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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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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93 公司简称:马应龙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1,053,891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拟以公司总股本431,053,8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2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267,253,412.42元(含税),占本报告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0.61%。该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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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一2024),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健康产业在政策深化与市场变革中加速转型。一方面,国家重点培育医药领域新质生产力,持续深化医改政策,如加速创新药发展、开展药品价格治理、推动医药集采提质扩面、促进医保目录调整常态化、完善中医药顶层设计等,促进医药行业的创新和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国民健康意识显著提升,个人健康管理从疾病治疗转向主动预防。多重因素影响下,医药行业挑战与机遇并存。
  1、行业整体经营情况
  (1)医药工业
  根据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发布的《2024年医药工业运行情况》显示,2024年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增加值按照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4%;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762.7亿元,同比持平;实现利润4,050.9亿元,同比下降0.9%。各子行业走势分化,化学原料药、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2个子行业营业收入和利润双增长,中药饮片、生物制品、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等3个子行业利润为负增长,化学制剂、中成药、制药专用设备等3个子行业营业收入和利润均为负增长。
  (2)医疗服务
  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2024年1-8月,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50.1亿人次(不包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数据),同比增长10.7%。医院30.0亿人次,同比增长9.1%,其中,公立医院25.1亿人次,同比增长9.3%;民营医院4.9亿人次,同比增长8.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7.8亿人次(不包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数据),同比增长14.4%,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7.1亿人次,同比增长19.0%;乡镇卫生院8.7亿人次,同比增长10.8%。
  2024年1-8月,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次21,170.3万,同比增长6.5%。医院17,253.9万人次,同比增长6.6%,其中,公立医院14,142.3万人次,同比增长6.7%;民营医院3,111.6万人次,同比增长5.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110.8万人次,同比增长5.6%。医疗服务呈现需求刚性。
  (3)医药商业
  根据中康CMH数据,2024年全国零售药店市场累计销售规模达5,282亿元,同比下滑2.2%,其中:药品市场规模占比82.8%,规模同比增长0.3%;非药市场规模占比17.2%,规模同比下滑12.4%。
  2、行业政策情况
  (1)创新药加速发展
  2024年以来,创新药领域陆续出台多项利好政策。2024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创新药等产业发展”。2024年7月,国务院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指出要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与此同时,国家药监局发布《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工作方案》,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机制,探索建立全面提升药物临床试验质量和效率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创新药相关政策的陆续发布,有助于为创新药的研发和上市提供高效便捷的通道。
  (2)药价治理持续深化
  2024年1月,国家医保局在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中明确提出,2024年要发挥药品价格治理效能,推进挂网药品价格专项治理,探索药品价格形成新机制,加大价格招采信用评价披露力度。2024年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开始“四同药品”价格治理,以期消除“四同”挂网药品省际间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2024年5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的函》,大力推进“药品比价”功能上线,通过对零售药店价格监测和披露,引导药店主动规范药价。药品价格治理从院内市场拓展至院外市场,从线下拓展至线上,管理手段日益精细化。
  (3)医药集采提质扩面
  2024年5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提出继续大力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扩大联盟范围,聚焦重点领域,积极推进2024年集采扩面。2024年12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重点从集采药品耗材的进院、使用、监测、考核、反馈等各环节提出细化措施。2024年12月,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正式发布第十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中选产品平均降幅达70%左右。同时,安徽、浙江、湖北联盟陆续组织开展中成药集采,涉及的品种范围进一步扩大,中成药集采持续扩面。
  (4)医保基金监管纵深推进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最新数据,2024年1-12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总收入28,507.2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同口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总支出23,824.42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8.1%。2024年4月,国家医保局联合多部门发布《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10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社会监督员管理,促进社会监督员履职,推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作用更好发挥。
  (5)医保目录常态调整
  2024年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本次调整,共有91个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出43种临床已被替代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本次调整有四个显著特点:一是目录调整工作机制成熟,预期稳定,谈判成功率76%,平均降价63%,总体与2023年基本相当;二是目录结构进一步优化,目录内品种更加丰富,患者用药水平进一步提升,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将增至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三是调整突出体现“支持真创新,真支持创新”,新增的91种药品中有90个为5年内新上市品种,38个是“全球新”的创新药,创新药谈判成功率超90%;四是更加强调供应保障,让群众“买得到、用得上、能报销”。
  (6)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速
  2024年7月,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推出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提高支付方式规范统一性,增强医保基金的利用率,减少基金浪费,促进合理诊疗、因病施治。据国家医保局披露,到2024年12月116个统筹地区已经提前上线2.0版分组方案,其余统筹地区也都完成了细化分组、数据测算等准备工作,2025年1月初按时切换分组版本。在配套机制方面,70%以上的统筹地区建立了预付金机制,95%以上的统筹地区建立完善了特例单议、意见收集、沟通协商和数据工作组机制。地方层面,辽宁、广东、山东、安徽等地医保局出台DRG/DIP新规,明确了执行时间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正在加速推进。
  (7)中医药顶层设计逐步完善
  近年来,中医药行业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政策,鼓励中医药行业发展与创新。2024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2024年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包括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等建设、支持中药工业龙头企业全产业链布局,加快中药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同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付费试点。中医药行业发展获政策大力支持。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变化情况
  公司坚持品牌经营战略,遵循“目标客户一元化、服务功能多元化”的延伸策略,由药品制造商向健康方案提供商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形成了医药工业、医疗服务、医药商业的产业布局。
  医药工业领域,马应龙拥有八宝名方,含有麝香、牛黄、琥珀、珍珠、冰片、炉甘石、硼砂、硇砂等八味中药,马应龙眼药制作技艺2011年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在此基础上,陆续研制推出了马应龙麝香痔疮膏、麝香痔疮栓、龙珠软膏、马应龙八宝眼霜等深受用户好评的产品。2019年,国家工信部发布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通告,公司治痔膏药获选单项冠军产品,是国内唯一获此殊荣的中药类产品,2022年11月顺利通过国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复评。根据中康资讯《2023年肛肠类市场竞争态势研究报告》显示,2023年公司在零售终端市场份额稳中有升。
  医疗服务领域,公司入选“2024届社会办医医院集团100强”,马应龙肛肠诊疗技术研究院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设立的肛肠诊疗技术研究院,北京医院为社会办医三甲肛肠专科医院,武汉医院联合小马医疗2021年获批成为湖北省互联网医院。
  医药商业领域,马应龙大药房荣获2023-2024年度中国药店价值榜百强企业等。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发展沿革
  马应龙创始于1582年,以眼药起家,拥有八宝名方。根据中医异病同治的原理以及马应龙八宝名方所具有的“清热解毒、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祛腐生肌”的功效,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司研发人员在八宝名方配伍的基础上,结合消费者的使用反馈,陆续研制推出了马应龙麝香痔疮膏、麝香痔疮栓、龙珠软膏和马应龙八宝眼霜等深受用户好评的产品(见下图)。公司以眼药起家,结合当时的市场竞争状况,主动选择聚焦肛肠,经过多年深耕,逐步构建了肛肠细分市场优势地位。2012-2015年公司联合中华中医药学会肛肠分会开展了“中国成人常见肛肠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流调结果整体呈现“一高两低”特点,即发病率高、就诊率低和认知度低。由此判断,肛肠健康领域空间广阔,潜力巨大,任重道远。在此背景下,公司贯彻执行品牌经营战略,遵循“目标客户一元化,服务功能多元化”的发展思路,构建肛肠健康方案提供商,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由原先的以药品治疗为主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延伸,涵盖预防、保健、诊断、治疗、康复,并逐步构建细分领域竞争屏障。目前已构建形成医药工业、医疗服务和医药商业的立体产业结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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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马应龙主要产品发展历程
  2、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1)医药工业
  公司持续强化核心优势,实施关联延伸,打造结构性优势。聚焦肛肠细分领域,持续做精做深做透,构建细分领域竞争屏障;回归老字号眼科本源,聚焦眼部美妆、保健、治疗,大力发展眼美康;持续挖潜盘活,发挥既有优势,积极拓展皮肤健康护理。逐步构建形成了以肛肠为核心,以眼科、皮肤等为支柱的产品格局,涵盖药品、大健康产品等。目前拥有国药准字号药品百余个,拥有马应龙麝香痔疮膏、麝香痔疮栓、马应龙八宝眼膏、龙珠软膏等独家药品10多个,生产剂型涵盖膏、栓、片剂、洗剂、中药饮片等。与此同时,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需求(预防、保健、诊疗、治疗、康复),由诊断治疗向前向后延展,积极拓展大健康业务,目前拥有大健康产品200余个,涵盖肛肠医疗器械、肛肠卫生用品及日化品、肛肠功能性食品等肛肠健康产品,以眼霜、眼部精华、眼部精油等为代表的眼部健康产品,以及持续开发“内调外养”系列产品的皮肤类健康产品。
  图:马应龙主要药品、大健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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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保障成本、质量、效率的前提下,公司以自主生产为主,委托生产、贴牌生产为辅。公司核心产线生产设施先进,拥有国际领先、国内尖端的膏栓智能生产线,包括4套自动配料系统、2条高速软膏线、5条高速栓剂线和11个工业机器人、4套在线清洗系统;公司智能制造项目,报告期内获评国家工信部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5G工厂名录”、国家级绿色工厂等。同时公司以马应龙美康江西生产基地打造眼药发展平台,拥有滴眼剂等生产条件。
  公司围绕肛肠健康、眼美康、皮肤健康持续完善运营管理体系建设,成立三大产线发展委员会,完善解决方案系统、产品交付系统、客服销售系统,强化系统支持能力,持续提升专业支持和职能管理水平,支撑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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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医药工业运行架构图
  (2)医疗服务
  医疗服务是公司立足肛肠健康核心领域、打造肛肠健康方案提供商、拓展肛肠全产业链的重要支点。公司秉承中医“大医精诚”的理念办医院,先后在武汉、北京、西安、大同等地建立马应龙肛肠连锁医院。目前已汇聚了一批由中国肛肠病治疗领域最具影响力的专家领衔组成的医生团队,拥有主任、副主任医师40多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15人,为当下国内规模领先的肛肠专科连锁医院。同时,为充分发挥马应龙在肛肠领域的优势,在肛肠专科标准化建设、肛肠诊疗技术系统培训及规范、疑难病远程会诊等方面为县级医院提供全方位服务,公司先后与百余家县市级基层医疗机构共建了马应龙肛肠诊疗中心。马应龙肛肠连锁医院与众多国家级医药科研机构保持着良好合作,共同建立了北京大学马应龙博士后工作站、卫生部医药生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肛肠病重点专科、军事医学科学院马应龙博士后工作站、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肛肠疾病研究及检测中心、湖北省肛肠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并先后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5项,着力将马应龙肛肠连锁医院打造成为集临床诊疗和科研于一体的专业化医院,使马应龙肛肠连锁医院专家团队始终保持与国际上最先进的肛肠诊疗技术接轨,使患者优先享受到最新科研成果的诊疗服务。马应龙健康云平台“小马医疗”作为公司为打造健康方案提供商,构建商业生态链而构建的专业化、垂直化的移动医疗平台,希望通过整合药品经营、诊疗技术、医疗服务、健康数据等各种资源,链接药企、医院、医疗信息化厂商、医疗器械和智能硬件厂商、体检机构、保险机构等行业资源,构建全链条、一体化的肛肠健康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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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马应龙肛肠诊疗中心合作模式
  (3)医药商业
  医药商业包括医药零售和医药物流两大业务。
  公司医药零售主要由旗下子公司马应龙大药房运营,实行以会员管理为中心的健康家运营模式,以线下零售药房为依托,以线上业务创新发展为平台,始终致力于健康产业的发展,做大众身边的专业健康管理专家。以“安全、专业、实惠、便利”为核心价值主张,以品牌提升价值,以服务赢得竞争,凭借优质的商品和良好的服务在广大消费者中形成了“买品牌药到马应龙”的口碑。
  医药物流主要从事药品批发、医疗器械经营、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经营业务主要包括自营业务、分销业务、委托储存配送业务等。自营业务以承接公司体系内部分产品销售以及开展贴牌代理为主,分销业务主要为线下聚焦重点连锁配送、线上聚焦核心C端配送,委托储存配送业务按药品第三方物流管理规范为委托方提供药品存储、运输等服务。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28亿元,同比增长18.8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8亿元,同比增长19.14%;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1亿元,同比增长44.98%。主要业绩详细分析请见以下“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4、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公司以“不忘初心,守正出奇,笃行致远”为指导思想,执行“打造优势,提升效率”的经营策略,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28亿元,同比增长18.8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8亿元,同比增长19.14%;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1亿元,同比增长44.98%。
  (一)医药工业:巩固优势,关联延伸,经营态势向好。2024年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21.61亿元,同比增长17.82%。
  1、深化药线调整,药品经营能力持续提升。
  持续深化与特约经销商合作,动态优化特约分销商、配送商网络布局,促进区域内有效协同,运行情况良好。集中资源加大头部连锁拓展及合作力度,百万级、千万级产出的连锁数量持续增加,头部连锁产出贡献占比同比提升,在零售终端销售实现持续增长。新设广阔渠道,加大基层市场拓展力度,选取区域试点,完善商业渠道建设,加强区域纯销网络构建,推动膏、栓及二线品种在第三终端的覆盖,报告期内试点地区主要品种终端覆盖率实现同比提升。药线渠道整体经营能力提升明显,推动母公司营收同比增长超19.91%,其中治痔药品同比增长23.19%。
  2、强化品类经营,大健康业务不断拓展。
  巩固肛肠领域核心优势,实施关联延伸。顺应肛肠健康管理需求,全新升级上市卫生湿巾系列,以痔疮护理为切入点,精准定位目标客户群体,通过精心研发独特配方、选用优质材料等,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构建产品专业形象,连续发布湿厕纸新消费趋势白皮书、肛周皮肤微生态护理白皮书,强化肛肠护理领域专业地位。注重内容营销,策划层次分明、丰富多样的营销推广活动,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2024年卫生湿巾系列年销售规模突破亿元。回归眼科本源,在夯实眼部药品经营的基础上,持续强化眼部健康大单品打造,提升线上业务盈利能力。2024年美妆系列产品营收同比增长30%。在卫生湿巾系列、八宝眼霜系列等品类的拉动下,报告期内大健康整体规模实现同比增长、利润持续增厚。
  3、加码品牌营销,促进终端市场销售。
  强化品牌营销的统一规划与部署,线上、线下各渠道分线协同,报告期内加大资源投放力度,采用多手段整合营销传播方式,助力终端市场拓展。一是坚持内容营销,持续开展达人合作,策划热点话题,强化专业背书,扩大品牌声量。二是加大媒介投放,联合滴滴出行发起“出行护航计划”关怀司机群体,投放武汉地铁承接文旅热度,借助丰巢到家及各大文旅景区布局“健康厕所”特色场景,通过聚焦精准人群与特色场景的媒介投放,抢占目标用户心智。三是打造品牌推广季特色营销节日,围绕510品牌日、529肠道健康日、66爱眼日等节点,系统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广覆盖的营销推广活动,形成传播合力。
  4、优化研发架构,多项在研项目取得进展。
  围绕产业布局,优化调整研发内设机构设置,强化专业分工,聚焦肛肠、眼科、皮肤等战略重点领域,系统提升解决方案支持能力,报告期内多项在研项目取得进展。肛肠类中药一类创新药虎麝止血止痛膏(暂定)获得临床批件,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自主专利菌种获得保藏证书、正积极推进相关产品开发;眼科类用药地夸磷索钠滴眼液、盐酸莫西沙星滴眼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皮肤类主导品种龙珠软膏成功获得中华中医药学会临床应用专家共识,将进一步为医生在临床使用提供参考依据。与此同时完成60个大健康产品的自主研发,涵盖特妆、医疗器械等,为后续大健康业务市场拓展奠定坚实基础。
  5、深化智能制造,交付质效提升明显。
  公司在已建成国内中药大品种数字化智能工厂的基础上,持续深化智能制造,柔性物流系统、供应链协同系统、智能排产系统等顺利推进并在运行中不断优化;有序推进产能建设,年内栓剂新增引进原料配制系统、两条进口高速生产线,软膏剂新增原料配罐线,散剂新增条包线等,推动栓剂、软膏剂、散剂产能实现有序提升。年内智能工厂建设成果新增入选国家工信部“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国家5G工厂名录”,公司被评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与此同时,公司积极践行ESG理念,借助打造智能工厂契机,持续推动绿色工厂建设,报告期内先后获得湖北省绿色制造和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持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报告期内顺利通过各类常规检查、专项检查,质量管理成效获监管部门认可,栓剂、软膏剂车间获授为省药品检查员实训基地。
  (二)医疗服务:筑牢基底,强化布局,挖掘平台价值。2024年医疗服务主营业务收入4.49亿元,同比增长30.15%。
  直营医院积极顺应DRG改革,优化调整医疗项目结构,积极拓展肠道菌群移植、大肠水疗等消费医疗业务,经营业绩保持稳定。累计签约百家肛肠共建诊疗中心,持续优化运营支持模式,通过组织开展多主题活动、丰富共建圈专家库、促进行业专家交流等方式,提升共建中心诊疗服务能力。强化医疗领域品牌影响力建设,积极开展内容营销,开展线上肛肠知识科普活动,年内组织开展数十场肛肠手术直播,联合业内大咖出版《肛瘘理论与实践》课程;强化信息数字技术在肛肠诊疗领域的应用探索,完成46例3D肛肠数字模型以及AI肠镜辅助检查系统V2.0、电子结肠内窥镜图像处理软件等开发,助力提升肛肠领域诊疗效率。
  (三)医药商业:顺应趋势,优化结构,提升经营质量。2024年医药商业主营业务收入12.49亿元,同比增长14.81%。
  药品零售积极调整线上业务结构,促进业务规模、净利润同比增长。医药物流优化供应结构,拓展工业企业资源,强化与商业公司合作,提升连锁终端配送能力,2024年医药物流经营业绩逐步企稳,销售规模同比增长,实现扭亏为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4.98%,主要因医药工业营收增长以及产品结构变化。
  2、公司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7.62%,主要因本期期末未到期应收票据规模增加。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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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注:1、上述产权控制关系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情况,持股比例保留两位小数。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承兴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鲲鹏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中国宝安股份总数的18.39%,第二大股东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宝安股份总数的16.02%,第三大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宝安股份总数的5.18%。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平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5-001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9名董事均出席了会议,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度总经理述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暨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符合有关独立性的要求。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梅之南)》、《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鹏)》、《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齐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勇慧)》、《马应龙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六、《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数据如下:
  (一)经营指标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728,023,668.64元,同比上升18.8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8,093,859.48元,同比上升19.14%;每股收益为1.23元,同比上升19.42%。
  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136,746,407.5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3,250,935.32元,每股收益为1.03元。
  (二)资产状况
  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为4,065,961,926.61元,增长8.77%;每股净资产为9.43元,增长8.77%;资产总额为5,181,936,729.77元,增长7.30%。
  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为3,737,968,219.51元,每股净资产为8.67元,资产总额为4,829,523,622.47元。
  (三)现金流量
  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7,608,730.77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元。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4,065,441.30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0元。
  八、《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3)。
  九、《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马应龙2024年年度报告》。
  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二、《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
  十三、《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5)。
  十四、《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
  十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
  十六、《关于〈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声誉、股价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遵照执行。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5-002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3名监事均出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长王礼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马应龙2024年年度报告》。
  三、《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5-003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590,543,830.67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22.15%,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35,766,365.64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1,053,89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7,253,412.4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0.61%。
  2、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590,543,830.67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122.15%,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详细情况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5-004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对象: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货币型基金以及银行、证券公司发行的稳健型理财产品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股票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 投资额度:公司使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因金融市场容易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投资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盘活存量资源,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公司委托理财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货币型基金以及银行、证券公司发行的稳健型理财产品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股票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2、公司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时间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操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的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的理财产品,因金融市场容易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投资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规范和明确投资决策管理流程。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合作。
  3、公司财务部门将安排专人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与监控。公司审计部定期对委托理财活动进行审计检查。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预估与测算,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发展。通过委托理财,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投资理财不形成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委托理财产生的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5-005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大药房”)、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物流”)、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大健康”)、湖北马应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生物”)、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护理品”)、马应龙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医管”)、北京马应龙长青肛肠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医院”)、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万兴”)、武汉马应龙九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九鼎”)、江西马应龙美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美康”)。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马应龙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29,000万元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258.04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4%,且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
  ● 本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年度总额度,在后续的具体执行中,公司将根据马应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具体担保情况,要求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或“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4月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供合计29,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担保期限均为一年。公司要求上述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
  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单笔担保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金额的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0%,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77227387527
  2、成立时间:2000年7月3日
  3、注册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32号三层、四层、五层
  4、法定代表人:宋志奇
  5、注册资本:8,725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医药零售。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马应龙大药房总资产24,261.50万元,净资产16,615.68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52,118.74万元,净利润783.91万元。
  (二)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831883525
  2、成立时间:2006年4月25日
  3、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工业园关南四路8号办公楼五楼
  4、法定代表人:孔国强
  5、注册资本:12,500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中、西药及医疗器械等的代理、销售及配送。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马应龙物流总资产30,748.39万元,净资产11,131.17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78,477.84万元,净利润290.92万元。
  (三)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L0R9985
  2、成立时间:2018年9月17日
  3、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6号楼(自贸区武汉片区)
  4、法定代表人:夏有章
  5、注册资本:6,600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化妆品、保健食品、卫生用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直接持有其48.48%的股份。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马应龙大健康总资产17,484.33万元,净资产12,609.83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26,649.63万元,净利润4,013.17万元。
  (四)湖北马应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587971083L
  2、成立时间:2012年1月4日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周家湾100号
  4、法定代表人:张伟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化妆品等的生产、销售。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78.82%的股份。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马应龙生物总资产4,433.95万元,净资产3,191.05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2,910.42万元,净利润236.71万元。
  (五)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303757780R
  2、成立时间:2014年12月31日
  3、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周家湾2栋5层
  4、法定代表人:张伟
  5、注册资本:822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卫生用品、消毒用品、化妆品等的生产、销售。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57.50%的股份。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马应龙护理品总资产1,450.61万元,净资产747.93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2,227.84万元,净利润-270.45万元。
  (六)马应龙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55016233Q
  2、成立时间:2010年5月19日
  3、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工业园关南四路8号中试基地大楼1号楼三楼
  4、法定代表人:夏有章
  5、注册资本:8,000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医疗机构的投资与运营等。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其95.77%的股份。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马应龙医管总资产22,032.11万元,净资产20,661.55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373.62万元,净利润55.49万元。
  (七)北京马应龙长青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51312013F
  2、成立时间:2009年10月28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园17号楼地下、地上一至三层
  4、法定代表人:夏有章
  5、注册资本:8,590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医院经营。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99.77%的股份。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医院总资产10,026.24万元,净资产3,645.86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10,014.85万元,净利润-74.81万元。
  (八)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MA4KULLY58
  2、成立时间:2017年6月5日
  3、注册地址:洪山区狮子山街周家湾2栋5层(马应龙研发楼)
  4、法定代表人:汪琴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医疗器械等产品的销售。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4年12月31日,马万兴总资产3,685.02万元,净资产为2,620.51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4,906.68万元,净利润-132.16万元。
  (九)武汉马应龙九鼎医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7GHKTQ9Q
  2、成立时间:2022年1月10日
  3、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6号楼(自贸区武汉片区)
  4、法定代表人:汪琴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等。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90%的股份。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马应龙九鼎总资产4,450.26万元,净资产1,885.15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15,160.68万元,净利润80.08万元。
  (十)江西马应龙美康药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72368606F
  2、成立时间:2005年4月13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工业区物华路258号
  4、法定代表人:黄术
  5、注册资本:1,882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眼药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马应龙美康总资产2,655.03万元,净资产1,722.16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1,997.39万元,净利润-260.6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授权担保额度内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具体担保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审核并签署担保相关文件,并将根据后续具体担保执行情况,要求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以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马应龙为上述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是为了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需要,保证子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在后续的具体执行中,公司将根据马应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具体担保情况,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公司财务部门对担保贷款的使用及还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6,258.04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4%,且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5-006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资金配置,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财务运营效率,公司拟向银行申请8.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在该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详细申请情况如下:
  ■
  以上授信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使用授信额度,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5-007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时间、原因及内容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执行上述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四)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三、本次变更对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一致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马应龙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决议;
  2、马应龙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马应龙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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