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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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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为近几年数字经济发展明确了方向和目标。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赋能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
  荣联科技作为专业数字化服务提供商,积极践行数字化实践,多年来致力于客户核心业务的全面数字化转型,公司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在金融、运营商、政府公用、智能制造及生物医疗等行业领域形成了完整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企业服务、物联网和大数据、生命科学三个部分,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服务(系统集成服务和IT运维服务)
  系统集成服务是根据客户信息系统现状和需求,为其提供咨询规划、系统架构、软硬件选型和交付、实施等整合服务。公司系统集成服务包括:数据中心建设、数据储存、容灾备份、网络和信息安全、智能建筑、安防系统、AI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定制开发等。
  IT运维服务主要面向IT基础设施,包括服务器、存储、网络等设备,以及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中间件系统、备份系统、云管理平台、大数据平台、各种生产和管理应用软件等。通过客户热线、定期巡检、现场支持、远程诊断、驻场外派、预约值守、备件更换等方式,保障客户系统的稳定运行。公司IT服务主要包括咨询规划、运维管理、业务外包、软件实施开发、机房搬迁、系统和数据迁移、云托管、云管理服务等。
  2、物联网和大数据
  在物联网领域,公司具备数据采集、数据接入、边缘计算、数据管理和运营服务能力,已形成公用事业(水电气煤暖)能耗监控、新能源车监控、智能建筑运管控、智慧矿山一体化协同管控方案等一系列解决方案。
  在大数据领域,公司具备多源数据(PC互联网、移动互联网、IOT)和异构(文本、图片、视频、音频、结构化数据库)采集能力;具备数据分类、标注、清洗和入库能力;具备数据存储、备份、脱敏、分析、展示、安全接入等统一管控能力;具备数据应用和多系统整合能力,已经在政府公用、智能制造、生物医疗行业形成细分场景解决方案。
  3、生命科学
  在生命科学领域,公司始终坚持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历经多年的积累沉淀,目前已经推出精准诊断平台、生物信息分析系统、生信一体机,并能提供架构咨询、数据中心建设、高性能集群建设、生信分析云平台建设的完整解决方案。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拥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ITSS云计算服务能力标准符合性证书三级、ITSS数据中心服务能力成熟度标准二级、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三级、CMMI5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多项资质和认证,并通过了ISO9001、ISO20000和ISO27001、ISO45001、ISO14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经严格的评估流程,成功通过了CMMI5级认证,标志着公司在软件质量、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强化风险控制等方面提升到新的高度,是公司研发规范化管理的重要里程碑。此外,公司还顺利完成了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一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DC/ISP证书、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ITSS信息技术服务体系相关资质监督审核、ISO质量管理体系换证审核等重要资质的更新年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在技术、产品和服务上持续创新,不断打造创新产品及行业应用方案,斩获多项荣誉,收获市场和业内权威机构的认可。在品牌影响力方面,公司荣获“2024边缘计算TOP100”、“2024数字生态信创领军企业”、“2024金融信创优秀服务商TOP50”、“2023-2024年度数字经济十大最具影响力企业”、“2023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奖”等多个行业影响力奖项和荣誉称号。在行业案例方面,荣联精准诊断平台助力医疗数据统一管理行业案例,荣获“2024全国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典型案例”;公司助力中国移动网络云资源池建设案例,荣获“2024全国企业数字化应用创新优秀案例”;公司参与承建的蒙库铁矿矿山多维一体化协同管控平台,荣获“2024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在厂商合作方面,公司被华为授予“飞跃合作伙伴奖”、“客户信赖服务伙伴奖”,被浪潮信息授予“战略生态伙伴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原为成本计量模式,为了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2024年8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于2024年6月30日,由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将按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鉴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相关协议期限到期,双方仍愿意继续推进、实施非公开发行事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延长原协议有效期并签署补充协议。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前次延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对上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进行延长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其他内容不变。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减值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主要为存货;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金额共计1,497.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定依据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账款
  ■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账款,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情况如下:
  ■
  B、其他应收款
  ■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其他应收款,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度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情况如下:
  ■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依据: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本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本次减值测试过程中,首先确定纳入本次减值测试范围的存货的账面价值,其次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估算,比较二者的差异,如果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则计算减值金额。公司2024年末存在跌价的存货,为长期积压库存商品,库龄时间较长,技术落后,均已不适销;以及存在合同执行争议涉及诉讼的发出商品,预计取得收款或回收商品的可能性较低。2024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可变现净值、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497.98万元,将减少本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7.9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合理性的说明;
  2、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经达”)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9日、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延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04号),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因此公司非公开发行程序暂时中止。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3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4号),对公司的立案调查已形成了最终处罚结论性意见。公司及相关人员均已按要求及时落实并执行完毕相应行政处罚决定,公司已在2020年年度审计期间,采用追溯重述法主动更正了会计差错,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本次立案调查结论未对公司2022年度及前期财务报告数据产生影响,公司2022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全部消除。
  2024年2月5日,公司与山东经达协商一致愿意继续推进实施非公开发行事项,同意延长《股份认购协议》有效期并签署相应补充协议。山东经达将基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对于资金之需求,在充分履行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程序情况下,积极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以进一步提升直接持股比例,保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延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6日、2021年5月25日、2022年4月22日、2022年5月14日、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10日、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3日、2023年12月30日、2024年2月7日、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前次延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公司将在综合专业评估并符合各项监管规则要求下,适时择机推进相关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等程序。
  二、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前次延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对上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进行延长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内容及范围等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关联董事张亮先生、孙修顺先生和关联监事郭海涛先生依法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8,106,860.3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06,860.3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42,122,971.76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121,173,186.48元。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截至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截至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分红条件,未进行现金分红,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3月31日在公司8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27,254.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6,965.85万元;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02,162.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91%;实现营业利润945.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3.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0.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7.87%。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阅《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等资料,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8,106,860.3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06,860.3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42,122,971.76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121,173,186.48元。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较为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42,122,971.76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342,122,971.76元,公司实收股本为661,580,313.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1/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合计1,497.98万元,将减少本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7.98万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计提资产减值的合理性说明。《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依据公司规模、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按照高级管理人员所在岗位的工资标准、结合业绩考核办法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各项法规,以绩效为导向,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进行激励与发放。其中: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其他董事无董事津贴,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任职的领取职务薪酬;监事按公司薪酬标准领取职务薪酬和监事津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11、审议通过《关于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独立董事戴天婧女士、杨璐先生、宋恒杰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2024年度报告期履职的独立董事戴天婧女士、杨璐先生、宋恒杰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内容,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交流沟通,督促会计师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亮先生、孙修顺先生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前次延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等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在综合专业评估并符合各项监管规则要求下,适时择机推进相关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等程序。
  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亮先生、孙修顺先生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前次延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该次股东大会上审议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将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联科技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说明:
  (1)上述提案8.00、9.00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股东大会就上述提案8.00、9.00进行表决时,公司股东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王东辉先生和吴敏女士作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戴天婧、杨璐、宋恒杰的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提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将相关证件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号码:010-62602100,邮箱地址:ir@ronglian.com)(须在2025年5月16日17:00前发送至该传真或邮箱,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1层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联科技大厦)
  3、公司邮编:100015
  4、联系人:邓前
  5、联系电话:4006509498
  6、联系传真:010-6260210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7、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42。
  2、投票简称:荣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
  注:1、在提案对应的表决意见空格内打“√”,每一提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之一,多选或未选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科技”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3月31日在公司8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27,254.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6,965.85万元;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02,162.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91%;实现营业利润945.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3.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0.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7.87%。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8,106,860.3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06,860.3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42,122,971.76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121,173,186.48元。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在公司业务活动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资产安全、完整;《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郭海涛先生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前次延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等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在综合专业评估并符合各项监管规则要求下,适时择机推进相关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等程序。
  监事会认为:本次有效期的延长有利于非公开事项的顺利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郭海涛先生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前次延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其他内容不变。
  监事会认为:本次有效期的延长有利于非公开事项的顺利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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