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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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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5-027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营,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5-026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现公司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5-025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关于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云南旅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5年11月末前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完成时间的承诺,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9,050.00万元,并假设发行价为4.60元/股(即假设以2024年12月31日为定价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为4.60元/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41,456,302股(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仅为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为准),同时本测算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5、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10.1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573.86万元。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差异较大,主要系江南园林案件完结转回预计负债,确认营业外收入所致,扣除营业外收入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727.1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573.86万元。
  假设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2024年度亏损减少20%;(2)较2024年度持平;(3)较2024年度亏损增加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本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未来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012,434,813股为测算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解锁及稀释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根据以上分析,公司即期回报将可能因本次发行而有所摊薄。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详见公司编制的《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旅游文化科技、旅游综合服务及文旅综合体运营三大板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滁州华侨城文旅装备产业园工程建设及基础设备投资项目”及“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滁州华侨城文旅装备产业园工程建设及基础设备投资项目”属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范畴,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充分利用多年的品牌优势和生产管理经验,扩大公司特种设备的生产规模,进一步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同时,通过布置新生产线及购置更先进的生产设备,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品质,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旨在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满足公司开展主营业务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竞争能力。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密切相关,系用于主营业务产品扩产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有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影响力及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定位和发展战略。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聚集一批优质的核心技术团队,为本项目的产品技术保驾护航。公司研发中心负责人在文旅行业拥有近二十年的工作经验,团队由一群高学历、多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组成,拥有专业研发人员近50人,涉及学科领域包括机械、电气、软件、工业设计、通讯等。此外,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计划,继续加快推进人员招聘培养工作,不断增强人员储备,确保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储备
  公司持续创新和新技术的投入,公司经过多年刻苦攻关,取得了一系列荣誉资质及科研成果。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华侨城卡乐技术有限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142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129项,软著15项。
  公司具备丰富的技术储备,能够保证本次募投项目的质量水平,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具备坚实的技术基础。
  3、市场储备
  公司项目地区分布在鄂尔多斯、许昌、山东临沂、武汉、肇庆、浙江永康、广西玉林、东莞、郴州、深圳、辽宁盘锦等多地,涵盖了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旅游市场需求的区域。项目类型包括卡乐文旅小镇、军事主题乐园、华侨城卡乐星球、文旅综合体、生态文旅岛、自然博物馆等多种形式。这种多样性能够满足不同地区消费者的偏好,扩大市场覆盖面,有利于产能在不同市场环境中的消化。
  同时在过往经营中,公司已经形成显著的品牌优势和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积累了较为优质的客户与市场基础,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及行业内的知名度,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优势。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深入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增厚未来收益,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1、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保障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不当风险。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将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收益
  针对本次募投项目,公司进行了充分的前期可行性分析工作,公司将按照计划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未来的股东回报,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建设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组织结构,科学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还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降低公司运营成本,进而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业绩。此外,公司将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吸引与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进而提高公司人员整体素质,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4、落实利润分配,强化股东回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强化投资回报理念,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作出任何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提名委员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同意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7、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控股股东承诺
  1、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云南旅游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云南旅游经营管理活动,不违法侵占云南旅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云南旅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的第一条承诺内容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前述新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而对本公司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5-024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至最近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至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且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5-023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查阅。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有权国资监管单位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5-022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逐项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本议案由全体监事进行逐项审议:
  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含本数),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当仅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当仅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当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03,730,443股(含本数)。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50.00万元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 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05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项目名称最终以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名称为准。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 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编制了《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编制了《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编制了《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5-021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4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逐项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本议案由全体董事进行逐项审议:
  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含本数),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当仅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当仅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当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03,730,443股(含本数)。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50.00万元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 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05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项目名称最终以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名称为准。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 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编制了《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编制了《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编制了《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 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 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方案、发行条款、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与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若本次发行前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5. 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设立事宜;
  6.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发行的股份在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 若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若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8. 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请中介机构协议等;
  9.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行使,且该等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0. 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1. 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授权总经理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59 证券简称:云南旅游 公告编号:2025-028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南旅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前述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基于整体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公告形式发出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具体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案内容等信息将以另行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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