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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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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545,600.00股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751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如下:
  ■
  1、轨道交通业务
  公司的轨道交通业务主要由以三明治复合材料为基础的轨道交通车辆内部装饰产品构成。为提高公司一体化能力综合服务能力,公司同时提供其他配套内饰产品、检修业务及备品备件和车载乘客信息系统。
  (1)三明治复合材料内饰产品
  三明治复合材料是指以密度较低且厚的蜂窝材料、PET、PVC结构泡沫等轻质材料作为芯材,以刚度较高且薄的金属板、非金属板等增强材料作为面材,采用粘接工艺构成的具有重量轻、强度高、安全性好、节能环保、降低共振、隔音、隔热等特点的高性能复合材料。
  公司生产的三明治复合材料内饰产品的面材主要为铝板、镀锌钢板、不锈钢板、钛合金板、铜铝热熔复合板等金属板,芯材主要由铝蜂窝、纸蜂窝、PVC、PET等构成。为了实现防火、加热、美观等综合功能,公司产品可以进行防火贴面、加热膜、地板布等多层材料的复合,也可以对表面进行涂装、拉丝等美化处理。
  (2)其他配套内饰产品
  针对轨道交通车辆制造商整装一体化要求,公司同时提供其他配套内饰产品。公司的其他配套内饰产品主要涵盖动车、城轨列车等轨道交通车辆的逃生门、座椅、扶手、司机室内装等。
  (3)检修业务及备品备件
  根据铁路总公司《铁路动车组运用维修规程》的规定,我国动车组的检修体制分为五个等级:一级和二级检修为运用检修,在动车所内进行,通常只需要更换故障件;三级、四级和五级检修为高级检修,在具备相应车型检修资质的检修单位进行,三级检修及四级修要求对动车上重要部件及主系统进行分解检修,五级检修则需要对动车组解体并进行全面的维修与更换部件,以达到新车的技术水平。公司的检修业务目前主要以三级、四级和五级的高级检修为主。
  公司提供的检修业务及备品备件为在检修中根据客户的要求对需要检修的产品模块进行零部件的检测、拆卸、修复、更换等以及配套供应新造车辆的备品备件。
  (4)车载乘客信息系统
  公司轨道交通车载乘客信息系统是实现视频监控、媒体播放、列车广播、司机对讲、司乘对讲以及各类信息发布等功能的综合信息系统。公司产品为列车在正常情况和紧急情况下的运营提供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
  公司轨道交通车载乘客信息系统产品主要应用于英国城际铁路、城市铁路以及国内合肥地铁。
  2、建筑装饰业务
  公司的建筑装饰业务由建筑内外部装饰材料产品构成,相关产品均采用三明治轻量化复合材料。
  三明治轻量化复合材料产品符合绿色、节能、环保的理念,在实现传统建筑装饰材料承重、填充等功能基础上,能够进一步实现材料的轻量化、耐腐蚀、高刚度、隔音隔热、安装便捷及提升装饰效果等多重功能。
  公司生产的三明治轻量化复合材料建筑装饰产品的面材主要为铝板、不锈钢板、天然石材板、人造岩材板等金属及非金属板,芯材主要采用铝蜂窝等。
  公司的三明治轻量化复合材料建筑装饰产品主要包括铝蜂窝板、超薄型石材蜂窝板、不锈钢蜂窝板等系列,其中铝蜂窝板和超薄型石材蜂窝板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外墙装饰、内部装饰、家具装饰等,不锈钢蜂窝板主要用于扶梯侧壁板等电梯装饰。
  3、其他业务
  公司以现有轨道交通及建筑装饰产品为基础,通过技术和设备的升级,持续扩大产品种类,积极拓展新兴应用领域的配套材料产品,目前公司已有配套产品运用于船舶邮轮及特种车辆,后期公司会继续坚持“立足三明治轻量化复合材料研发,力争实现多领域应用”的业务发展目标,不断研发创新,在轨道交通领域及建筑装饰领域实现三明治复合材料的深度产品应用的同时,进一步扩展其他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营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00元,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银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胡军科、非独立董事胡锦骊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陈枫、监事吴晨杰、职工代表监事刘延兴、副总经理薛斌峰、副总经理张运宏、总工程师李群力、财务负责人凌芝及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相关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2024年度主要工作。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的履行了股东赋予的各项职责。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胡军科先生、上官俊杰先生、康卫娜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状况。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相关报告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底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180,029.66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68,032,903.3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7,703,402.74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7,068,536.21元。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将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拟定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同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545,600股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751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暂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 138,000,000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137,454,400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10,000,000.0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的履行了相关的职责,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工作情况和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在2024年度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胡军科先生、上官俊杰先生及康卫娜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公司基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的业务发展需要,对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1,8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周银妹、胡锦骊、薛国锋、张佳俊回避表决。
  关联方常州佳音金属构件有限公司为董事长周银妹非近亲属持股的公司,董事胡锦骊与董事长周银妹为母女关系,董事薛国锋与董事长周银妹为姨甥关系,董事张佳俊与董事长周银妹为姨甥关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艾德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江苏长青艾德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使用。
  2025年度,公司将在60000万元额度内对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艾德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江苏长青艾德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将在60000万元额度内对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上述对外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江苏长青艾德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使用。
  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艾德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与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提请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公司董事长具体落实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相关的手续。上述授权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
  十三、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以及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个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考核等指标制定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相关报告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在2024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广大员工的利益。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七、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3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以及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个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考核指标等制定的《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而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同意对2025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相关公告。
  九、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180,029.6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8,032,903.35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6,803,290.3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7,983,103.42元,减去已分配股利13,656,440.00元(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金额),2024年度末合并报表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7,703,402.7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7,068,536.21元,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将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拟定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结合公司 2024 年业绩、盈利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545,600股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751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截至2024年2月2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5,6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4%,成交总金额为23,797,381.19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实施完毕,该部分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89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1月1日非交易过户至“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545,600股。若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顺利实施,按照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138,000,000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137,454,400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10,000,00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62%,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33,797,381.19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6.1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注:1、上表中的“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已实施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金额及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金额。
  2、表中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为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加上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
  3、表中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为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数。
  (二)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情况如下:
  ■
  3、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是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战略规划,同时考虑了投资者利益和合理诉求的前提下提出的。
  4、2024年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研发投入、技术升级,用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实现快速发展。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将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核心目标,稳健经营,加速发展,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股东。
  综上,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在2025年度与关联企业常州佳音金属构件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800.00万元,占2024年末归母净资产的1.62%。
  2024年度,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为材料采购,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为1,014.88万元。
  2025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周银妹女士、胡锦骊女士、薛国锋先生及张佳俊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公司2024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常州佳音金属构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佳
  注册资本:128万元人民币
  注册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星辰村3组
  主营业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木制容器制造;软木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4年末,总资产1,096.81万元,净资产595.5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885.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3.85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董事长周银妹非近亲属持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与常州佳音金属构件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经公司查询,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从关联方采购材料业务,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在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二)关联交易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与上述关联方签订或续签相关协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具有积极作用。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相对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具有积极作用。关联交易定价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对2025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而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同意对2025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9 日 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0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中除提案6及提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提案7中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内容已经公司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其他提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及信函应在2025年4月28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或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寄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00号
  邮编:213000
  电子邮箱:cetstock@cearail.com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2.现场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8:3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海琴
  电话号码:0519-68867972
  电子邮箱:cetstock@cearail.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00号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8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24
  2、投票简称:长青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企业参加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以下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股):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或弃权。
  2、本委托书自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终止。
  3、持股数系以委托人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有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委托人的名义登记的公司股份。
  4、企业委托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署,并须加盖企业及法人印章。
  附件3: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上述股东登记表打印、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借款
  及相关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预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艾德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艾德利”)2025年度拟向相关银行共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此授信额度由公司及江苏艾德利共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江苏艾德利循环使用。
  2025年度,公司及江苏艾德利拟在上述人民币6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此担保额度由公司及江苏艾德利共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上述对外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江苏艾德利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及期限等内容按照具体签署的合同为准。
  同时,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艾德利签署与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提请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公司董事长具体落实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相关的手续。上述授权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长青艾德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5668381283
  3、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4日
  4、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00号
  5、法定代表人:周银妹
  6、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铝蜂窝板、石材蜂窝板、不锈钢蜂窝板、玻璃蜂窝板、玻璃纤维复合板、石材陶粒混凝土复合板、防火泡沫铝复合板、陶瓷复合板、幻彩铝蜂窝板、石材保温一体复合板、石材橱柜门板、金属瓦楞吊顶板、金属板材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拥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9、经查询,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担保协议情况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内容、签订时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总额将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申请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子公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依法必须提供反担保的情形。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同意提交给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未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除对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须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届满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具有不确定性。董事会决定启动时,需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在全景网举办本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一、“全景网”参与方式:通过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周银妹女士;董事、总经理丁静女士;独立董事康卫娜女士;财务负责人凌芝女士;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女士;保荐代表人:齐玉祥先生。
  二、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cetstock@cearail.com。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2、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 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依据上述规定及要求,公司对现行相关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00元,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度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薪酬方案自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按照其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发放,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其他非独立董事, 按其在公司中担任的具体岗位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6万元/年。
  四、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在公司中担任的具体岗位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年度工作考核结果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发放。
  六、其他说明
  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均按月发放。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4号)同意注册,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青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4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8.88元/股,募集资金人民币总额651,36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7,295,221.89元后,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4,064,778.1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22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445.95万元,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公司存在通过超募资金账户错误支付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款项5.30万元,后及时转回超募资金账户,未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储造成重大影响;
  注2:公司在交通银行常州分行开具了两个银行账户,分别为募集资金专户和日常经营用账户,2024年5月公司在提交给银行的付款申请书中要求从日常经营用账户中扣除日常汇款手续费200.00元,但银行经办人员错误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扣除了该笔手续费,后公司及时将该笔扣款转入募集资金账户。该事项已经银行出具专项说明证实,非公司过失所致,未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储造成重大影响。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5月19日,公司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闸支行(账号:1154100000022535)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5月24日,公司、子公司江苏长青艾德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账号:76610180801699979)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5月2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账号:324006010012000495882)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5月1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账号:8110501013302240540)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5月24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账号:1001220000003527)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5月24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奥林匹克花园支行(账号:32050162844209188888)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7月12日,公司将募集资金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开立的专户注销,其中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于2023年7月3日转入公司自有账户,剩余利息1.65万元于2023年7月12日转出并办理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子公司深圳青聚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账号:755975848210008)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3、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6,244.1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1)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因不涉及具体的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综合研发向生产的转换能力,提高产品品质,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75,383,472.22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4,516,708.07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10,866,764.15元(不含税)。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3年6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公司已于2023年6月9日完成以上金额的置换。
  6、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7、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中3、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8、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资金。
  9、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4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8.88元/股,募集资金人民币总额651,36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7,295,221.89元后,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4,064,778.1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为525,985,800.00元,实际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48,078,978.11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1,007.9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0.9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实际转出金额为1,016.65万元,超过公告部分的8.75万元系该部分资金形成的活期利息收入。
  (2)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超募资金2500万元用于现金理财。
  (3)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4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1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部分资金已于2024年9月26日转入公司自有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账户余额54.63万元,累计投入金额2,407.90万元,投资进度50.08%。
  10、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244.1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31,162.29万元(不含利息),募集资金余额中未到期的理财金额27,100.00万元,剩余部分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11、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附件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8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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