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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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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博瑞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
  (二)苏州广泰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三)博瑞生物医药泰兴市有限公司
  ■
  (四)BRIGHTGENE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
  ■
  (五)BRIGHTGENE EUROPE GMGH I.GR.
  ■
  (六)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七)艾特申博(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八)博原制药(山东)有限公司
  ■
  (九)博瑞医药(海南)有限公司
  ■
  (十)海南瑞一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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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赣江新区博瑞创新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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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博瑞健康产业(海南)有限公司
  ■
  (十三)博瑞新创生物医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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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重庆乾泰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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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苏州瑞核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十六)博瑞新创(苏州)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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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BRIGHTGENE PTE.LTD
  ■
  (十八)苏州博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注: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上述合并范围内公司2024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被担保人为博瑞医药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上述所列公司及授权期限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新设子公司。本次担保为博瑞医药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申请综合授信的最高额度内,博瑞医药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具体以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博瑞医药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博瑞医药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赣江新区博瑞创新医药有限公司、重庆乾泰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瑞核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博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艾特申博(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同时考虑到上述公司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然性,因此本次担保由上市公司或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5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3,963.27万元,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7.59%,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2.07%。担保均无逾期情形发生。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认为:相关担保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四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民生证券对博瑞医药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在授信额度范围内相互提供担保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5-008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1,11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手续费共计人民币81,125,361.23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9,984,638.7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1日全部到位,且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9]B079号《验资报告》。
  2、根据募投项目计划,公司将募集资金439,984,638.77元转入2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1号),2022年1月4日,公司按面值发行46,50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465万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包含民生证券保荐承销费在内的所有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8,168,820.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831,179.2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0日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2]B005号”验资报告。
  2、根据募投项目计划,公司募集资金456,831,179.25元转入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三)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720号),2022年11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2,464,966股新股,发行价格为18.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6,613,081.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98,784.5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9,814,297.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18日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2]B143号”验资报告。
  2、根据募投项目计划,公司将募集资金219,814,297.32元转入2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两个专项账户,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存款账户为:89010078801100003376(已销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存款账户为:75080122000307844(已销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专项账户,存款账户为:811200101310088888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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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两个专项账户,其中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存款账户为:63732251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存款账户为:75080122000584155。
  2024年,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新增开设三个专项账户,分别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存款账户:8602111000027685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存款账户:8601111000061067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存款账户:8601111000091912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附表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附表3.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8,647,140.37元,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2年1月18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58,647,140.37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苏公W[2022]E1005号”《关于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此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1月22日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资金58,647,140.37元完成上述置换。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1月至12月,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00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1月至12月,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00元。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1月至12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为13,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00元。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公司海外高端制剂药品生产项目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超募资金80,432,638.77元全部用于建设海外高端制剂药品生产项目。
  公司经与国家开发银行协商后,自2020年10月26日起将作为国家开发银行合作项目(博瑞医药海外高端制剂药品生产项目)资本金的相关超募资金,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对应每笔进出金额关系汇至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开立的资本金监管账户(账号:32201560002327800000),由国家开发银行进行监管并进行后续支付。自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10月25日,公司直接投入到海外高端制剂药品生产项目的超募资金为18,854,819.48元,2020年10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通过国家开放银行监管账户投入到海外高端制剂药品生产项目的超募资金为63,745,479.01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监管账户投入到海外高端制剂药品生产项目的超募资金为30,384.7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外高端制剂药品生产项目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为82,630,683.20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泰兴原料药和制剂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已实施完毕,本项目已结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61,720.11元已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亦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已办理完成资金转出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等相关事宜。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详见附表4: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4年度)。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详见附表5: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4年度)。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博瑞医药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博瑞医药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附表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附表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附表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单位:万元
  ■
  附表4: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附表5: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4年年度)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5-012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瑞医药”)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为规避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产品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结合公司收付外币情况及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1.5亿美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为规避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产品等业务。公司操作的上述外汇产品,均依托公司的国际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期权类产品外汇成本锁定功能,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结合公司收付外币情况及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1.5亿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1.5亿美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币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
  1、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由于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某一时期)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所以这种方法能够一定程度上抵消因外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外汇期权业务,是期权买方在规定期限内有权按双方约定的价格从期权卖方购买一定数量的汇率/利率交易标的物的业务,是一项关于汇率/利率变化的权利。期权买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期权费后,就可以获得这项权利:在到期日按预先约定的汇率/利率,按一定的期限借入或贷出一定金额的货币。汇率/利率期权是一项规避汇率/利率风险的有效工具。期权买方在支付一定费用(期权费)的前提下,获得一个比较灵活的保护。当市场汇率/利率向不利方向变化时,期权买方可以执行期权从而锁定汇率/利率;当市场汇率/利率向有利方向变化时,期权买方又可以选择不执行期权,享受更优的市场汇率/利率或择机在更有利的时机锁定汇率/利率。汇率/利率期权的卖方向买方收取期权费,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等值1.5亿美元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4、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结构与主营业务敞口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要素保持匹配,确保衍生业务与套保项目背景的对应和对冲关系,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针对外汇衍生品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3、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以投机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会计处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5-009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1,117,189.01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6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2,469,51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63,461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22,106,05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522,181.2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40,522,181.28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005,126.1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0,527,307.3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6.7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40,522,181.2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1.42%。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363,46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166,937.36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以现金为对价,当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50,527,307.3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医药制造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自主研发能力是医药制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医药行业涵盖了实验室研究、中试和生产过程,并具有跨专业应用、多技术融会、技术更新快等特点。因而医药行业对企业研发人员的技术水平、经验积累等综合素质有很高的要求,缺乏相应积累的公司很难在短时间具备适应行业发展要求的技术水平。此外,商业化能力是医药制造企业不可或缺的发展要素,规范市场对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均有较高的审批要求。以中国为例,仿制药从研发至商业化生产完整的流程大致需要经历生产工艺研究、放大研究、验证批生产、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申报生产等多个阶段。创新药的研发,一般要经历化合物的发现、早期开发、临床前研究、IND申报、临床1期试验、临床2期试验、临床3期试验、NDA申报等多个阶段。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参与国际竞争的创新型制药企业。依靠研发驱动,聚焦于首仿、难仿、特色原料药、复杂制剂和原创性新药,持续打造高技术壁垒,致力于满足全球患者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公司凭借自身在微生物发酵、药械组合、药物靶向递送等方面积累的技术优势,形成了高技术附加值的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和制剂产品销售、药品技术转让以及利用自身技术和产品优势与其它具有品牌或销售渠道优势的医药企业合作开发并获得销售分成等多元化的盈利模式,并进一步向制剂产品领域拓展,逐步建立起原料药与制剂一体,仿制药与创新药结合,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并重的业务体系。
  目前,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根据公司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在研发投入等方面需要大量资金,公司将通过各种融资渠道来筹措资金,其中包括留存利润。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255.16万元,同比增长8.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16.69万元,同比减少6.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050.75万元,同比减少3.12%。
  公司坚持“研发驱动”的发展战略,2024年度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投入为31,178.98万元,同比增长25.42%,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24.31%。公司目前处于重要的战略转型期,BGM0504注射液等创新药及吸入制剂的研发资金需求较大。2024年,公司创新药及吸入制剂合计研发投入占公司研发投入的62.78%,同比增长77.37%;其中创新药投入较去年同期增长97.30%,吸入剂投入较去年同期增长52.27%。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出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减轻财务负担,实现公司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也保障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4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战略性股权投资及日常生产经营等方面,以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公司未分配利润之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六)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努力做好业务经营,争取更高的盈利水平,争取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股东回报的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摊薄每股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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