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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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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钢铁行业,钢铁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领域。
  2024年钢铁行业面临了诸多挑战与机遇。受全球经济形势、国内政策调整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钢铁行业呈现出“供给保持高位、需求结构调整、出口增长强劲、价格持续下降、效益不断挤压”的特征。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全国累计生产粗钢10.05亿吨,同比下降1.7%;生铁产量8.52亿吨,同比下降2.3%;钢材产量14.00亿吨,同比增长1.1%。折合粗钢表观消费量8.92亿吨,同比下降5.4%。这表明钢铁行业在产量上有所控制,但消费降幅明显大于产量降幅,市场供强需弱的态势仍未能改变。钢材出口数量增长显著,2024年累计出口钢材同比增长22.7%,达到历史新高;累计出口金额同比下降1.1%。进口方面,钢材累计进口同比下降10.9%。2024年中国钢材价格指数(CSPI)平均值为102.47点,同比下降8.39%。钢铁行业经济效益同比下降,重点统计企业利润总额为429亿元,同比下降50.3%。
  2024年国家及有关部委发布了《2024一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等法规政策,继续实施粗钢产量调控,推动电炉钢和废钢利用的比例提升,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同时提出了更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以及生产能力的全面升级和淘汰要求,旨在推动钢铁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安全化方向发展,促进行业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对钢铁行业产生了包括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加强环保和资源利用、提升产品质量和标准化水平、影响产能布局和市场格局、优化税收环境和市场机制以及促进国际合作和竞争力提升等多方面的重大影响。
  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有钢铁冶炼、压延加工、发电、煤化工、特钢棒材、铁路、进出口贸易、科研、产品销售等,引入世界先进装备技术对钢铁主业实施装备升级改造,基本建成了精品钢材基地,形成了60多个品种、7500多个规格的产品系列,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产品比例达到80%以上,汽车表面板、家电板、石油管线钢、集装箱板、船板等主导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石油化工、航空航天、机械制造、能源交通、建筑装潢和金属制品等领域,并远销多个国家和地区。
  2.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采购模式和国外采购,国内物资采购模式为协同采购、统一招标(公开、邀请)、询比、竞价、谈判等方式进行。国外物资采购通过长协采购、直接采购、公开和邀请招标、询比价、竞谈、磋商采购等模式进行,主要由本钢国贸公司代理。
  销售模式:公司的销售分为内销和外销,内销主要以期货销售为主,销售渠道以直供、流通及工程为主,按月提前组织合同订单,按合同订单组织生产。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渠道,不同行业特点,推行期货后结算、一厂一策、指数定价等多种价格政策销售方式;外销则是由本钢国贸公司代理公司的出口业务,并由公司支付代理费用。
  3.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聚焦世界一流企业建设,紧密结合“聚焦五个重点,推动三个新突破”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一稳两控三提升,开创五个新局面”的总体工作要求,推进“改革+精益”“数字+科技”转型升级。坚持把战略落地、品牌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强化"销研产"联动,大力推动全流程质量“一贯制”管理,以用户为中心、满足用户需求,强化产业链生态圈建设,打造汽车钢品牌竞争力,增强企业核心功能。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核心地位,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推进企业由“外延型”向“内涵型”发展转变,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塑造新动能新优势。坚定不移抓好“改革+精益”转型升级,守正创新、立破并举,推进更深层次效率变革,取得来之不易的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业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4年6月25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钢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A。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披露《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拟与本溪钢铁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入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拟置出上市公司除保留资产及负债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的差额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目前公司正在就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方恒达物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北方恒达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恒达物流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于2024年12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购北方恒达物流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及《关于收购股权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2025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
  4.本次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黄作为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4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张肃珣女士、袁知柱先生、钟田丽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4日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刊登于2025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4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5年度预算报告》
  公司2025年度预算如下:全年规模铁1009万吨、钢1055万吨、商品材1424万吨;实现营业收入519亿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刊登于2025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5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投资计划公告》刊登于2025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刊登于2025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4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刊登于2025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刊登于2025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4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4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4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王东晖先生、唐耀武先生、刘振刚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于2025年4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黄作为、王东晖、唐耀武、刘振刚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袁知柱、张广宁、吴粒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黄作为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王东晖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唐耀武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刘振刚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袁知柱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张广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吴粒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刊登于2025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刊登于2025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作为,男,1970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本钢板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本钢浦项公司董事长。曾任本钢板材公司能源环保部部长;本钢集团规划科技部总经理;本钢北营公司董事;本钢矿业公司董事;本钢板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
  王东晖,男,1969年出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经济学学士,正高级会计师,现任本钢板材公司董事;本钢集团资本财务部总经理。曾任本钢北营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运营改善部部长;本钢集团财务部副部长兼本钢北营公司总会计师;本钢集团财务部部长;本钢板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本钢矿业公司总会计师。
  唐耀武,男,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工程师。现任本钢板材公司董事;本钢集团办公室专职董事、监事;机械制造公司董事;热力公司董事;曾任北钢北营公司轧钢厂副厂长;北钢北营公司轧钢厂常务副厂长;本钢北营公司轧钢厂厂长;本钢北营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部长;本钢北营公司总工程师;本钢北营公司总工程师兼轧钢厂厂长;本钢北营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本钢板材公司能源环保部副部长。
  刘振刚,男,1970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本钢板材公司董事;本钢集团办公室专职董事、监事;北钢公司董事;实业公司董事;建设公司监事。曾任本钢新实业发展公司副经理、党委副书记;本溪钢铁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副主任;本钢集团规划科技部资产管理总监;新事业公司董事。
  袁知柱,男,1981年出生,博士,教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省会计与珠算心算学会副会长。曾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
  张广宁,男,1972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东软云科技有限公司高级战略顾问、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东软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辽宁东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董事总经理。
  吴粒,女,1966年出生,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东北大学会计学专业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沈阳化工独立董事。历任方大碳素、锦州神工、金杯汽车、远大智能、东北制药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九届董事会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至2025年4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8日
  B股股东应在2025年4月14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本钢能管中心3楼会议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其中第10、11、12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号本钢能管中心9楼)
  联 系 人:陈立文、贾晶乔
  联系电话:024-47828980 024-47827003
  传 真:024-47827004
  邮政编码:117000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5.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所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1
  2.投票简称:本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1)选举董事
  (如表一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第1-9项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第10-12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股东应当以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2025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学柱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披露于2025年4月4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二O二四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5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5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公司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安排和工作计划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2024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监事卢学柱先生、卢伟军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于2025年4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名卢学柱、卢伟军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1)卢学柱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卢伟军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结项募投项目均已基本投入完毕,可以结项。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4日
  监事候选人简介:
  卢学柱,男,1980年出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现任本钢板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钢集团审计部总经理;本钢矿业公司董事。曾任鞍钢集团审计部经济责任审计处副处长;鞍钢集团审计部经营管理审计处副处长;鞍钢集团审计部经营管理审计处总监;本钢板材公司监事。
  卢伟军,男,1975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本钢板材公司监事;本钢集团审计部经营管理审计总监。曾任建设公司财务处成本科科长;本钢板材公司审计部主任业务师;本钢集团审计部主任业务师;本钢板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以上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497,011,632.9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088,697,453.94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37,271,398.2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497,011,632.90元。
  2.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投资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投资计划概述
  为强化投资经营管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实现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重点建设项目,2025年计划安排投资13.6亿元。其中,2025年新增项目27项。
  二、投资主体
  本投资计划实施主体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三、2025年投资计划主要内容
  1.炼铁总厂焦炉系统超低排项目。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和《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目前焦化工序无脱硫设施、在线监测设施,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要求,此次改造后,公司2025年底具备焦化区域超低排放公示条件。该项目计划2025年12月前投产。
  2.热连轧厂2300线提质增效改造项目。热连轧厂2300线电气控制和介质系统系统于2008年上线,至今已经生产了16年,设备老化严重,备件停产,严重影响稳定生产。该项目实施后,将提高设备的性能、精度和稳定性,缩短诊断和处理设备故障时间,提高产线生产效率。该项目部分进口设备制造周期约18个月,将于本年采购并结合2026年公司年修实施。
  3.炼铁总厂新一号高炉冷却及工艺附属设备功能恢复项目。新一号高炉自2018年5月更换炉身下部冷却壁以来,使用年限已超6年,出现漏水现象,需要进行中修处理,同时配套设备需进行改造。该项目实施后,将根除冷却壁漏水问题,消除高炉炉前、炉顶、煤气处理系统钢结构安全隐患,实现高炉安全、稳定运行。该项目2025年实施,预期工期35天。
  4.冷轧三冷区域智能工厂项目。该项目完成后,能够实现跨工序的技术融合、生产融合、管理融合,提升三冷区域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全面提升三冷区域智能化水平及智能化指数,将三冷区域4条机组智能化指数由目前的51.9%提升至90%,打造智能制造品牌和样板工厂,抢占智能制造的制高点。
  5.冷轧总厂三冷工序酸轧机组产能及功能精度提升资本化大修项目。三冷工序酸轧机组投产已8年,激光焊机、轧机机械及电气传动设备、轧机板形测量系统等设备存在功能精度下降、运行状态不稳定的情况,对机组产能提升存在制约,需进行大修,以提升机组运行效率和产能利用率。该项目实施后,可消除设备隐患,减少设备故障时间,提高机组轧制速度,提升汽车板表面质量。该项目由于部分进口设备制造采购需14个月左右,将于本年采购并结合2026年公司年修实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落实公司投资项目的实施,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以上2025年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节能、降耗、可持续发展的大政方针,项目本身投资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在方案论证上采取深入调研、紧跟市场、注重收益的原则,审批程序上严格按制度、流程、权限进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加强风险控制。
  五、风险提示
  该投资计划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预计安排,该投资计划的实施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等诸多因素相关,在具体实施中可能存在投资计划调整、中止的风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7,017.62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8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40,800,000.00元(其中进项税人民币2,309,433.9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759,200,000.00元。
  上述资金于2020年7月6日全部到账,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49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新华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2025年4月1日,拟结项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炼钢厂8号铸机工程项目”“炼铁厂5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项目”“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程项目”“CCPP发电工程项目”“炼钢厂4号-6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已基本投入完毕,具体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
  注:“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万元)”中包含以上项目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约3.2亿元。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秉持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确保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优化资金配置与成本控制。在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时,公司基于当时的生产技术水平和工艺方案进行募投项目测算。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随着前期生产经验的积累,公司设备选项、购置及生产线优化的能力不断增强,规模效应显现,建设成本得到了有效降低。此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加强了各环节的费用控制和预算管理,合理调配资源,优化各项建设支出,从而进一步降低了项目总体建设成本。通过这些举措,项目不仅顺利推进,也形成了募投资金的节余。
  2.因募投项目建设具有一定周期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资金需求和规划,统筹安排资金来源,对部分阶段性资金需求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3.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因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使得募集资金有所节余。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7,017.62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鉴于部分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因支付周期较长,后续将由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五、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节省财务费用,充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7,017.62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投项目预计待支付款项(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后续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基本投入完毕,可以结项。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不存在异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
  由于上述会计规定及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规定及准则。
  (二)变更日期
  财政部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要求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该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该解释中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指出企业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但不得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且企业应当对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该解释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指出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该变更符合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6,084,170.69元,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024年度,公司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0,143,005.20元、转销5,061,843.91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51,156,620.60元、转销或转回383,265.08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013,615.40元、转销或转回4,678,578.83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4年度,公司按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8,486,334.42元、转销或转回47,189,406.46元。
  3.固定资产减值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年末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4年度共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908.16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4年度上述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228,343,329.22元、转销或转回52,259,158.53元;影响报告期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28,343,329.22元。公司对上述资产减值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表决程序
  1.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红娜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付羊意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健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355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6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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