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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39,516,99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公司从事的业务包括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融通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考虑到轨道业务的投资压力及风险,报告期公司退出轨道交通业务,不再持有一号线建设公司股权。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173.69亿,同比下降40.86%;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2亿元,同比下降63.91%,均由于公司退出一号线建设公司所致。若上年同期扣除确认的轨道PPP建设服务收入,2024年收入同比下降1.80%。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5亿元,同比增长43.26%,主要由于公司退出一号线建设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且上年出售东莞信托股权计提减值,而本期无。在实现的营业收入中,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13.23亿元,占总营业收入的78.19 %;租赁及保理业务收入2.56亿元,占总营业收入的15.16 %;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合计0.86亿元,占总营业收入的5.10%。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 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下属的康亿创公司和东能公司通过自建充电桩向客户提供充电服务,2024年前会计处理方式为将充电服务全部所得确认为收入,同时将采购的电力支出确认为成本。对于电力部分,公司实际未取得外购电力的控制权,收取的应付给供应商的电费部分实质上为代收代付性质,应当按照净额确认收入。现结合重要性水平,对2023年及2024年前三季度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详见“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描述”。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发布2025年-2027年分红规划,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每年累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0.475元/股。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3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崇恩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东莞控股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额1,039,516,992股为基数,按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3.25元(含税),共计337,843,022.40元,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意2024年度拟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五、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六、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个人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八、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有关规定及核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业绩表现和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同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王庆明、林永森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十、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 在基于公司经营内外部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2025年公司的营业总收入138,201.93万元,营业总成本71,352.92万元。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能公司及康亿创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王崇恩、林永森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东能公司及康亿创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及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额度114亿元人民币,按照“整体授信、按优选择、按需使用”的原则,择机选用授信融资额度。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上述授信融资项下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十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15点00分,在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37楼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拟审议的议题: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7.《公司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 8.《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议案3、4、11、12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5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7、8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4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意见如下: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实际情况及自身特点,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六、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莞控股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八、以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能公司及康亿创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黄惠明女士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第一、二、三、六、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8日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8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 回报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每年累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0.475元/股。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制订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一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实行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第二条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重大资金支出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应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并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能够满足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每年累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0.475元/股。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 第四条 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公司应当多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制订科学、合理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对公司利润分配事宜的监督。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议案报股东大会审批。 第五条 分红政策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第六条 分红政策的生效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9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5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37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上述提案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说明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自然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38楼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9-88999292 邮政编码:523073 电子邮箱:zty@dgholdings.cn 联 系 人:郑先生 6、会议费用: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会回执 截至2025年4月21日下午收市时,本人(本公司)持有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名称: 股东账户: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为便于股东参加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28 2、投票简称:东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7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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