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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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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5-029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45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83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1576%。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8日。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45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83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1576%。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年1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3年1月1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23年1月19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企业微信、邮箱公示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28日,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3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2月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2月4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3年2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23年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5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62.60万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2月24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9,320,455股增加至301,946,455股。2023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87名激励对象授予期权189.20万份。
  7、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3年9月14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9月2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办理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4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9、2023年10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10月10日为预留授权/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1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1.52元/份;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37.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16元/股。
  10、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符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43万股;符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0人,拟行权数量为46.20万份;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4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
  12、2024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完成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司已注销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37名离职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5.20万份。
  13、2024年4月1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2024年6月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2.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4、2024年9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符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2万股;符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人,拟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00万份。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5、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83万股,符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43人,拟行权数量为44.25万份,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2月10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故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2025年2月10日开始。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
  综上所述,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4月8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45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83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576%。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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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述“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首次获授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仅包括本次可解除限售的45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含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2)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本次变动前”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8日的股本结构。本次变动数量尚未考虑解除限售后的高级管理人员锁定股份情况,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9月26日,公司已完成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50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6月3日,公司已完成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8.4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和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六、备查文件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四)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行权及解除限售、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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