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4月0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二楼VIP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路88号明亮科技园3栋东鹏饮料)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4月2日15时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召开,表决采用现场结合网络的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的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发放确认及2025年度董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共8个子议案。 14.01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2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3议案名称:发行及上市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5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6议案名称: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7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08议案名称:发售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3、议案名称: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4、议案名称: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5、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6、议案名称: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3-23均为特别决议议案,经表决均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24、26,经表决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汤海龙、王茂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