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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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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衡
  注册资本:57153.41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3月8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2号6栋华宇蓉国府1702-1707号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院管理;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朗姿股份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医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西藏哗叽服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静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5日
  注册地址:西藏山南乃东路68号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加工销售服装服饰;服装服饰、鞋帽箱包及其相关配件、童装、婴幼儿用品、化妆品、玩具、皮革制品、日用百货及办公用品的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加工民族哗叽手工编织产品、藏香、藏装、围巾、哈达、披肩、旅游纪念品、绘画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朗姿股份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西藏哗叽服饰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四川晶肤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艳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4月30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中同仁路55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美容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朗姿医管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川晶肤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陕西高一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鹭晴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8月3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号会展国际裙楼1-5楼
  经营范围: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麻醉科、药剂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超声、心电诊断专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朗姿医管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陕西高一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四川米兰柏羽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杨柳
  注册资本:365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3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医疗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市场营销策划;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朗姿医管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川米兰柏羽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北京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衡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8月3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63号4幢1层1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院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朗姿医管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北京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成都高新米兰柏羽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杨柳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9月18日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99号2栋1楼11、12、13、14号,2楼2号,3楼2号,4楼1、2、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一般项目:医疗美容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生活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朗姿股份持有49%股权,朗姿医管持有成都高新米兰柏羽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36%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成都高新米兰柏羽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深圳米兰柏羽医疗美容医院
  法定代表人:吴贵川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09月29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2001号嘉麟豪庭101A、201、202、301、302
  经营范围: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医疗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朗姿医管持有深圳米兰柏羽医疗美容医院46%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深圳米兰柏羽医疗美容医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西安米兰柏羽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亮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3日
  注册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桃园南路21号公园天下1幢1单元3层103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朗姿医管持有西安米兰柏羽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8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西安米兰柏羽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除截至本公告日涉及担保本金余额的担保外,上述其余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具体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条款将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最终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意见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额度,主要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和战略实施对资金的需求量而定,本次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或子公司的经营规模,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风险可控;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及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有不同的融资需求,此次制定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既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求,也有利于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
  董事会认为,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各子公司的经营决策有控制权。上述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通过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控,降低担保风险。
  董事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对外担保额度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推进的资金需求而定,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9,750.00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0,040.14万元(此处总金额与总余额的统计为剔除多方担保时重复计算的金额),占公司2024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3.07%。其中:实际被担保方四川晶肤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四川米兰柏羽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7,845.96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6,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9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3月完成对郑州集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集美”)的控制权收购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4年9月完成对北京米兰柏羽丽都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米兰”)和湖南雅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雅美”)的控制权收购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相关规则规定,郑州集美、北京米兰和湖南雅美在其各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前十二个月内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主体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申东日先生及其作为最终控制方的芜湖博恒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10月不再对瑞莱思(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莱思”)进行控制。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其在不再对瑞莱思进行控制后的十二个月内瑞莱思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暨补充确认相关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朗姿股份2025年度拟向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亚资管”)及其作为产业基金管理人所控制的医疗美容机构(以下合称“韩亚资管下属医美机构”)收取管理咨询费、医疗服务费、租金等,合计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2024年度的实际发生额为1,403.78万元。
  2、公司2025年度拟向成都姿颜医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控人申东日先生和申今花女士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成都姿颜”)购买医美材料,合计金额预计不超过4,000.00万元,2024年度的实际发生额为2,300.73万元。
  3、公司2025年度拟向韩亚资管下属医美机构购买医疗服务,合计金额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2024年度的实际发生额为24.29万元。
  前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通过之日止。
  2025年4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申东日、申今花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1、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根据韩亚资管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医管”)于2024年签署的《关于医疗美容机构之咨询服务协议》,韩亚资管委托朗姿医管担当韩亚资管下属医美机构的咨询服务顾问,管理咨询费由韩亚资管控制的体外各医疗美容机构向朗姿医管支付。
  上表中包含了以下因为控股权收购交易事项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注2:公司于2024年3月完成对郑州集美控股权的收购并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在合并日前过去十二个月内郑州集美与成都姿颜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注3:公司于2024年9月完成对北京米兰和湖南雅美的控制权收购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在合并日前过去十二个月内北京米兰、湖南雅美与成都姿颜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申东日
  申东日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211,559,0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82%。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申东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申东日先生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和近亲属)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合并计算。
  (二)韩亚资管
  注册资本:180,315.789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5月18日
  法定代表人:袁怀中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半壁街56号9号楼一层121号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该公司2016年12月06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16年12月06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韩亚资管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韩亚资管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也即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已经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备案。
  韩亚资管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具体如下:
  ■
  上述股东中,芜湖德臻睿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芜湖德臻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分别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和申今花女士持有其60%和40%的股份。申东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系公司控股股东;申今花女士为公司董事、总经理,两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故韩亚资管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韩亚资管及其下属医美机构发生的交易计入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韩亚资管总资产为268,124.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249,776.76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9,811.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2,471.37万元(经审计)。
  (三)成都姿颜
  成都姿颜成立于2022年4月2日,法定代表人为王磊,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成都市武侯区锦绣路1号3栋8层813号。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由姿颜(北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医院管理;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进出口;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用电器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都姿颜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成都姿颜的唯一股东是姿颜(北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实控人申东日先生和申今花女士控制的企业,公司与成都姿颜发生的交易计入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成都姿颜总资产为6,485.06 万元,净资产为528.58 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8,944.28 万元,净利润221.99 万元(未经审计)。
  (四)瑞莱思
  瑞莱思注册于2015年,是一家在北京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327.3349万元人民币,乔连富持有42%股份,郑玉子持有30%股份,北京美星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8%股份,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兴路25号1号楼C座319室。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透明质酸钠凝胶;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器械(Ⅰ、Ⅱ类)、电子产品;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申东日先生及其作为最终控制方的芜湖博恒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8月完成对瑞莱思的控制权收购并于2024年10月将其所持有股权转出。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其在收购前十二个月内至转出股权后十二个月内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瑞莱思总资产为1,041.66万元,净资产为145.50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210.97万元,净利润-886.31万元(未经审计)。
  三、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和履约条款按照正常商业惯例和不优于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产品(服务)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控人申东日先生及其控制的主体长期以来积极支持公司的发展,并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系因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有利于实现各方的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范围和要求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5)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6)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7)业务收入:最近一年(2024年度)(未经审计)50.01亿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
  1)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专用设备制造业
  3)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4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于长江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周兰更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郑飞
  ■
  ■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5、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202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建优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具备了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7,202,654.8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4,487,264.59元。依据《公司法》和《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4,487,264.59元,提取盈余公积19,448,726.46元,2024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175,038,538.13元,加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281,883,442.16元,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56,921,980.29 元。
  (2)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42,445,37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76,978,15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79,943,830.29元转入下年未分配利润。
  (3)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制定对外担保额度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推进的资金需求而定,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2024年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情况: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具体薪酬发放情况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五、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相关内容。
  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2025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如下: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已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5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
  根据《上市公司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以上议案中第5、6、7、8、9、10项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其中,《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4月3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8层证券管理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4月17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授权委托书需要在开会现场交回原件。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优、易文贞
  联系电话:(010)53518800-8179
  传真号码:(010)59297211
  电子邮箱:wangjianyou@lancygroup.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8层证券管理部
  邮政编码:100022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2”,投票简称为“朗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票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
  ■
  附注:
  1、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三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人员在参会当天交回授权委托书原件。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通知方式发出,经5位董事一致同意,于2025年4月2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公司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朱友干先生、陈丽京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和认可,同时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7,202,654.8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4,487,264.59元。依据《公司法》和《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4,487,264.59元,提取盈余公积19,448,726.46元,2024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175,038,538.13元,加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281,883,442.16元,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56,921,980.29 元。
  (2)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42,445,37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76,978,15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79,943,830.29元转入下年未分配利润。
  (3)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情况:公司按照年度津贴标准10万元(税前)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具体薪酬发放情况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五、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相关内容。
  2025年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10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和认可。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具体薪酬发放情况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五、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相关内容。
  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本方案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和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范围和要求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协同效应,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金额如下:
  1、朗姿股份2025年度拟向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亚资管”)及其作为产业基金管理人所控制的医疗美容机构(以下合称“韩亚资管下属医美机构”)收取管理咨询费、医疗服务费、租金等,合计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2024年度的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1,403.78万元。
  2、公司2025年度拟向成都姿颜医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控人申东日先生和申今花女士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成都姿颜”)购买医美材料,合计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2024年度的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2,300.73万元。
  3、公司2025年度拟向韩亚资管下属医美机构购买医疗服务,合计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2024年度的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24.29万元。
  前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通过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关联董事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30.50亿元(担保合计数未剔除重复计算的金额或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4.0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6.5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及子公司相互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不需要单独进行审批。但在调剂发生时,仅在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70%以下的两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内进行调剂。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对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签署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签署的协议为准,超过上述额度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需根据情况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战略规划、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以签订协议为准,授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各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投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购买单个银行等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本投资额度自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 ESG)报告》
  《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 ESG)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已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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