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
|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海南华铁 公告编号:临2025-015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1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祺奥先生主持,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海南华铁 公告编号:临2025-016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1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晓霞女士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海南华铁 公告编号:临2025-019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于2025年第一季度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共计17,432,758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19,634,198股股票,占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95.81%。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3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办公区域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上述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未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任何异议。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并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6月21日为首次授予及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9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70.7515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13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60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均为10.50元/股。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1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实际登记股票期权3,559.90万份,实际授予人数为763人。 2021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7),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实际登记股票期权598.65万份,实际授予人数为127人。 2022年7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年6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二、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为2024年8月7日至2025年6月20日,第三个行权期具体行权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 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 注: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以上数据为截止2025年3月3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二)行权股票来源情况: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人数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513人,2025年第一季度共312人行权且完成登记。 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94人,2025年第一季度共65人行权且完成登记。 三、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025年第一季度,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7,432,758股。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暂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权。 (三)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注: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为第一季度行权前的股本总额。实际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5年第一季度,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的股票数量合计17,432,758股,共募集资金91,870,634.66元。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海南华铁 公告编号:临2025-017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智算及低空领域的多元化战略发展,进一步优化企业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包括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注册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方案 1、发行品种及规模:本次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中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10亿元、中期票据不超过10亿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通知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70天(含270天)、中期票据不超过3年(含3年); 3、发行利率:本期债券的利率为固定利率,发行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结果确定,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4、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智算及低空等领域的项目建设、偿还公司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最终注册发行方案,需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根据公司本次注册发行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注册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决定或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及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2、聘请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审计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4、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6、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进展情况。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将进一步优化企业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同时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深化公司资本市场形象,有助于增强公司在资本市场持续融资能力。 五、风险提示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发行的最终注册发行方案,需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海南华铁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7日 至2025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25年4月15日8:30-11:30 登记地点: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1-86038116 联系传真:0571-88258777 联系人:狄骁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
|
|
|
|