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玉环市经济开发区正裕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郑念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出售部分资产暨签署资产转让相关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白、赵泽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