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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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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紫金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关于华泰紫金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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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人欲了解详细情况,可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或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s://htamc.htsc.com.cn/)咨询相关事宜。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
  
  关于华泰紫金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紫金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泰紫金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4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25年4月14日。本基金长期以来规模较小,若截至2025年4月14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则本基金将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情形,并于2025年4月15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直至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完成,将免除全部赎回费用。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25年4月7日起暂停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
  2、本基金自2025年4月14日15:00起暂停办理赎回业务,投资者如需办理赎回业务,请在 2025年4月14日15:00前办理,2025年4月14日15:00之后的赎回申请将不予确认,届时管理人将不再就此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4、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也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s://htamc.htsc.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进行咨询。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揭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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