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在基金收益评价日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零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2)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基金托管人信息变更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的名称变更公告》,自2025年4月3日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名称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于此,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基金管理人旗下托管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的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修订,并更新必要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托管人信息变更情况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释义”、“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等章节中的有关内容,并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各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5年4月3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本次信息变更不影响各基金已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的效力及其履行。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