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次变更基于实际业务并综合考虑本基金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基础设施基金审计业务相关资质。 本次变更仅针对本基金及本基金持有的专项计划,基础设施项目公司仍保留原会计师事务所,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不利影响。本次变更已经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由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