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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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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执行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证券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2025-017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执行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名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
  经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向董事会建议,2025年4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审议,一致同意提名徐飞攀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徐飞攀先生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任
  2025年4月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于涛女士的辞呈,于涛女士因工作岗位变动的原因,自愿请辞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收到郑琦女士的辞呈,郑琦女士因退休原因,自愿请辞公司总会计师职务。于涛女士、郑琦女士均已确认与公司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与其辞任相关的事宜需要通知公司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于涛女士、郑琦女士的辞任于其书面《辞呈》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于涛女士、郑琦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董事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向董事会建议,2025年4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审议,一致同意聘任徐飞攀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即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日期止。经公司董事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查并向董事会建议,2025年4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审议,一致同意聘任潘志刚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任期自即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日期止。
  徐飞攀先生、潘志刚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飞攀先生未持有公司A股及H股股票及股票衍生品种或其他利益;潘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A股股票、H股股票及股票衍生品种或其他利益。
  徐飞攀先生、潘志刚先生简历后附。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附:1、徐飞攀先生简历
  徐先生,49岁,徐先生于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沿海经营部副经理、经理,上海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中远海运(北美)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并兼任中远海运集运北美分部总经理、中远海运集运(北美)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徐先生持有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为经济师。
  2、潘志刚先生简历
  潘先生,51岁,潘先生于1996年参加工作,现任中远海运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首席风险官。历任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现称“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处财务会计业务经理,中远(法国)公司(现称“中远海运集运(法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部副经理、经理,上海远洋运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委员,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远海运(东南亚)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潘先生持有大连海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证券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2025-016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送达各位董事审阅。公司董事会全体八名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逐项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批准了关于提名徐飞攀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徐飞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徐飞攀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同意聘任徐飞攀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即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日期止。
  关于聘任徐飞攀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已在本次会议前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徐飞攀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2、同意聘任潘志刚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即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日期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聘任潘志刚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事项,已在本次会议前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均同意聘任潘志刚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详见同步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发布的《中远海控关于提名执行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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