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告:2025-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司云聪、陈士刚、谢庆华、姜军成、张向宏、穆国强回避表决)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35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2025-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定于2025年4月17日下午2: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议案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等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009),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4月2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于规定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4月14日、15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2:00一5: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6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7)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2)邮政编码:518057
  (3)联系电话:0755-86316073
  (4)邮箱:sed@sedind.com
  (5)联系人:朱晨星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32”
  2、投票简称为“桑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
  说明:每项提案的“同意” “反对” “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画“√”。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鉴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5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出租(承租)物业等事项。
  2025年度预计与中国电子及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350.00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司云聪、陈士刚、谢庆华、姜军成、张向宏、穆国强回避了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与中国电子及下属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及2024年度发生金额不含税且未经审计。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可以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表附后)
  注:其他小计主要系公司与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甘肃长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中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湖南中电星河电子有限公司、中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有限公司、成都中电锦江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科技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数字湖南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因金额较小且数量较多,故合并列示。
  二、主要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曾毅;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9层;注册资本:人民币1,848,225.1997万元: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906.31亿元,利润总额为33.64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4,535.53亿元,净资产为1,727.02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国电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电子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电子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特大型集团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有履约能力。
  2、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戴湘桃;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城计算机大厦;注册资本:人民币322,579.91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硬件、终端及其外部设备、网络系统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及零部件、金融机具、税控机具、计量仪表、安防产品、移动通讯设备、无线电话机(手机)、通信及网络产品、数字音视频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及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和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营登证字第49 号文执行);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租赁(不含金融租赁);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硬件、终端及其外部设备、网络系统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及零部件、金融机具、税控机具、计量仪表、安防产品、移动通讯设备、无线电话机(手机)、通信及网络产品、数字音视频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自行开发的电子出版物、零售各类软件及电子出版物。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为96.06亿元、净利润为-6.55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39.37亿元、净资产为132.02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国长城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中国长城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3、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息”)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郭昭平;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振华路中电迪富大厦31层;注册资本:人民币364,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网络信息产品、软件、通信产品、消费电子产品、电子仪器与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资产经营管理;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凭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经营);酒店管理;进出口业务(凭进出口资格证经营);信息技术服务(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研发和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建筑工程承包、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网络信息产品、软件、通信产品、消费电子产品、电子仪器与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为942.41亿元,利润总额为11.32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208.95亿元,净资产为361.13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电信息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中电信息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4、中电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集团”)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陆志鹏;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发路3号中电长城大厦A-1908;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9月营业收入5.17亿元,净利润为-2.93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8.91亿元,净资产为10.56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数据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数据集团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5、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易联”)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李燕;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3号楼17层1706室;注册资本:人民币69421.6万元;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承办对外贸易展览展销;招标代理业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小轿车销售;与以上业务有关的仓储、包装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汽车零配件的销售;物业管理、房屋设施的维修、承揽室内装修和装修材料的销售、房屋出租;保洁服务及保洁材料销售;家用电器维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外部设备的研制、销售;燃料油、重油产品、通讯设备销售;技术开发;销售文化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具、电子产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通讯设备、服装鞋帽、日用杂货、五金交电、金属制品;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港澳台地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2月22日);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9月营业收入6.98亿元,净利润为-0.76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08.36亿元,净资产为57.25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电易联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中电易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6、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技”)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韩宗远;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56058.7588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发、生产、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其外部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仪器仪表及其零部件、元器件、接插件和原材料,生产、经营家用商品电脑及电子玩具(以上生产项目均不含限制项目);金融计算机软件模型的制作和设计、精密模具CAD/CAM技术、节能型自动化机电产品和智能自动化控制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激光仪器、光电产品及金卡系统、光通讯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和安装工程。商用机器(含税控设备、税控系统)、机顶盒、表计类产品(水表、气表等)、网络多媒体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金融终端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房屋、设备及固定资产租赁;LED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城市亮化、照明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物业管理。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08.52亿元,净利润为8.12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291.54亿元,净资产为135.37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深科技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深科技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7、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电有限”)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孙劼;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路一号桑达科技大厦十五楼南;注册资本:人民币3428955.67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2023年营业收入0.24亿元,净利润为42.3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0.4亿元,净资产为0.15亿元。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电有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中电有限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预计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商品、原材料采购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500万元,商品、原材料销售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接受劳务服务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提供劳务服务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2)预计2025年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800万元;预计2025年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250万元,此等合同将于原租赁期届满或实际发生时签署。
  2、定价政策:交易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3、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以签署协议、合同或订单形式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提升市场竞争力。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
  2、本公司之子公司捷达运输公司为关联方中电易联、彩虹集团有限公司各下属企业及中国电子其他下属企业提供货物仓储物流服务,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业务资源,发挥公司专业优势。该类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一定的帮助。
  3、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云公司”)主要从事信息服务业务,关联方中国长城、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麒麟软件有限公司等为其提供软硬件设备及技术服务,以及中国电子云公司为中国电子及下属公司提供云平台的产品及服务,中国系统、中国电子云公司与各关联方在业务上存在上、下游关系,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一定的帮助。
  4、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国系统之下属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均从事高科技工程业务,为关联方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城、深圳中电蓝海控股有限公司、中电信息提供高科技工程服务,该类关联交易对公司高科技工程业务发展有一定的帮助。
  5、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6、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客观,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共同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