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8号院2号楼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送根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黄军辉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黄志敢、齐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洪坚雨、姜德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