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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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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1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其中委托出席一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五人)。董事崔铭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委托董事王卓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王卓先生、董事徐阳雪先生、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和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周志远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王卓先生、徐阳雪先生和崔铭伟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因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采购和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583.09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982.12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拓宽公司的采购渠道,拓展公司的经营业务,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同意该议案,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对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7)。 (二)关于审议部分泰达股份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关于拟剥离非主业资产(扬州万运100%股权)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聚焦公司生态环保主业,逐步推动区域开发非主业资产剥离,公司拟剥离区域开发非主业资产一全资子公司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万运”)100%股权。结合扬州万运的基本情况,本次剥离项目拟分两步开展,即第一步是由泰达股份对扬州万运实施债转股增资,第二步是采取合适的方式转让扬州万运100%股权。本次资产剥离如能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财务数据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扬州万运股权剥离方案,有助于公司集中优势资源聚焦主业,强化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盘活资产,优化资产结构,降低公司整体负债率;有助于提高公司市值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剥离非主业资产(扬州万运100%股权)方案,现拟对全资子公司扬州万运实施债转股增资,为后续股权剥离奠定基础。公司拟采用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扬州万运增资,拟以经评估后持有的扬州万运全部债权2,182,099,684.63元转增为扬州万运股权,全部计入扬州万运的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扬州万运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9,976.84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48,186.81万元(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金额为准),公司对扬州万运持股比例不变,扬州万运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董事会认为,实施本次债转股是扬州万运剥离方案的第一步,能够避免后续扬州万运股权剥离可能产生的关联方财务资助问题,为扬州万运股权剥离奠定基础,有助于加快后续剥离工作推动。同意该议案。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就所属公司泰达环保电费收费收益权设立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拓宽融资渠道,拟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作为发起机构,以泰达环保所属子公司未来特定期间的电费收费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设立2025年度第一期绿色定向资产支持票据(碳中和债)(以下简称“支持票据”,具体名称以注册发行名称为准)进行融资,金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 董事会认为,本次支持票据如顺利实施,可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同意该议案,并在该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泰达环保经营经理层持续有效依法合规办理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相关事宜。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电费收费收益权设立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或审核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核为准。 (六)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同意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21)。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2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五人(其中委托出席一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三人)。监事姜晓鹏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书面委托监事王光华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主席王光华先生、监事韩琳女士和职工监事孟凡美女士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王光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就所属公司泰达环保电费收费收益权设立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拓宽融资渠道,拟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作为发起机构,以泰达环保所属子公司未来特定期间的电费收费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设立2025年度第一期绿色定向资产支持票据(碳中和债)(以下简称“支持票据”,具体名称以注册发行名称为准)进行融资,金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 监事会认为,本次支持票据如顺利实施,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同意该议案。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电费收费收益权设立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或审核后方可实施,并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核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1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采购和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583.09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982.12万元。 2025年4月2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对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关联董事王卓先生、徐阳雪先生和崔铭伟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3,583.09万元,预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 注1: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数据,该数据未经审计。 注2:2025年初至2025年2月末已发生金额为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数据,该数据未经审计。 注3:以上数据若出现尾差,系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所致,下同。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合计为1,982.12万元。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1: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数据,该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注 ■ 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手方均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实际控制企业,因关联人数量较多,关联人基本情况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合并列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泰达控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对手方均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上述交易对手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生产正常经营,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采购和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协议价格或国家定价标准确定,付款和结算根据协议约定或参照市场惯例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拓宽公司的采购渠道,拓展公司的经营业务,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和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交易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业务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采购和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协议价格或国家定价标准确定,付款和结算根据协议约定或参照市场惯例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2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电费收费收益权设立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所属公司泰达环保电费收费收益权设立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或审核后方可实施。现专项公告如下: 一、发行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拟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作为发起机构,以泰达环保所属子公司未来特定期间的电费收费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设立2025年度第一期绿色定向资产支持票据(碳中和债)(以下简称“支持票据”或“ABN”,具体名称以注册发行名称为准)进行融资,金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 二、发行方案 (一)发起机构:泰达环保 (二)发行场所:中国银行间市场; (三)基础资产:泰达环保所属子公司未来特定期间的电费收费收益权; (四)交易结构:泰达环保作为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起机构,将所属子公司未来特定期间的电费收费收益权信托给特定目的载体管理机构/受托人设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并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由承销商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五)发行规模:预计不超过7.5亿元; (六)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七)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性、偿还债务等; (八)产品设计:本次ABN将分为优先级和次级,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其中: 1.优先级: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发售,占比不超过95%,并按相关交易文件的安排偿还本息; 2.次级:由泰达环保认购,占比不低于5%,无票面利率、无固定收益。 (九)发行利率:本次发行票面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十)增信措施: 1.泰达环保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提供流动性支持; 2.泰达环保作为差额补足人一为支持票据提供差额补偿; 3.外部增信机构作为差额补足人二为支持票据提供差额补偿。 三、发行ABN的授权事项 为了顺利高效地推进本期支持票据项目,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泰达环保经营管理层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发行方案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支持票据注册、发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依法合规全权办理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筛选并确定基础资产及底层基础资产,根据支持票据的注册发行进展,与相关主体签署所需的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支持承诺函、信托服务协议、主定义表、信托合同、信托监管协议、信托增信安排协议等相关协议; (二)根据监管部门政策规定和市场情况,确定及调整交易主体、交易方案、委任或变更中介机构等相关事项; (三)办理与资产支持票据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风险 (一)本次支持票据如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为公司主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本次支持票据在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或审核后方可实施,并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核为准。 (三)本次拟发行的支持票据规模、利率和期限等要素存在不确定性,将随政策或市场需求变化进行调整,同时支持票据的设立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变化而终止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1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专项公告如下: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剥离非主业资产(扬州万运100%股权)方案,公司以经评估后持有的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万运”)全部债权2,182,099,684.63元转增为扬州万运股权,对扬州万运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扬州万运的注册资本将由29,976.84万元增加至248,186.81万元(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金额为准),公司对扬州万运持股比例不变,扬州万运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增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方式:公司以其对扬州万运的债权对扬州万运进行增资。 (二)被增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公司住所:扬州市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内1号楼 4.法定代表人:刁立夫 5.注册资本:29,976.84万元 6.成立日期:2008年6月17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677013452R 8.经营范围:投资置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出租;房产中介;物业服务;楼盘代理;房屋征收(拆迁)服务;道路与土石方工程施工;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水电安装;酒店企业管理;自有资产管理;建筑设备、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被增资公司经营情况 扬州万运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开发建设了扬州Y-MSD项目一期。该项目于2015年1月开工,2018年12月竣工,累计总投资约33.46亿元,建成面积51万平米。 (四)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五)被增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数据经审计。 (六)扬州万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的审计及评估情况 目前公司已完成对扬州万运的专项审计,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1-2月财务报表审计》(中审亚太审字(2025)002569号),截至2025年2月28日,扬州万运经审计总资产为411,891.72万元、净资产为39,992.48万元;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股东之间债务专项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5)002115号),截至2025年2月28日,扬州万运应付公司2,182,099,684.63元,主要包括往来款、应付股利、其他款项等。 根据天津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债转股所涉及的其持有的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津国信评报字(2025)第0011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2月28日,公司对扬州万运的全部债权账面价值为2,182,099,684.63元,评估价值为2,182,099,684.63元。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增资方式:泰达股份以其对扬州万运的债权对扬州万运进行增资。 2.本次增资的债权金额:截止2025年2月28日,泰达股份将其对扬州万运的标的债权(经评估的债权金额2,182,099,684.63元)转为扬州万运注册资本。 3.注册资本变更:本次增资完成后,扬州万运注册资本变更为2,481,868,084.63元。 4.出资时间:本次增资完成工商登记之日即视为泰达股份本次出资均已实缴到位。本次增资完成后,泰达股份对扬州万运的转股债权视为清偿完毕。 5.治理结构调整:本次增资完成后,扬州万运股东没有发生变化,不导致扬州万运的治理结构发生变更,与原治理结构保持一致。 6. 职工安置:本次增资仅涉及注册资本金调整,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扬州万运职工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被增资公司的影响 实施本次增资是公司剥离涉房资产一一扬州万运剥离方案的第一步,能够避免后续扬州万运剥离可能产生的对关联方财务资助问题,为扬州万运股权剥离奠定基础,有助于加快后续剥离工作推动。 (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 估值风险:债权增资的定价依赖评估结果,可能导致股权价值虚高或低估。 应对措施:本次增资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单位,依法合规的对债权进行评估,并已履行完成国资评估备案程序。 2.流动性风险:债权增资后若股权难以快速转让,可能导致资金回笼延迟。 应对措施:为保证股权可以尽快变现,将充分协调利用有效资源,发挥协同优势,采取合适的方式转让扬州万运100%股权。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1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剥离非主业资产(扬州万运100%股权)方案的议案》《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就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万运”)增资说明如下: 一、背景情况说明 公司近年来不断深化改革调结构,优化布局促发展,逐步形成以生态环保为核心主业,辅以区域开发、能源贸易以及股权投资的“同心多元”的产业布局。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进一步聚焦生态环保主业,公司拟逐渐剥离区域开发非主业资产,将资金、资源聚焦到公司核心发展主业,实现资产结构优化调整,强化核心竞争力,推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扬州万运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属于公司非主业子公司。对区域开发板块所属全资子公司扬州万运进行剥离,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优化调整,以债转股方式对其增资是后续扬州万运100%股权剥离的基础。 二、剥离扬州万运100%股权的实施步骤 扬州万运100%股权剥离拟分为两步实施,第一步由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对扬州万运增资;第二步采取合适的方式转让扬州万运100%股权。 (一)对扬州万运债转股增资 公司拟采用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扬州万运增资,拟以经评估后持有的扬州万运全部债权2,182,099,684.63元转增为扬州万运股权,全部计入扬州万运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扬州万运的注册资本将由29,976.84万元增加至248,186.81万元(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金额为准),公司对扬州万运持股比例不变,扬州万运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债转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2025年4月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债转股方式对扬州万运增资的具体内容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8)。 (二)转让扬州万运100%股权 扬州万运债转股增资完成后,拟以2025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对扬州万运100%股权重新进行审计、评估。以经评估备案的扬州万运净资产价值为依据,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并在市场充分寻求受让方的基础上,兼顾效率,如无合适受让方,拟由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属资产属性相近的意向企业受让扬州万运100%股权。 待剥离方案涉及交易对手方、交易价格等交易要素确定后,如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就扬州万运100%股权剥离按照关联交易相关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通过债转股增资及股权剥离,扬州万运的总负债减少218,209.97万元,净资产规模提升至258,202.45万元,显著改善财务报表结构。公司进一步优化整体业务结构,涉房非主业资产在公司总资产、净资产中的比例降低,公司主业进一步清晰,有利于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扬州万运股权剥离如能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财务数据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2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5日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8日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5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8)《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5-19)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电费收费收益权设立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0)。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16日和2025年4月17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冯昱先生;联系电话:022-65175652;联系传真:022-65175653;电子邮箱:dm@tedastock.com。 (五)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652”,投票简称为“泰达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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