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坚塔街599号光云大厦1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谭光华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在线连接主会场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逸淘(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利敏、孙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