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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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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凌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编 号:临2025-023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凌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3月12日至 2025 年4月1日,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20元/股)的情形,触发“凌钢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凌钢转债”转股价格。
  ●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4号)核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公开发行4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40亿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0.40%、第二年为0.70%、第三年为1.10%、第四年为1.60%、第五年为2.00%、第六年为2.2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2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4.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凌钢转债”,债券代码“110070”。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凌钢转债”自2020年10月1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80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凌钢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5日起由2.80元/股调整为2.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日披露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5)。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凌钢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15日起由2.75元/股调整为2.6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披露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
  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凌钢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27日起由2.69元/股调整为2.5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1)。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2025 年3月12日至 2025 年4月1日,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20元/股)的情形,触发“凌钢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审议程序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25 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向下修正“凌钢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0票。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凌钢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完成本次修正相关工作之日止。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凌钢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本次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凌钢转债”的转股价格,则本次“凌钢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编 号:临2025-021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22,973,000元“凌钢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81,082,392股,占“凌钢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2.9260%。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5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凌钢转债”金额为217,026,000元,占“凌钢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49.3241%。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凌钢转债”本季度转股金额为人民币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0股。
  ●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情况:无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4号)核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公开发行4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40亿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0.40%、第二年为0.70%、第三年为1.10%、第四年为1.60%、第五年为2.00%、第六年为2.2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2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4.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凌钢转债”,债券代码“110070”。
  根据有关规定和《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凌钢转债”自2020年10月1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凌钢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80元/股,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凌钢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5日起由2.80元/股调整为2.7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凌钢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15日起由2.75元/股调整为2.69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凌钢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27日起由2.69元/股调整为2.5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日、2021年7月9日和2022年4月21日披露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5、临2021-049和临2022-021)。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凌钢转债”的转股期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6年4月12日。
  “凌钢转债”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凌钢转债”本季度转股金额为人民币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0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22,973,000元“凌钢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81,082,392股,占“凌钢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2.9260%。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5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凌钢转债”金额为217,026,000元,占“凌钢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49.3241%。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四、其他
  联 系 人:田雪源
  咨询电话:0421-6838259
  传 真:0421-6831910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编 号:临2025-022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8人。会议由董事长张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向下修正“凌钢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凌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231 证券简称:凌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4
  转债代码:110070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2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凌源市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2日
  至2025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和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的股东应回避议案8的表决;股权登记日持有“凌钢转债”的股东应回避议案9的表决。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采用先发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会时提供以上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16日(上午8:00一11:00,下午13:00一16:00)
  (三)登记地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12250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田雪源
  联系电话:0421-6838259
  传真:0421-6831910
  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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