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全文中的“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其他条款涉及的“二分之一以上”“半数以上”改为“过半数”,删除其他条款中的监事会及监事表述。涉及删除条款,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文编码及引述的编码同步调整。 (2)同意公司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导致的股本变动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下列条款: ■ (3)同意依法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中的“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其他条款涉及的“二分之一以上”“半数以上”改为“过半数”, 删除其他条款中的监事会及监事表述。 (4)同意依法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中的“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其他条款涉及的“二分之一以上”“半数以上”改为“过半数”,删除其他条款中的监事会及监事表述。 (5)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表公司依法处理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的存档、修改及注册(如有需要)的手续及其他有关事项。 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公司为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业务中的付款义务提供合计不超过15亿美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函生效日起至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终止向供应商采购且未有任何积欠债务的情形时终止;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为普通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的出席登记方法 (一)出席登记方式 1、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法人股东(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的法人股股东)需持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照)、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有权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 (二)出席登记时间 本次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至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法定假期除外)。 (三)登记地点 本次会议的登记地点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邮编:518057)。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之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本次会议及投票。股东在填妥并交回“表决代理委托书”后,仍可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表决代理委托书”将被视为撤回。委托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累计行使表决权的该股东的股份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在本次会议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且每一股份不得由不同的代理人重复行使表决权。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授权股东签署或由其被委托人签署。如“表决代理委托书”由授权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为签署的,则该“表决代理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手续。A股股东最迟须于本次会议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表决代理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表决代理委托书”并经过公证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交回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邮政编码:518057)方为有效。 3、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的,该等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经授权股东签署的书面“表决代理委托书”和授权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一)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王睿 (三)会议联系电话:+86(755)26770282 (四)会议联系邮箱:IR@zte.com.cn (五)会议联系传真:+86(755)26770286 五、备查文件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附件1: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表决代理委托书 附件2: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附件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星期四)举行之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表决代理委托书 ■ 本人/我们2 地址为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乃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之股东,兹委任大会主席或3 地址为 身份证号码 为本人/我们之代理,代表本人/我们出席于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星期四)下午3:30在公司深圳总部四楼会议室[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A座四楼;电话:+86(755)26770282]举行之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按以下指示代表本人/我们就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所载之决议案投票。若无指示,则本人/我们之代理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 日期﹕二〇二五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署5﹕ 附注﹕ 1. 请填上与本表决代理委托书有关以阁下名义登记之A股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表决代理委托书将被视为与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所有以阁下名义登记之公司A股股份有关。 2.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中文或英文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3. 如拟委任大会主席以外人士为代理,请将“大会主席或”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阁下委任之代理之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理代其出席,并于表决时代为投票。受委任代理无须为公司股东。委任超过一位代理的股东,其代理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表决代理委托书之每项更正,均须由签署人简签方可。 4. 注意﹕阁下如欲投票同意,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号。阁下如欲投票反对,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阁下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则阁下之代理有权自行酌情投票。除非阁下在表决代理委托书中另有指示,否则除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所载之决议案外,阁下之代理亦有权就正式提呈临时股东大会之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5. 本表决代理委托书必须由阁下或阁下以正式书面授权的受托代表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表决代理委托书必须盖上法人印章,或经由其董事或获正式授权签署表决代理委托书之代表人亲笔签署。如表决代理委托书由委任者的受托代表人签署,则授权该受托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6. 若属联名股份持有人,则任何一位该等人士均可于临时股东大会上就该等股份投票(不论亲自或委任代表),犹如其为唯一有权投票者。惟若超过一位有关之联名股份持有人亲自或委任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则仅在股东名册内有关联名股份持有人中排名首位之出席者方有权就该等股份投票。 7. A股股东最迟须于临时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本表决代理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本表决代理委托书并经过公证之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如有)交回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邮政编码﹕518057)方为有效。 8. 填妥及交回本表决代理委托书并不影响阁下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如阁下欲如此行事)的权利。 (本表决代理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均为有效) 附件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为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63 2、投票简称:中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