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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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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544,531,351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94,236,722.6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特别是及时部署出台一揽子增量政策,推动社会信心有效提振、经济明显回升,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34.91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0%。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43.8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0%。其中,出口25.45万亿元,增长7.1%;进口18.39万亿元,增长2.3%。
  2024年,全国港口生产有序,货物及集装箱吞吐量实现双增,尤其外贸货物吞吐量,增幅较大。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76亿吨,同比增长3.7%,增速放缓主因全球贸易需求边际减弱及国内经济结构转型深化。外贸货物吞吐量达54亿吨,同比增长6.9%,增速回落但仍高于货物总量增速,显示外贸韧性;集装箱吞吐量为3.32亿标准箱,同比增长7.0%,增速与2023年基本持平。港口生产全年走势与宏观经济保持一致,呈现“前高、中低、回稳”的特征。第一季度港口生产总体实现良好开局,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5.7%,第二季度在2023 年同期高基数的影响下,增速下滑至3.1%,第三季度增速继续下滑至1.7%,创近9 个季度以来的新低,其中9月增速下降至0.5%。第四季度一揽子增量政策效应不断释放,港口吞吐量增速有所回升。
  公司以码头运营为主,主营业务包括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商品汽车、金属矿石、油品等货物的装卸、仓储,并提供物流、贸易、拖轮、理货等综合性服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节前述“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06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5年4月7日10: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其中董事宋小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3名独立董事分别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吉争雄先生、肖胜方先生、朱桂龙先生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3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预算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544,531,3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4,236,722.6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1%。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预算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预算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2025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2025年度债务融资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50亿元。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发行公司债、融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出口押汇、票据贴现、融资租赁、保险融资等。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获批债务融资额度内,实施债务融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品种、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文件的签署事项。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62,000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长黄波先生、董事苏兴旺先生、宋小明先生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3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73,000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在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收入)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每日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利息支出及手续费),授信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结算服务费不超过20万元,其他金融服务费不超过200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长黄波先生、董事苏兴旺先生、宋小明先生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3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黄波先生、董事苏兴旺先生、宋小明先生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3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综合授信及结算等业务,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约定有关内容。原《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到期后,公司执行新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长黄波先生、董事苏兴旺先生、宋小明先生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3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担保公司”)和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港财务公司”)担保授信服务,其中合诚担保公司每日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2.6亿元,广州港财务公司每日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1.4亿元,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5%/年,担保授信有效期自本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长黄波先生、董事苏兴旺先生、宋小明先生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3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商誉减值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共计提商誉减值2,570,206.57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拟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确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1.对总经理郑灵棠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对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马楚江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对副总经理马金骑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对纪委书记林伟奇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对副总经理朱少兵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对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李明忠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对财务总监何晟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对董事会秘书梁敬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对董事、总经理陈宏伟先生(离任)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郑灵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预算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七)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办理股东会召开的具体事宜。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九)会议通报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10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5年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7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黄波、苏兴旺、宋小明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3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5年4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客观,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事项将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4年5月21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的议案》,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85,000万元;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在“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类别增加关联交易额度20,000万元,调整后,2024年关联交易总额度为105,000万元,实际发生80,419万元,占年度预算金额的76.59%,日常关联交易各类别及合计金额均控制在预计额度内,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关联方范围发生调整,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按类别对2025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5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62,000万元,比2024年同口径实际增加20,0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鉴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数量较多,且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公司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港集团”)
  广州港集团成立于2004年2月26日,目前的注册资本为258,398.24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经营范围:进出口货物装卸、仓储、代办中转、代理客运、保税仓及港口有关业务;国内外船舶进出口港引航、进出口港船舶理货;水路运输;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集装箱维修、清洗;销售:汽油、煤油、柴油、液化气、计算机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水电安装;代办货物、集装箱报关、报检手续;房屋维修;港口设备、设施、场地租赁;港口劳务服务;制造、加工、修理港口机械;船舶、汽车修理;旅业;旅游业;饮食(以上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涉及许可证的须凭许可证经营);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广州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2.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海港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海港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海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广州黄沙水产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州海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太古仓码头游艇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国资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州港国际港航中心有限公司、广州海港太古仓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广州金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州港颐康医院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国际邮轮母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港技工学校和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等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二)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1年12月27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注册地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晖路81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仓储、分拆、包装、配送;集装箱和冷藏箱货物的拼装、拆箱。公司持有50%股权,新加坡港务中国私人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长,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2.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6年6月9日,注册资本为192,829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港前大道南162号1005-1008单元。主营业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装卸搬运;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住房租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特种设备出租;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港口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公司持有41%股权,中远码头(南沙)有限公司持有59%股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3.广东龙沙物流有限公司
  该公司曾用名为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0日,于2025年1月17日完成名称变更,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东龙大道51号。主营业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港务船舶调度服务;航道服务;仓储代理服务;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船舶代理;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船舶补给供应服务;内贸普通货物运输;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公司持有35%股权,广东南沙港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广东广物物流有限公司持有35%股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该公司董事,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4.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8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983号501-532房。主营业务:包括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受托从事广州电子口岸平台的建设、运维管理及运营服务(此经营范围仅限“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航运电商服务(此经营范围仅限“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航运信息服务(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航运人才服务(此经营范围仅限“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外贸综合服务(此经营范围仅限“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数据交易服务;互联网区块链技术研究开发服务;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供应链管理;贸易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航运经纪;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0.00%股权,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黄埔分中心持有20.00%股权,广州海关信息中心持有20.00%股权,广州海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20.00%股权。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在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发生,有利于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11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7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5年4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2025年度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事项将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4年5月21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48,000万元。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在“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原材料、动力”类别分别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5,000万元、5,000万元。
  经上述调整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78,000万元,实际完成130,383万元,占年度预算金额的73.25%,关联交易各类别及合计金额均控制在预计额度内,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鉴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数量较多,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进行合并列示,其中实际或预计与单一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的,公司已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及交易金额。
  (三)2025年度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总金额预计为173,000万元,比2024年实际增加42,61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鉴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数量较多,且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直接持有公司3.24%的股份,并通过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海码头”)间接持有公司3.27%的股份。中远海控合计持有公司6.50%的股份(本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中远海控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四)的规定,中远海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关联方。中远海控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成立于2016年2月5日,注册资本为1,100,000万元,国务院出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628号。经营范围: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有船舶租赁;船舶、集装箱、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资;通讯设备销售,信息与技术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船舶、备件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基金。
  (二)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主要关联企业
  1.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28日,注册资本为153,657万元,注册地为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58号7层。主营业务:国际船舶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际货物运输、陆路国际货物运输、海上国际货物运输、航空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船舶、国内船舶、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润滑油销售。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2.广州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85年1月8日,曾用名广州中远海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海珠区远海街8号2001房(仅限办公)。主营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报关业务。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3.中国船舶燃料广州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84年3月19日,注册资本为8,5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黄埔港前路509号。主营业务: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燃气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港口经营;保税仓库经营;成品油仓储(限危险化学品);出口监管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4.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7日,注册资本为87,666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195号4楼。主营业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港口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进出口代理。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5.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8日,注册资本为214,665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20号2302房。主营业务:国际船舶代理;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水上运输设备批发;金属船舶制造;非金属船舶制造;船舶修理;装卸搬运;海洋工程建筑;提供施工设备服务;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工程围栏装卸施工;土石方工程服务;工程排水施工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通讯设备修理;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汽车租赁;律师及相关法律服务;广告业;海运及海运辅助业人员培训;室内装饰、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房地产咨询、中介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贸易代理;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五金零售;沿海货物运输;远洋货物运输;职业中介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人才中介服务;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国际船舶管理;专业停车场服务;酒店住宿服务(旅业);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酒类批发;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酒类零售;烟草制品零售。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6.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7日,注册资本为2,142万美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红安路2号。主营业务: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集装箱维修;金属制品销售;集装箱销售;金属制品研发。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7.珠海中燃石油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1年6月12日,注册资本为15,725万元,注册地为珠海市万山区桂山岛二湾三湾油库综合办公楼。主营业务: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港口经营;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货物进出口;保税物流中心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气经营;技术进出口;成品油仓储(限危险化学品);原油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采购代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8.广州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85年1月8日,注册资本为1,4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海珠区远海街8号2001房(仅限办公)。主营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报关业务。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在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发生,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收益,有利于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17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10日(星期四)至04月1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gzgdb@gzpor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4月17日(星期四)15:00-16: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17日 (星期四)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郑灵棠
  董事会秘书:梁敬
  财务总监:何晟
  独立董事:吉争雄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4月17日 (星期四)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10日 (星期四) 至04月16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gzgdb@gzpor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锁颍馨
  电话:020-83052510
  邮箱:gzgdb@gzpor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
  (三)会议时间:2025年4月7日11: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
  (五)公司监事会主席因退休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经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何楠先生召集和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2025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202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遵循市场的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2025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商业惯例且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2025年度公司拟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算,理由充分,定价依据充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实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公司关联方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商誉减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能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报告》
  1.对原监事会主席温东伟先生(离任)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对监事王小敏女士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王小敏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对监事林浩彬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林浩彬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对监事何楠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何楠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运行,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风险防控积极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情形。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09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4,430,650.77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150,687,801.3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35,619,021.22元。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544,531,3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4,236,722.6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1%。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制定,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州港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 2025年4月7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黄波、苏兴旺、宋小明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3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2025年4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2025年度公司拟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算,理由充分,定价依据充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2年5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下称“协议”),期限为2023年1月-2025年12月,财务公司可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结算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按照上述协议约定,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收入)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每日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利息支出及手续费),授信总额不超过90亿元,结算服务费不超过20万元,其他金融服务费不超过200万元。
  经统计,2024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日存款余额为32.09亿元,最高日贷款余额为20.79亿元,授信总额71.71亿元,其中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金额为0.2亿元,担保费率0.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并免除相关费用,结算服务费为0元;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业务,金额合计12,500万元,收取手续费0元。公司与财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各类交易额度均控制在《金融服务协议》额度内。
  (三)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2025年度,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收入)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每日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利息支出及手续费),授信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结算服务费不超过20万元,其他金融服务费不超过2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31日,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T3FE7B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78H244010001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8、410号201部分
  法定代表人:李军武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其中:广州港集团出资5.1亿元,占比51%;公司出资4.8亿元,占比48%,广州金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出资0.1亿元,占比1%。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及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存款利率
  按/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且原则上不低于中国境内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二)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且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中国境内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三)结算服务费率
  按照规定收取的结算费用,不高于中国境内主要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用标准。
  (四)其他金融服务费率
  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不高于中国境内主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就同期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州港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港集团财务公司”、“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规范两者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
  ● 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是为规范双方的金融服务之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价格公正、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符合双方利益。
  ● 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董事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与广州港集团财务公司继续发生存款、提供结算服务等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要求,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广州港集团”)持有财务公司51%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财务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额度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T3FE7B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78H244010001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8、410号201部分
  法定代表人:李军武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及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649,875.30万元,负债总额为536,284.7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3,590.57万元,2024年营业总收入为11,751.20万元,净利润为4,961.52万元。(以上数据为审计数据。)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财务公司在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结算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综合授信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经营范围内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4.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将按公司的指示及要求,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
  (二)交易原则
  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性与合理性,金融服务协议项下的各项服务的交易,按以下原则确定:
  1.交易双方互相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双方同意进行金融业务合作,财务公司在依法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以实现合作双方利益最大化。
  2.交易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财务公司亦有权自主选择向除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金融服务。
  3.交易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订约方:公司(甲方)与财务公司(乙方)
  (二)协议签署日期:交易双方审议通过后签署
  (三)协议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乙方在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按/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且原则上不低于中国境内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3)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按照规定收取的结算费用,应不高于中国境内主要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用标准;
  (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3.综合授信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经营范围内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且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中国境内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乙方应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
  (4)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中国境内主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就同期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第三条 交易限额
  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就甲方与乙方的金融服务交易做出以下限制,甲方应协助乙方监控实施下列限制:
  (1)存款服务: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2026-2028年甲方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收入)均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存款超出单日最高存款限额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划款指令及时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甲方和/或其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2)综合授信服务:本协议有效期内,2026-2028年甲方在乙方的每日最高贷款余额(含利息支出及手续费)均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的授信总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120亿元、130亿元。乙方向甲方的子公司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时,应确保甲方的子公司已得到甲方的同意;
  (3)结算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结算服务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2026-2028年各年度乙方收取的结算服务费总额均不超过20万元。
  (4)其他金融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按相关规定收费,2026-2028年各年度乙方收取的其他金融服务费总额均不超过200万元。
  第四条 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乙方承诺向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除甲方外其他子公司的贷款总额不超过乙方股本金、公积金和除甲方以外的其他公司存款的总和。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受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在获准范围内,按其运营要求提供服务,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运作,客户仅限于广州港集团内部成员单位,财务公司风险相对可控。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条款厘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授信、结算等金融服务时,收费标准均等同于或优于中国境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的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作为内部金融服务平台,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与其开展业务,能充分利用平台优势,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公司能获得所持有财务公司48%股份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黄波、苏兴旺、宋小明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综合授信及结算等业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4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综合授信及结算等业务,并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公司正常的业务所需。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应业务资质,协议内容公平合理。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原则,不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及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公司不存在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联方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担保公司”)、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2025年度拟为公司及下属相关控股子公司(下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授信服务,每日最高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2.6亿元、1.4亿元,有效期自本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平均年化担保费率均不高于1.5%。业务类型涵盖贸易融资业务担保、信用证开证担保、贷款担保、保函业务、咨询服务等。具体担保额度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实际发生额为准,担保费用按实际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计收。
  ●截至2025年4月7日,合诚担保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6,225.85万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00万元。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其他关联交易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和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需求,拟由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每日最高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2.6亿元、1.4亿元的担保授信,有效期自本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平均年化担保费率均不高于1.5%。前述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要求反担保。上述授信额度以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与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为准。
  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均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合诚担保公司69.76%的股权,持有财务公司5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该等额度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F5PQ1J
  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编码:粤(广州)A0021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983号广州国际港航中心1518
  法定代表人:李军武
  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诚担保公司资产总额为44,983.64万元,负债总额为2,513.07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2,470.57万元。2024年营业总收入为1,422.15万元,净利润为188.39万元。(以上数据为审计数据。)
  2.公司名称: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T3FE7B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78H244010001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8、410号201部分
  法定代表人:李军武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及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649,875.30万元,负债总额为536,284.7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3,590.57万元,2024年营业总收入为11,751.20万元,净利润为4,961.52万元。(以上数据为审计数据。)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提供担保授信服务,可拓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推动业务发展。合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按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1.5%/年标准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收担保费用,低于广州市同行业平均收费水平,收费标准公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存在利益输送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黄波、苏兴旺、宋小明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3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在董事会开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公司关联方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五、截至2025年4月7日,合诚担保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6,225.85万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6,000万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从业资质包括: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
  (二)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
  (三)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9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锦棋
  质量控制复核人:树新
  本期签字会计师:陈锦棋、江亚男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锦棋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树新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3.拟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亚男女士,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4家。
  (二)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费用为274.6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2.96万元,合计307.65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确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其为公司提供了2024年度的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确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核,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名郑灵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预算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郑灵棠先生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郑灵棠先生简历
  郑灵棠先生,1974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9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部副部长、部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港务分公司总经理,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部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1月至今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公司代码:601228 公司简称:广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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