资回报水平。
  抓好瘦身健体增活力。公司将着力开源节流,杜绝铺张浪费。加强业绩考核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持续提高财务管理精细力,既保障发展的资金需求,又加强资金管控,严防债务风险、资金风险发生。
  培育人才强企新梯队。持续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将各级各类人才选准、用好、育强、留住,持续构建人岗匹配的高素质国企能源铁军。加大优秀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加强年轻干部的公开竞聘工作。加强人才情感关怀工作,不断增强员工队伍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3、树牢市场化意识,全力增强公司安全防线与风险管控,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
  坚决防范重大风险。公司将重点抓好“强合规、促内控、防风险”这一基础性工作。重点织密投融资风险防控网,落实好重大投融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协同管理机制,扎实抓好财务风险控制管理。高度警惕“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
  坚决筑牢安全屏障。进一步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严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做到“高站位、提标准、全覆盖”。针对能源新业态、新情况,深入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项目建设及运维、电厂运营安全可控。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做好保密管理,严防涉密敏感信息泄露;筑牢网络安全屏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干部职工安全思想“防火墙”。
  新的一年,公司将深入贯彻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锚定"电、热、氢、储"核心赛道,实施产融协同、科创驱动、精益管理三维战略,持续开展提质增效的工作,以优异的业绩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及认可度,真诚回报股东投资者和社会各界朋友。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5一013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上午9:30在本公司恒运中心18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张存生先生因公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林友强先生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董事长许鸿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为234,893,904.84元。本年度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3,489,390.48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11,404,514.36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1,401,33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9,597,000股后的总股本1,031,804,33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含税)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82,544,346.5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的49.54%。本次股利分配后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2,160,267,370.2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经营、盈利、发展和资金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财务预算方案》。
  公司2025年度预算方案如下:2025年度上网电量73.64亿千瓦时,供热量417.53万吨,营业总收入为46.1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1、向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上市公司不超过80亿元(含到期额度续订)。
  2、在上述额度内,由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负责与各合作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授信额度及签署有关决议。
  3、由公司董事长负责签署综合授信及其项下有关融资的法律文件。
  4、该决议有效期至上市公司下一年度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决议出具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的议案》。
  (一)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额度,其中中期票据额度不超过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额度不超过20亿元。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等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的范围内全权处理与申报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有关的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建设广州国际氢能产业园制氢项目的议案》,同意:
  1、公司以总投资不超过35,326万元建设广州国际氢能产业园制氢项目,并依法成立项目公司一一广州恒运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该项目公司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3,000万元,首期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后续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实缴。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按照程序办理本次设立全资项目公司及投资广州国际氢能产业园制氢项目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证照办理、落实投入资金并控制建设成本等。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设立子公司建设广州国际氢能产业园制氢项目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外,现任独立董事袁英红、马晓茜、张华、王承志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热能集团增资设立项目公司建设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金窝工业园智慧赋能链项目的议案》,同意:
  1.广州恒运热能集团有限公司设立项目公司一一广西钦州恒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金窝工业园智慧赋能链项目。该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约为25981.05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按一期工程总投资的30%计算,为7800万元(分三批以实缴形式缴纳,首期注册资金300万元由广州恒运热能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并进行实缴)。
  2.后期,由本公司向广州恒运热能集团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7500万元,再由广州恒运热能集团有限公司分两批注资到项目公司。
  3.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按照程序办理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热能集团有限公司增资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金窝工业园智慧赋能链项目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证照办理、落实投入资金并控制建设成本等。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热能集团增资设立项目公司建设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金窝工业园智慧赋能链项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5-018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下午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首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2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4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本公司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审议情况详见2025年4月9日公司公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特别说明:
  1.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公司独立董事袁英红、马晓茜、张华、王承志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9日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秘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恒运中心16楼董秘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人:廖铁强、陈韵怡
  联系电话:020-82068252传真:020-8206825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1;投票简称:恒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提案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在“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一项打√):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本公司/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加盖印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 月日
  有效期: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简称:穗恒运A 证券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25一01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上午在本公司恒运中心18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靖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形成了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与会监事仔细核查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签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为234,893,904.84元。本年度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3,489,390.48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11,404,514.36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1,401,33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9,597,000股后的总股本1,031,804,33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含税)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82,544,346.5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的49.54%。本次股利分配后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2,160,267,370.2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经营、盈利、发展和资金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9日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恒运”或“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3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人民币普通股219,301,94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350,899,999.6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3,670,369.81元及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后的余款1,347,009,407.68元,已于2023年12月13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350,899,999.6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3,670,369.81元及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后的余款1,347,009,407.68元由主承销商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在此基础上扣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用、印刷费、印花税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156,698.56元(不含增值税),以及保荐承销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补足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6,072,931.31元。该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4日出具了XYZH/2023GZAA6B0420号《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13日到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20,221,321.04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328,861,891.86元,其中“潮南陇田4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累计发生设备购置等专项支出979,215,736.26元(其中置换前期投入项目资金884,906,692.10元),“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累计发生设备购置等专项支出349,646,155.60元(其中置换前期投入项目资金349,646,155.6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于2022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汕头恒鹏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汕头市光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32,886.1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件《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3,455.2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99万元。该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GZAA6F0091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一005。截至2024年4月30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20,221,321.04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247号)》;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附件: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无刑事处罚和无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张曦近三年从业情况:
  ■
  (2)签字注册会计师司徒慧强近三年从业情况:
  ■
  (3)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肖林近三年从业情况:
  ■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11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为112.8万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该事项。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
  在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立信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立信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事务所通过会议形式与负责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立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4年度审计结论、关注事项等与立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取了立信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9日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本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7次,出席股东大会4次,列席董事会议9次,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1、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5、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7、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和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管理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3.51亿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项目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未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相关规定,价格公允,交易公平,符合市场化的原则,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规则, 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并在内幕信息披露前各环节相关知情人员做好登记,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三、2025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履行法定的各项监督职能,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监事会全体成员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公司业务的了解,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监督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9日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核实了《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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